王道政治是儒家的治國之道(蔣慶)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04-04-28 08:00:00
標簽:
蔣慶

作者簡介:蔣慶,字勿恤,號盤山叟,西元一九五三年生,祖籍江蘇徐州,出生、成長於(yu) 貴州貴陽。一九八二年畢業(ye) 於(yu)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係(本科),先後任教於(yu) 西南政法大學、深圳行政學院。二〇〇一年申請提前退休。一九九七年在貴陽龍場始建陽明精舍,二〇〇三年落成。著有《公羊學引論》《政治儒學——當代儒學的轉向、特質與(yu) 發展》《以善致善:蔣慶與(yu) 盛洪對話》《生命信仰與(yu) 王道政治——儒家文化的現代價(jia) 值》《儒學的時代價(jia) 值》《儒家社會(hui) 與(yu) 道統複興(xing) ——與(yu) 蔣慶對話》《再論政治儒學》《儒教憲政秩序》(英文版)《廣論政治儒學》《政治儒學默想錄》《申論政治儒學》《〈周官〉今文說——儒家改製之“新王製”芻論》等,主編《中華文化經典基礎教育誦本》。

 

 

 





王道政治是儒家的治國之道

——再談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問題 

作者:蔣慶


(餘(yu) 九八年應張祥平先生之約赴京會(hui) 友,與(yu) 諸學者論及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問題,於(yu) 今六年矣。京中後學王君,將講稿整理成文。因《政治儒學》行世,問王道政治者日眾(zhong) ,現略加潤色,刊出以答諸君也。盤山叟補記。)

儒家的治國之道非常豐(feng) 富,可以說《五經》、《四書(shu) 》講的都是治國之道。法國保守主義(yi) 者邁斯特說真正最有權威的憲法是寫(xie) 在人心之中的,所以《五經》、《四書(shu) 》就是寫(xie) 在二千年來中國人人心之中的最有權威的憲法。王道政治的義(yi) 理價(jia) 值來自《五經》、《四書(shu) 》,《五經》、《四書(shu) 》講的都是王道,所以說王道政治講的都是儒家的治國之道。王道政治作為(wei) 儒家的治國之道內(nei) 容非常豐(feng) 富,但最核心的價(jia) 值則是解決(jue) 政治秩序合法性的問題。中國近百年來政治動蕩,出現了很多問題,但最根本的問題則是政治秩序合法性的問題。此一問題不解決(jue) ,中國的政治權力就不會(hui) 獲得合法的統治權威,中國的政治秩序就不可能長治久安,而隨時都處在動亂(luan) 的邊緣。盧梭有句話講得很好:隻有將統治變為(wei) 權利,將服從(cong) 變為(wei) 義(yi) 務,人們(men) 才會(hui) 自覺服從(cong) 政治權威,政治權力才能得到國民的認同,從(cong) 而政治秩序才能合法。這就是孟子所說的以德服人,而不能以力服人,如此才能使人真正心悅誠服地服從(cong) 政治權威,達到社會(hui) 的長期治理而穩定和諧。根據儒家的治國思想,儒家提出了王道政治的理念。在王道政治的理念中確立了政治秩序三重合法性的主張。在儒家看來,任何政治秩序,隻有同時具有政治秩序合法性的三重基礎才能合法,缺一則不能合法。不合法,就意味著人們(men) 對政治權力不是心悅誠服;人們(men) 對政治權力不是心悅誠服,動亂(luan) 的種子就埋在人們(men) 的心中了。一旦因客觀形勢變化,政治控製力衰退,動亂(luan) 就隨之發生了。因此,儒家的治國之道,就是確立政治秩序合法性而防止動亂(luan) 之道,具體(ti) 說來就是“重建王道政治,確立政治秩序三重合法性”之道。下麵就對政治秩序的三重合法性分別進行論述。

一、大一統確立政治秩序的超越合法性(第一重合法性)

