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疏注及新解
作者:廖名春(清華大學曆史係暨思想文化所教授)
來源:原載於(yu) 《人文雜誌》2012年第6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四月廿七日己酉
耶穌2017年5月22日
現代人攻擊孔子,斥其輕視婦女,證據當屬《論語·陽貨》篇的“唯女子與(yu) 小人難養(yang) 也”。本文在對曆代此篇有關(guan) “女子”的注疏的意蘊梳理之上,結合其中具有啟示意義(yi) 的宋人“女子”為(wei) 特稱說和今人對“與(yu) ”字的解釋,從(cong) 古代漢語的後置定語語法使用現象入手,對“女子”的指稱提出“象小人一樣的女子”合乎孔子思想邏輯的新解,以證“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的真意。
《論語》一書(shu) 中,孔子最為(wei) 現代人所攻擊的恐怕當屬《陽貨》篇的“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章。人們(men) 一講到孔子,就指斥其“輕視婦女”。證據就是此章有雲(yun) :“子曰:‘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①不過,從(cong) 宋代以來,權威的注釋卻完全看不出孔子有“輕視婦女”的思想。了解《論語》此章的真相,澄清這些不同詮釋的是非曲直,關(guan) 乎孔子思想與(yu) 儒學的大本,非常值得探討。
一、“女子”為(wei) 全稱說注疏意蘊
漢代以前的古注沒有涉及“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一句,但東(dong) 漢人對此章的明引暗引卻多有之。如安帝時司徒楊震(59-124)上疏:
《書(shu) 》誡牝雞牡鳴,《詩》刺哲婦喪(sang) 國。昔鄭嚴(yan) 公從(cong) 母氏之欲,恣驕弟之情,幾至危國,然後加討,《春秋》貶之,以為(wei) 失教。夫女子小人,近之喜,遠之怨,實為(wei) 難養(yang) 。《易》曰:“無攸遂,在中饋。”言婦人不得與(yu) 於(yu) 政事也。宜速出阿母,令居外舍,斷絕伯榮,莫使往來,令恩德兩(liang) 隆,上下俱美。②
漢靈帝時大鴻臚爰延(168-188年間卒)上封事:
昔宋閔公與(yu) 強臣共博,列婦人於(yu) 側(ce) ,積此無禮,以致大災。武帝與(yu) 幸臣李延年、韓嫣同臥起,尊爵重賜,情欲無厭,遂生驕淫之心,行不義(yi) 之事,卒延年被戮,嫣伏其辜。夫愛之則不覺其過,惡之則不知其善,所以事多放濫,物情生怨。故王者賞人必酬其功,爵人必甄其德,善人同處則日聞嘉訓,惡人從(cong) 遊則日生邪情。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邪臣惑君,亂(luan) 妾危主,以非所言則悅於(yu) 耳,以非所行則玩於(yu) 目,故令人君不能遠之。仲尼曰:“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蓋聖人之明戒也。③
荀悅(148-209)《前漢紀》也說:
夫內(nei) 寵嬖近,阿保禦豎之為(wei) 亂(luan) ,自古所患,故尋及之。孔子曰:“惟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性不安於(yu) 道,智不周於(yu) 物,其所以事上也,惟欲是從(cong) ,惟利是務;飾便假之容,供耳目之好,以姑息為(wei) 忠,以苟容為(wei) 智,以技巧為(wei) 材,以佞諛為(wei) 美。而親(qin) 近於(yu) 左右,翫習(xi) 於(yu) 朝夕,先意承旨,因間隨隙,以惑人主之心,求贍其私欲,慮不遠圖,不恤大事。④
爰延的引證,鍾肇鵬(1925- )以為(wei) “這是古義(yi) ,也是本義(yi) ”。⑤勞悅強則以為(wei) “楊震、爰延所說隻能算是漢儒對《女子與(yu) 小人》章的一種特殊的文本以外的詮釋,他們(men) 所指的‘女子與(yu) 小人’乃針對漢代內(nei) 廷實況而發”,“如果以此尋覓經典本義(yi) ,就難免緣木求魚了”。⑥