超越合法性,又叫神聖合法性。任何政治秩序,必須有一個(ge) 超越神聖的價(jia) 值源頭,政治秩序才能合法。政治秩序是世俗世界的產(chan) 物,本身並無超越神聖性可言。無超越神聖性的政治秩序不但不能從(cong) 形上界證明其合理存在的理由,還會(hui) 因其無超越神聖性降低人們(men) 服從(cong) 認同的力度。故古今中外的政治統治者都非常明白這一點,都力圖確立政治秩序的超越合法性。如古代中國帝王封禪泰山祭天、每年定時燔柴郊天、中世紀西方教會(hui) 通過“君權神授”的方式確認世俗權力的合法性以及現在西方不少民主國家總統就職時象征性地向《聖經》宣示,就是表明政治秩序的超越合法性。但這些隻是曆史遺留的禮俗和形式上遺存的傳(chuan) 統,而不是明確的思想主張,儒家則通過大一統的思想明確主張政治最根本的問題是解決(jue) 政治秩序超越合法性的問題。
    
什麽(me) 叫做大一統呢?大一統被今人誤解甚深,以為(wei) 大是形容詞,一統是版圖龐大政治統一的中央集權專(zhuan) 製帝國。其實不然,大是動詞,是推崇之義(yi) ;一統也是動詞,是指要用最高的價(jia) 值即“一”來統攝整個(ge) 宇宙人生、曆史文化與(yu) 社會(hui) 政治。大一統一詞最早出現在《春秋經》經文中。《春秋經》書(shu) “元年春王正月”,公羊家解釋此段經文是“變一為(wei) 元”,是“立元正始”,是“統天地萬(wan) 物而係之元”,元就是宇宙人生、曆史文化與(yu) 社會(hui) 政治的最高價(jia) 值本體(ti) 或存在本源,是宇宙萬(wan) 有的意義(yi) 與(yu) 價(jia) 值所在。正因為(wei) 《春秋》是以元來統攝萬(wan) 有之經,所以曆史上《春秋經》又稱《元經》。根據《春秋經》的具體(ti) 解釋,大一統的意思就是指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類世界都必須統於(yu) 一,這叫做“係之元”,如此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類世界才有一個(ge) 有意義(yi) 有價(jia) 值的純正的開始,這叫做“正始”,因此,政治秩序也必須係於(yu) 元才有一個(ge) 有意義(yi) 有價(jia) 值的超越神聖的源頭(正始),從(cong) 而政治秩序才有超越的合法性可言。如果政治秩序無一統,即不統於(yu) 元,(元就是天道,就是超越神聖的意義(yi) 與(yu) 價(jia) 值。)政治秩序則無超越合法性可言。儒家認為(wei) 宇宙秩序有一個(ge) 超越神聖的純正價(jia) 值源頭,政治秩序也不能例外。若政治秩序的源頭不正,不源自天之元,不具有超越神聖的合法性,由此衍生的一切政治活動與(yu) 製度均不正,均無超越神聖的合法性。如此之政治秩序人們(men) 絕不會(hui) 心悅誠服地認同服從(cong) ,不心悅誠服地認同服從(cong) 政治秩序就可能動亂(luan) ,所以大一統確立的政治秩序超越合法性是防止國家社會(hui) 動蕩的治亂(luan) 之道,所有穩定和諧長治久安的政治秩序都必須建立在大一統所確立的超越合法性之上。

從(cong) 中國近百年的曆史來看,儒家文化崩潰,建立在儒家文化上的政治秩序瓦解,中國人拋棄自己的政治傳(chuan) 統完全擁抱西方,不遺餘(yu) 力地學習(xi) 西方的政治理念與(yu) 政治製度。在近代西方,不管是民主政治還是極權政治,都是極端世俗化的政治,在合法性問題上都不承認政治秩序必須具有超越神聖的合法性。中國人受此時代潮流影響,打倒講神聖天道的孔家店,信奉講現世啟蒙的無神論,近百年來建立的政治秩序也同西方一樣是一純粹世俗的政治秩序。由於(yu) 中國儒家文化(即儒教)崩潰,而西方宗教隻是從(cong) 政治中退出未崩潰仍有很大活力,中國政治秩序的世俗化比西方更嚴(yan) 重(西方最起碼在象征的意義(yi) 上還認為(wei) 上帝是世間萬(wan) 物的價(jia) 值源頭)。這使得中國近代以來的政治秩序缺乏超越神聖的形上根基,既不能確立超越神聖的合法性,又不能統於(yu) 超越純正的價(jia) 值源頭,最後導致中國近代以來的政治秩序得不到超越合法性的貞定證成與(yu) 維係護持,一直都因超越合法性不能解決(jue) 而存在著動亂(luan) 的隱憂。所以,要使中國的政治秩序穩定和諧與(yu) 長治久安,就必須為(wei) 中國的政治秩序確立超越的合法性,賦予中國的政治秩序合理存在的超越神聖的正當性理由。要做到這一點,隻有接受儒家大一統思想為(wei) 國家指導思想才行,即中國的政治秩序必須確立王道政治所主張的第一重合法性才有超越神聖的正當性可言。

二、施仁政確立政治秩序的民意合法性(第二重合法性)

民意合法性,又叫法理合法性,指的是政治秩序必須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礎上,得到人心的廣泛支持。一個(ge) 政治權力獲得人心民意的廣泛支持就合法,否則就不合法。西方民主政治就是人民同意的政治,人民同意通過定期的選舉(ju) 體(ti) 現。在西方民主政治中,民意的合法性體(ti) 現在人民依法選舉(ju) 一屆政府,一屆政府依人民選舉(ju) 同意的授權而獲得定期統治人民的權利,人民因此必須服從(cong) 一屆政府的統治。民意合法性在儒家王道政治思想中具有突出的體(ti) 現,《春秋》公羊學在解釋王道時說:“王者,往也。天下歸往為(wei) 王。”“天下歸往”就是今天民主政治講的人心民意的同意認同,隻是民主政治更強調程序性形式性的民意認同,王道政治則更強調內(nei) 容性實質的民意認同。具體(ti) 到政府的施政方針上,民意合法性具體(ti) 表現為(wei) 施仁政的思想。施仁政就是指國家政治權力的統治基礎不是建立在暴力上,即不是建立在軍(jun) 隊、警察、監獄等暴力機器上,而是建立在人民的人心向背與(yu) 民意認同上。建立在暴力上的統治得不到人心民意的支持認同,不具有民意的合法性,因而不合法,即不具有統治的正當理由。這就是孟子所批評的隻能以力服人而不能以德服人,隻能以恐怖驅民使民而不能仁民愛物。而施仁政就是以德服人,就是仁民愛物,就是按照人民的意願來統治國家。因此,王道政治施仁政的治國方針確立了政治秩序的民意合法性,人民能夠自覺自願地服從(cong) 政治權力與(yu) 政治秩序,國家可以因此而國泰民安,社會(hui) 可以因此而穩定和諧。

然而,中國近百年來一直處於(yu) 社會(hui) 失序的政治動蕩中,以武力打天下並以武力治天下成了建立中國政治秩序的常態。雖然《春秋》有言“治亂(luan) 世用重典”,在以傳(chuan) 統“打天下”的方式轉移政權時強調以專(zhuan) 政立國或許具有某種曆史的合理性與(yu) 必要性。但至今已過半個(ge) 世紀,曆史條件已發生很大變化,再堅持以專(zhuan) 政立國已不合時宜。因為(wei) 專(zhuan) 政的基礎是暴力,暴力統治不具有民意的合法性,故建立在暴力專(zhuan) 政上的政治秩序不具有統治的正當性,因而不能合法。吾國二千年前的古人(漢人)就已經明白“馬上得天下不可馬上治天下”的道理,即明白“逆取而須順守”的道理,這裏所謂“不可馬上治天下而須順守”的道理就是指治理國家必須確立民意的合法性與(yu) 正當性。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隻有改弦更張,改變立國基礎,把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建立在仁政上而非專(zhuan) 政上,才能得到人民的普遍認同和廣泛支持,從(cong) 而才能消除動亂(luan) 的隱憂。(因為(wei) 專(zhuan) 政的後盾是暴力,很難得到人民的廣泛認同與(yu) 支持,故存在著動亂(luan) 的隱憂。)從(cong) 中國的曆史來看,要為(wei) 中國的政治秩序確立民意的合法性,隻有以儒家王道政治的仁政思想作為(wei) 國家的立國思想才有可能。隻有這樣,才能賦予中國的政治秩序以民意的合法性,從(cong) 而才能使中國的政治秩序獲得廣泛的民意基礎,才能得到廣大國民心悅誠服的認同。現在已經到了以儒家仁政思想確立中國政治秩序民意合法性的關(guan) 鍵曆史時刻。