引經據典,重點在用經而非釋經。因此斷章取義(yi) ,文獻習(xi) 見。以上的引證,“女子”雖多以姬妾、內(nei) 寵為(wei) 說,但也不能說在楊震、爰延、荀悅看來,《論語》此章的“女子”就隻指姬妾、內(nei) 寵,而不包括其它。相反,從(cong) 楊震、爰延都稱“婦人”來看,在他們(men) 的心目中,“女子”就是“婦人”,這是一般義(yi) ,人人皆知。因此,不值得特別提出。這應該是漢以前古注都不解《論語》此章“女子”的原因。
現在能看到的最早的古注當屬皇侃(488-545)的《義(yi) 疏》,其雲(yun) :
女子小人並稟陰閉氣多,故其意淺促,所以難可養(yang) 立也。近之則不遜者:此難養(yang) 之事也。君子之人,人愈近,愈敬;而女子小人,近之則其承狎而為(wei) 不遜從(cong) 也。遠之則有怨者:君子之交如水,亦相忘江湖;而女子小人,人若遠之,則生怨恨,言人不接已也。⑦“女子小人並稟陰閉氣多”,⑧這是從(cong) 秉性氣質上分析“女子小人”之所以“難養(yang) ”的原因。其“女子”並非特指,當屬全稱,是就所有的女子而言的。從(cong) 皇侃注的下文來看,其“君子之人”與(yu) “女子小人”相對,“小人”是“缺德”者,“女子”也當是“缺德”者。
清儒戴望(1837-1873)也說:
女子以形事人,小人以力事人,皆誌不在義(yi) ,故為(wei) “難養(yang) ”。⑨此“女子”與(yu) “小人”對舉(ju) ,當為(wei) 全稱無疑。基於(yu) 這一理解,魯迅(1881-1936)辛辣地諷刺道:
女子與(yu) 小人歸在一類裏,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親(qin) 。⑩
即使是對儒學抱有“同情之理解”的現代思想家李澤厚(1930- )也無奈地承認:
我以為(wei) 這句話相當準確地描述了婦女性格的某些特征。對她們(men) 親(qin) 密,她們(men) 有時就過分隨便,任意笑罵打鬧。而稍一疏遠,便埋怨不已。這種心理特征本身並無所謂好壞,隻是由於(yu) 性別差異產(chan) 生的不同而已;應說它是心理學的某種事實。至於(yu) 把“小人”與(yu) 婦女連在一起,這很難說有什麽(me) 道理。自原始社會(hui) 後,對婦女不公具有普遍性,中國傳(chuan) 統對婦女當然很不公平很不合理,孔學尤然。(11)現代學者大部分都肯定:這一章表明孔子輕視婦女的思想。這是儒家一貫的思想主張,後來則演變為(wei) “男尊女卑”、“夫為(wei) 妻綱”的男權主義(yi) 。蔡尚思(1905-2008)更說:“既認女子全是小人,就可想見男子全是君子了”,“孔丘的主觀片麵,竟到如此地步!”因而他認為(wei) 孔子“是女性的敵人,男性的恩人”。(12)
二、“女子”為(wei) 特稱說釋讀
與(yu) 現代學界的主流認識相反,古代的權威注釋則多以《論語》此章“女子”為(wei) 特指,否定其為(wei) 全稱。邢昺(932-1010)疏曰:
此章言女子與(yu) 小人皆無正性,難畜養(yang) 。所以難養(yang) 者,以其親(qin) 近之則多不孫順,疏遠之則好生怨恨。此言女子,舉(ju) 其大率耳。若其稟性賢明,若文母之類,則非所論也。(13)所謂“此言女子,舉(ju) 其大率耳”,即非指所有的“女子”。具體(ti) 而言,女子也有“稟性賢明”的,“若文母之類,則非所論也”,象“武王之母”“大姒者”,(14)就不是此章孔子“所論”之“女子”。朱熹(1130-1200)也說:
此“小人”,亦謂仆隸下人也。君子之於(yu) 臣妾,莊以蒞之,慈以畜之,則無二者之患矣。(15)“此‘小人’,亦謂仆隸下人也”,則“女子”自然就是“仆隸下人”。“小人”是“臣”,“女子”就是“妾”,非常清楚。稍後,戴溪(1141-1215)《石鼓論語答問》亦載:
聖人察於(yu) 人情之際亦微矣,上而宦官宮妾,下而家人臧獲,皆是物也。遠之不可,近之不可,則亦難乎。其為(wei) 養(yang) 也,不求諸家而求諸身,得其所以養(yang) 矣。(16)所謂“宦官宮妾”、“家人臧獲”,正是釋《論語》此章“女子”、“小人”之義(yi) ,也是以“女子”為(wei) 特指而非全稱。《石鼓論語答問》乃“淳熙丙午丁未間戴溪”“領石鼓書(shu) 院山長與(yu) 湘中諸生集所聞而為(wei) ”,(17)勞悅強以為(wei) “書(shu) 中所說大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南宋人對《女子與(yu) 小人》章的理解”,(18)當為(wei) 可信。
明清以降,科舉(ju) 考試一準朱熹之說,《論語》此章“女子”為(wei) 特指更成為(wei) 主流。王船山(1619-1692)即說:
唯妾媵之女子與(yu) 左右之小人,服勞於(yu) 上下之所養(yang) 也,而養(yang) 之難矣。(19)
王船山在“女子”之前加上定語“妾媵”,特指的意思更為(wei) 清楚,邏輯性更強。這當出於(yu) 朱熹集注,是當時的通解。
“五四”以來,反傳(chuan) 統的精英不顧邢昺疏、朱熹注以《論語》此章“女子”為(wei) 全稱,有其“打到孔家店”的特別用心。但在漫天討伐聲中還是有學者堅守著邢昺疏和朱熹集注的解釋,如錢穆(1895-1990)就說:
此章女子小人指家中仆妾言。妾視仆尤近,故女子在小人前。因其指仆妾,故稱養(yang) 。待之近,則狎而不遜。遠,則怨恨必作。善禦仆妾,亦齊家之一事。
因此,他就將此章的“女子”譯為(wei) “家裏的妾侍”。(20)潘重規(1907-2003)亦雲(yun) :“女子,指妾婦。”(21)陳大齊(1886-1983)的論證則更為(wei) 詳密,他說:
人們(men) 之所以引孔子此言為(wei) 孔子輕視女性的鐵證,因為(wei) 把孔子此言視同“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解釋為(wei) 以女子與(yu) 小人名為(wei) 主詞的全稱肯定判斷。全稱判斷的主詞是周徧的,於(yu) 是遂認定所雲(yun) 女子必係指女子全體(ti) 而言。但原文句首用有一個(ge) 唯字,以原文為(wei) 同於(yu) “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無視了唯字的存在而埋沒了唯字的作用,可謂極大的疏忽。句中用有唯字的,理則學上稱之為(wei) 低拒判斷,言其有所排拒。就本句而論,唯字的作用在於(yu) 隻許女子與(yu) 小人居於(yu) 難養(yang) 者的範圍以內(nei) ,而把非女子與(yu) 非小人全部排拒於(yu) 難養(yang) 者的範圍以外。所以“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一語,欲其取得理則學上定言判斷的形式,應當改為(wei) “一切非女子與(yu) 非小人不是難養(yang) 的”。至於(yu) 女子與(yu) 小人是否全部都是難養(yang) 的抑或僅(jin) 有一部分是難養(yang) 的,則為(wei) 原文所未明說,唯有藉推理來推知。“一切非女子與(yu) 非小人不是難養(yang) 的”,若將主詞與(yu) 謂詞互易其位,則成“一切難養(yang) 的不是非女子與(yu) 非小人”,再易其實,則成“一切難養(yang) 的是女子與(yu) 小人”。如此轉換的結果,“女子與(yu) 小人”成了肯定判斷的謂詞。肯定判斷的謂詞固亦有周徧的,但不周徧的實居多數,理則學為(wei) 了穩妥起見,規定其為(wei) 不周徧,亦即除了別有證據外,不敢承認其能盡括該名所指事物的全部,隻敢承認其至少涉及該名所指事物的一部分。所以“一切難養(yang) 的是女子與(yu) 小人”一判斷,依照理則學規則施以易位,隻可易作“有些女子與(yu) 小人是難養(yang) 的”。若易為(wei) “一切女子與(yu) 小人是難養(yang) 的”,便違反推理規則,不能保其無誤。故“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唯養(yang) 也”隻等於(yu) “有些女子與(yu) 小人是難養(yang) 的”,不等於(yu) “一切女子與(yu) 小人是難養(yang) 的”,亦即若以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主詞,隻是一個(ge) 特稱判斷,不是一個(ge) 全稱判斷。所以原文本身已表示了所雲(yun) 女子之隻指一部分女子而言。以一部分女子為(wei) 難養(yang) ,隻是輕視一部分女性,輕視一部分女性,未可徑稱為(wei) 輕視女性。故以孔子此言為(wei) 輕視女性,實出於(yu) 唯字的忽視。(22)