三、複古更化確立政治秩序的文化合法性(第三重合法性)

文化合法性,又叫曆史傳(chuan) 統的合法性,是指任何政治秩序或政治權力均不能背離本民族的曆史文化傳(chuan) 統,若政治秩序或政治權力背離了本民族的曆史文化傳(chuan) 統即不具有曆史文化的正當性,因而就不合法;不合法國民就不服從(cong) ,不服從(cong) 就隱藏著動亂(luan) 的可能。英美的民主政治有其幾千年本民族曆史文化傳(chuan) 統的根基,故有其文化上的合法性,人們(men) 服從(cong) 起來很自然,不存在曆史文化上的正當性問題。而對其他非西方民族,民主政治存在著曆史文化上的正當性問題,即民主政治對非西方民族沒有文化上的合法性,故非西方民族很難自然自願服從(cong) 。又如儒家人物在批評秦國暴政時,不僅(jin) 指出其刻薄寡恩殘暴無仁違背了民意合法性,還批評其“背離周孔之教”。“背離周孔之教”就是批評秦政權缺乏文化傳(chuan) 統上的合法性,因為(wei) “周孔之教”就是中國源自伏羲堯舜的曆史文化傳(chuan) 統,在秦之前已經是中國共認的正統文化,秦統轄之地又是周代王化故地,理應以“周孔之教”立國,但秦卻奉行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上無根的法家思想,而成為(wei) 背離中國文化傳(chuan) 統的無仁無義(yi) 的虎狼之國。所以,背離了傳(chuan) 統的“周孔之教”,就意味著在政治上違背了中國曆史文化的合法性。職是之故,一種政治秩序,一個(ge) 政治權力,若具備了超越的合法性、民意的合法性,而不具備曆史文化的合法性,仍不能合法。因為(wei) 人是曆史的存在,並且是特定曆史的存在,是特定文化的載體(ti) ,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沒有曆史文化的根基,人們(men) 在曆史文化上就不認同。在曆史文化上不認同的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因而就不能合法,人們(men) 對這一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的服從(cong) 就會(hui) 打很多折扣。要解決(jue) 這一問題,就必須效法漢代儒家的文化政策--複古更化。複古更化,是漢儒董仲舒提出的一個(ge) 理念,最後成為(wei) 漢王朝的文化政策,指的是恢複古代的曆史文化傳(chuan) 統來確立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的合法性,就是說將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的合法性建立在古代曆史文化傳(chuan) 統的基礎上。這裏的“古”,指的就是源自伏羲堯舜道統的周孔之教,即儒家的政教傳(chuan) 統;所謂“更化”,就是改變,即改變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背離周孔之教(曆史文化傳(chuan) 統)的狀況。(漢承秦弊,以法家思想和黃老之術治國,但法家思想和黃老之術均非中國曆史文化傳(chuan) 統的正脈,中國曆史文化傳(chuan) 統的正脈是伏羲、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一脈相承的古聖人之教)。所以,複古更化就是在治國理念上來一個(ge) 徹底的大轉變,糾正國家治國理念在文化傳(chuan) 統上的歧出,重新回到本民族的曆史文化傳(chuan) 統中來確立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即確立源自本民族傳(chuan) 統的曆史文化的合法性。在中國,隻有源自儒家文化的王道政治才能為(wei) 中國的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確立曆史文化的合法性。

中國近代以來的政治理念出現了文化方向的歧出,背離了中國的曆史文化傳(chuan) 統,從(cong) 而使中國近代以來所建立的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缺乏源自堯舜周孔之教的曆史文化合法性。這是因為(wei) 中國近代以來所有影響巨大的政治潮流都以西方文化作為(wei) 中國政治文化的發展方向,都按照西方的政治理念來治理國家。自由主義(yi) 與(yu) 民主主義(yi) 自不用說要用純粹的西方文化來治理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要用無產(chan) 階級的民主來治理中國,就連以弘揚中國文化為(wei) 己任的新儒家也要開出民主科學的“新外王”。也就是說,近代以來中國流行的主流思潮都沒有按照伏羲、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之道來治理國家,沒有將“周孔之教”作為(wei) 立國之本,使中國建立的政治秩序缺乏曆史文化的合法性,對民眾(zhong) 缺乏來自本民族傳(chuan) 統的親(qin) 和力,因而隱含著動亂(luan) 的可能。(不親(qin) 和即意味著離心,而離心即是動亂(luan) 之源。)因此,當今中國政治麵臨(lin) 的最大問題就是實現中國政治的“複古更化”,糾正中國近百年來治國理念的岐出,重新回到本民族的曆史文化傳(chuan) 統中即“周孔之教”中來確立中國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的合法性(曆史文化的合法性)。隻有這樣,才能使中國人在政治上感到不是“以夷變夏”,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才具有來自本民族文化傳(chuan) 統的親(qin) 和力,從(cong) 而才能使中國人自覺自願地服從(cong) 中國的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

以上說明了任何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都必須具有超越的合法性、民意的合法性與(yu) 曆史文化的合法性才能合法,人們(men) 才會(hui) 心悅誠服地認同服從(cong) 。如果一個(ge) 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同時具有三重合法性,則完全合法;具有一重或兩(liang) 重合法性,合法就要打許多折扣;如果三重合法性都不具有,則完全不合法。完全不合法的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雖有暴力作後盾勉強支持,但已處在動亂(luan) 的邊緣,隨時都可能瓦解崩潰。現代中國的政治秩序用這三重合法性去衡量,到底合法性的程度有多高,我們(men) 每個(ge) 人心中都可以得出一個(ge) 答案。從(cong) 這個(ge) 答案中可以喚起我們(men) 的危機意識,從(cong) 而積極尋求解決(jue) 危機之道。有人說,儒家具有強烈的秩序情結和懼亂(luan) 情結,這大體(ti) 無錯,儒家確實把追求個(ge) 體(ti) 生命的內(nei) 部秩序、家國天下的外部秩序以至天地萬(wan) 物的宇宙秩序作為(wei) 自己的頭等大事。但是,儒家不是無條件地追求秩序,而是在其固有的價(jia) 值理念上追求秩序,即儒家追求的是合情合理合仁合義(yi) 合法合道的秩序。具體(ti) 落實到政治權力領域,隻有符合三重合法性的政治權力,儒家才認同才接受。我想不光儒家,老百姓才認同才接受。儒家主要不是從(cong) 技術製度的層麵來解決(jue) 秩序與(yu) 權力的問題,而是從(cong) 確立政治秩序合法性的根本途徑上來解決(jue) 秩序與(yu) 權力的問題,來防止社會(hui) 與(yu) 政治的動亂(luan) 。試想,如果中國的政治秩序達到了儒家王道政治提出的三重合法性標準,哪裏還有動亂(luan) 的可能?哪裏還需要強調穩定壓倒一切?如果一個(ge) 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完全代表了三重合法性,就代表了超越神聖的價(jia) 值、人心民意的價(jia) 值與(yu) 曆史文化的價(jia) 值,反對這一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就意味著反對人類普遍神聖的精神道德價(jia) 值,反對億(yi) 萬(wan) 人心民意所體(ti) 現出來巨大力量,反對千百年來無數古聖先賢所創造的文化傳(chuan) 統,其難度之大可想而知!反過來看,政治秩序與(yu) 政治權力穩如泰山也可想而知!所以,我希望中國明智的政治家能按照儒家王道政治提出的三重合法性標準來確立中國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從(cong) 根本上消除致亂(luan) 的因素,真正實現安邦濟民長治久安的治國目標。