陳氏認為(wei) 《論語》此章“女子與(yu) 小人”前有“唯”字,表明“女子與(yu) 小人”是特指而非全稱,因此當指“有些女子與(yu) 小人”。抓住一個(ge) “唯”字,就為(wei) 孔子洗去“輕視女性”的罪名,這是陳大齊作為(wei) 一個(ge) 現代邏輯學家在《論語》研究上的創舉(ju) 。
三、女子特指意釋讀注釋缺憾
宋儒以《論語》此章的“女子”為(wei) 特指而非全稱是有道理的。
從(cong) 人生經曆來看,孔子三歲時,其父叔梁紇卒,孔子與(yu) 母親(qin) 相依為(wei) 命,曆盡磨難。孔子十七歲時,其母顏征在卒。孔子不知其父墓地,“乃殯”其母“五父之衢。郰人挽父之母誨孔子父墓,然後往合葬於(yu) 防焉”。(23)由此可見,孔子對其母感情深厚,非常孝敬。他母親(qin) 也是“女子”,如果《論語》此章的“女子”為(wei) 全稱的話,勢必會(hui) 將其母也視為(wei) “小人”,歸入“難養(yang) ”之類。如果作為(wei) 特稱,就能避開這一矛盾。
從(cong) 《論語》來看,孔子常言“父母”之愛,所謂“孝”不但指父,也同樣包括母。如《學而》篇:“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裏仁》篇載“子曰”:“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cong) ,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都是“父母”連言,並非隻稱父而不稱母。《陽貨》篇載其學生宰我認為(wei) 父母死了要服三年之喪(sang) ,時間未免太長。孔子覺得宰我這是不孝,便痛斥“予之不仁也!”責問“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sang) ,天下之通喪(sang) 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yu) 其父母乎?”孔子對人母是如此的重視,從(cong) 理性而言,是不可能將包括人母在內(nei) “女子”統統視為(wei) “難養(yang) ”之列的。可以說,將“女子”統統視為(wei) “難養(yang) ”,不但孔子“孝敬父母”的孝道無從(cong) 談起,其“仁者愛人”的仁學也勢必不能成立。總不能說,孔子所謂“愛人”之“仁”,(24)愛的隻是男人而不包括女人。由此可見,宋人將《論語》此章的“女子”從(cong) 全稱改為(wei) 特指,實在是關(guan) 乎孔子仁學和儒家孝道的大本,可以說是不得不改。
從(cong) 孔子思想的體(ti) 係和整個(ge) 《論語》看,此章的“女子”確實隻能視為(wei) 特稱,但僅(jin) 就“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章而言,的確容易造成全稱的誤讀。“小人”意涵如果是“缺德之人”,“女子”與(yu) 其並列,免不了有輕視女性之嫌。“小人”如果僅(jin) 僅(jin) 隻是地位低下之人,“女子”與(yu) 其並列,既有被視為(wei) 特稱的可能,也有被視為(wei) 全稱的可能,對此,陳大齊已經作了很好的分析。不過,陳氏認為(wei) 句首的“唯”字“言其有所排拒”,也就是有表特稱的作用。“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表示的是“低拒判斷”,也就是特稱肯定判斷;“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表示的則是全稱肯定判斷。恐怕難以成立。