四、王道政治是實現中國長治久安的中國式政治理想

中國人的政治理想不是民主,而是王道。王道不是中國專(zhuan) 製時代的政治形式,而是中國人的政治理想。王道是參通天地人天下歸往之道,孔子把代表天地人的“三”以一貫之為(wei) 王。“天下歸往”就是民主政治中的人民同意,“參通天地人”就是要在政治活動中達到天道、自然、人類及其曆史文化的總體(ti) 和諧。故王道政治包含了民主政治的理念、生態政治的理念以及傳(chuan) 統神聖政治(古代法天而治政治與(yu) 聖人政治)的理念。所以,王道政治比民主政治更周全更完善更具有包容性。王道政治要求政治領導人不隻對現世的人(選民)負有責任,還要對天道、自然、曆史文化以及過去的人與(yu) 將來的人負有責任。因為(wei) 不僅(jin) 人有人權,天也有天權、地也有物權,曆史文化也有曆史文化之權,過去的人與(yu) 將來的人也有人權。隻有天權、物權、人權、曆史文化之權、往者之權與(yu) 來者之權能夠在政治中得到綜合的實現,能夠既各住自位又和諧共存,生民才會(hui) 安居樂(le) 業(ye) ,國家才會(hui) 長治久安。如果天道被否定了,自然被破壞了,曆史文化被拋棄了,過去的人與(yu) 將來的人的權利被剝奪了,人世間隻剩下當世之人的私欲泛濫橫流,整個(ge) 宇宙秩序與(yu) 人類心靈秩序都被打亂(luan) 了,那裏還有政治秩序不亂(luan) 之理。因為(wei) 政治秩序是從(cong) 宇宙秩序中派生的,同時政治秩序又是人類心靈秩序的體(ti) 現,所以政治家就必須承擔維護宇宙秩序與(yu) 人類心靈秩序的責任。維護宇宙秩序與(yu) 人類心靈秩序就是維護政治秩序,西方民主政治做不到這一點,隻有中國的王道政治能夠做到,因為(wei) 中國的王道政治參通天地人,協調欲情理,能夠使三重合法性並存製衡而調適上遂。正是因為(wei) 這一原因,中國在今後的政治發展上不應再以民主政治作為(wei) 發展目標(不管是西方式的真正民主還是某某主義(yi) 的民主或者儒家的民主),而應回到本民族的文化傳(chuan) 統中以代表中國文化理想的王道政治作為(wei) 發展目標,這樣才能既符合中國曆史文化的國情要求,又符合人類追求永恒秩序與(yu) 天人和諧的心靈要求。在中國,王道政治本身就是政治秩序三重合法性的體(ti) 現:參通天地是超越的合法性,人心歸往是民意的合法性,王道政治本身就是源自本民族的周孔之教,是曆史文化的合法性。在中國實現王道政治就能使政治秩序完全合法,從(cong) 而從(cong) 根本上消除政治動亂(luan) 的根源,使中國的政治真正實現長治久安。因此,我希望中國明智的政治家放棄對西方政治理念與(yu) 政治模式的盲目追求,回到中國固有的王道政治中來,建立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政治理念與(yu) 政治模式,使中國在政治上能為(wei) 人類文明作出自己獨特的貢獻。用王道政治取代民主政治,這是中國人在今後政治文化重建中的唯一選擇。

至於(yu) 王道政治的具體(ti) 內(nei) 容,如德主刑輔之治,禮樂(le) 教化之治,無為(wei) 無訟之治,選賢舉(ju) 能之製,均富之製等,都是止亂(luan) 的治國之道。因時間有限,不再說明。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www.biodynamic-foods.com)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