“唯”在此類句子中,作為(wei) 副詞,是用來限定範圍的,表示強調,相當於(yu) “隻有”、“隻是”。王引之(1769-1834)《經傳(chuan) 釋詞》雲(yun) :“惟,獨也。常語也。或作‘唯’、‘維’。”(25)《論語·述而》:“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yu) 爾有是夫!’”強調的是“我與(yu) 爾”。《書(shu) ·舜典》:“惟明克允。”強調的是“明”。最為(wei) 相近的是《孟子·梁惠王上》:“無恒產(chan) 而有恒心者,惟士為(wei) 能。”這裏的“惟”強調的是“士”,而且此“士”應該是全稱,而非特指。我們(men) 不能說“惟士為(wei) 能”是“有些士為(wei) 能”,而與(yu) “士為(wei) 能”有本質的不同。以此例彼,陳大齊以“唯”字表“低拒判斷”,顯然是不能成立的。應該承認,僅(jin) 就“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章而言,這裏的“女子”,全稱的可能性最大。
正是為(wei) 了避免此章與(yu) 孔子整體(ti) 思想的矛盾,今人對“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章作了大量的改讀。
康有為(wei) (1858-1927)提出:
“女子”本又作“豎子”,今從(cong) 之。“豎子”,謂仆隸之類;小人,謂人之無學術行義(yi) 者,兼才臣昵友而言。豎子、小人多有才令人親(qin) 愛者,然遠近皆難,故不易養(yang) ,惟當謹之於(yu) 始,善擇其人。(26)
“女”古音屬魚部,“豎”屬侯部。顧炎武(1613-1682)雖歸魚、侯為(wei) 一部,但江永(1681-1762)以後則多一分為(wei) 二,古音還是有距離的。因而上古文獻“女”、“豎”並無通假例。“豎子”之稱,先秦文獻雖多有之,但義(yi) 多為(wei) “小子”,與(yu) “小人”並稱,則從(cong) 未有之。康氏所謂或本,恐怕也不會(hui) 太早。因此,康氏的改字為(wei) 訓,人們(men) 很難接受。
對於(yu) “女子”一詞的涵義(yi) ,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金池認為(wei) :
女子,你們(men) 幾個(ge) 學生。女:同“汝”,你,你們(men) ,代詞。子:弟子,學生,名詞。“女子”不是一個(ge) 詞,而是兩(liang) 個(ge) 詞。不能把春秋時期孔子言論中的“女子”按照現代語言的習(xi) 慣理解成“女人”。(27)
按照如此理解,孔子與(yu) 其弟子的關(guan) 係就非常緊張了。這是不符合曆史事實的。
蔣沛昌又以“女子”為(wei) “女孩子,女娃子,女兒(er) ,青年未婚女性”。(28)視“青年未婚女性”“為(wei) 難養(yang) ”,還是缺乏理性,這樣的改讀,隻能說是師心自用。
有些研究者轉而將注意力集中到此句的“與(yu) ”字上。牛多安認為(wei) :
“與(yu) ”不是連詞,而是動詞,是讚許、嘉許、參與(yu) 之意。……許慎《說文解字》:“與(yu) ,黨(dang) 與(yu) 也。”是就“與(yu) ”之古意而言的。由“與(yu) ,黨(dang) 與(yu) 也”可知孔子說“唯女子與(yu) 小人”之言之意矣。“女子與(yu) 小人”是一子句而作全句的主語,“難養(yang) ”是全句的謂語。全句意為(wei) :女子支持、讚助小人,與(yu) 小人結黨(dang) 營私,小人便會(hui) 肆無忌憚,任意胡為(wei) ,遠之近之都不是,難以滿足其私欲。(29)
周遠成說:“唯有女子與(yu) 小人(在一起)共事,是最難相處的啊!”(30)其將“為(wei) ”訓為(wei) “共事”,頗為(wei) 不經。但將“與(yu) ”訓為(wei) “在一起”,則與(yu) 牛多安說相近。劉兆偉(wei) 也有類似的關(guan) 注,他說:
“與(yu) ”,於(yu) 此非並列連詞,而是隨從(cong) 、隨著之意。《國語·齊語》:“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yu) 己也。”韋昭注:“與(yu) ,從(cong) 也。”……《管子·大匡》:“公先與(yu) 百姓而藏其兵。”郭沫若等集校:“與(yu) ,親(qin) 也。”“女子與(yu) 小人”即女子隨從(cong) 小人,親(qin) 近小人,即女子嫁給小人。難養(yang) ,難於(yu) 生活。(31)
其“難養(yang) ”的解釋雖不可取,說“女子與(yu) 小人”是“女子嫁給小人”也詮釋過度,但說“‘女子與(yu) 小人’即女子隨從(cong) 小人,親(qin) 近小人”,則與(yu) 牛多安說同。這種解釋,單就“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一句來說,勉強還可說通。但揆諸下文“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就有問題了。孔子的意思絕不是說女子隨從(cong) 小人,親(qin) 近小人之後,才“難養(yang) ”,才“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也不是說女子與(yu) 小人結黨(dang) 營私,小人便會(hui) “難養(yang) ”,便會(hui) “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唯女子與(yu) 小人”與(yu) “難養(yang) ”,與(yu) “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之間沒有時間的先後,“唯女子與(yu) 小人”與(yu) “難養(yang) ”,與(yu) “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是說明與(yu) 被說明,定義(yi) 與(yu) 被定義(yi) 的關(guan) 係,在時間上應該是同時的。明白了這一點,我們(men) 就知道牛多安、劉兆偉(wei) 的新解也是難以成立。
關(guan) 於(yu) 《論語》此章的詮釋還有一些,由於(yu) 大多邏輯混亂(luan) ,缺乏實證,本文就不一一評述了。
四、後置定語與(yu) “與(yu) 小人”當為(wei) “女子”新解
筆者認為(wei) ,上述《論語·陽貨》“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章的種種詮釋中,宋人的“女子”為(wei) 特稱說和今人對“與(yu) ”字的新解最具啟發性。
此句的“與(yu) ”字前人都解為(wei) 並列連詞,相當於(yu) “和”。但並列連詞前後的名詞或詞組應該是相等的。“女子”和“小人”並非相等的名詞,“女子”相對的應該是“男子”,“小人”相對的應該是“君子”或“大人”。從(cong) 此而言,牛多安、劉兆偉(wei) 等否定此句的“與(yu) ”字為(wei) 並列連詞,自然是正確的。
宋人從(cong) 邏輯上認定此章“女子”為(wei) 特稱而非全稱,但“女子”作為(wei) 特指需要有定語進行限製,隻有找出“女子”的限製性定語,此章“女子”作為(wei) 特指才能落實。此章“女子”有沒有限製性的定語呢?筆者以為(wei) 有,隻不過此限製性的定語,不在“女子”前,不是“唯”字,而是“女子”後麵的“與(yu) 小人”三字。
“小人”《論語》中二十四見,楊伯峻(1909-1992)《論語詞典》認為(wei) 義(yi) 為(wei) “無德之人”二十次,作“老百姓”解四次。(32)也就是說,《論語》中所謂“小人”,基本上就是指“無德之人”。《論語》此章也當如此。
“與(yu) ”字牛多安、劉兆偉(wei) 等解為(wei) “黨(dang) 與(yu) ”,解為(wei) “從(cong) ”、“親(qin) ”,令人耳目一新。不過,筆者覺得還是訓為(wei) “同於(yu) ”、“比於(yu) ”、“類”、“如”好。用現代漢語來說,就是“與(yu) ……一樣”、“同……一樣”、“類似於(yu) ”、“如同”的意思。
《詩·邶風·旄丘》:“叔兮伯兮,靡所與(yu) 同。”鄭玄(127-200)箋:“衛之諸臣行如是,不與(yu) 諸伯之臣同。”(33)“與(yu) ”、“同”義(yi) 近,即“與(yu) ……一樣”。
《淮南子·泰族》:“故聖主者,舉(ju) 賢以立功。不肖主舉(ju) 其所與(yu) 同。”(34)“舉(ju) 其所與(yu) 同”即“舉(ju) 與(yu) 其一樣的”。
《國語·周語下》:“夫禮之立成者為(wei) 飫,昭明大節而已,少典與(yu) 焉。”韋昭(204-273)注:“與(yu) ,類也。言飫禮所以教民敬戒,昭明大體(ti) 而已,故其詩樂(le) 少,章典威儀(yi) 少,皆比類也。”(35)此“與(yu) ”是“比類”的意思。
《張子正蒙·乾稱上》:“民,吾同胞;物,吾與(yu) 也。”(36)“吾與(yu) 也”即“吾類也”,也就是“與(yu) 我們(men) 一樣”。
至於(yu) “與(yu) ”訓為(wei) “如”,更是通訓。
《廣雅·釋言》:“易、與(yu) ,如也。”王念孫(1744-1832)《疏證》:
皆一聲之轉也。宋定之雲(yun) :“《係辭傳(chuan) 》:‘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像’即如似之意。”“孰與(yu) ,猶孰如也”,“弗與(yu) ,猶弗如也。與(yu) 、如、若,亦一聲之轉。”(37)
王引之《經傳(chuan) 釋詞》卷一:
《墨子·兼愛》篇曰:“若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luan) 小家也,強之劫弱,眾(zhong) 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敖賤,此天下之害也。又與(yu) 為(wei) 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又與(yu) 今人之賤人,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kui) 賊,此又天下之害也。”“又與(yu) ”,猶“又如”也。(38)襄二十六年《左傳(chuan) 》引《夏書(shu) 》曰:“與(yu) 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凡上言“與(yu) 其”、下言“寧”者,放此。)《禮記·檀弓》曰:“喪(sang) 禮,與(yu) 其哀不足而禮有餘(yu) 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yu) 也;祭禮,與(yu) 其敬不足而禮有餘(yu) 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yu) 也。”(凡上言“與(yu) 其”、下言“不若”者,放此。)“與(yu) 其”,皆謂“如其”也。或但謂之“與(yu) ”。《晉語》曰:“與(yu) 餘(yu) 以狂疾賞也(宋本如是,今本作‘是以狂疾賞也’,乃後人不曉文義(yi) 而妄改之),不如亡。”《孟子·萬(wan) 章》篇曰:“與(yu) 我處畎畝(mu) 之中,由是以樂(le) 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為(wei) 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是民為(wei) 堯、舜之民哉!”《呂氏春秋·貴直》篇曰:“與(yu) 吾得革車千乘也,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史記·魯仲連傳(chuan) 》曰:“吾與(yu) 富貴而詘於(yu) 人,寧貧賤而輕世肆誌焉。”是也。閔元年《左傳(chuan) 》曰:“猶有令名,與(yu) 其及也。”王肅注曰:“雖去猶有令名,何與(yu) 其坐而及禍也。”(見《史記·晉世家集解》。又《後漢書(shu) ·荀爽傳(chuan) 》:“《傳(chuan) 》曰:截趾適履,孰雲(yun) 其愚?何與(yu) 斯人,追欲喪(sang) 軀?”)何與(yu) ,猶“何如”也。二年《傳(chuan) 》曰:“與(yu) 其危身以速罪也。”(《晉語》作“況其危身於(yu) 狄以起讒於(yu) 內(nei) 也。”況,比也。比,亦“如”也。)杜《注》曰:“言孰與(yu) 危身以召罪。”孰與(yu) ,猶“何如”也。《秦策》曰:“秦昭王謂左右曰:‘今日韓、魏,孰與(yu) 始強?’對曰:‘弗如也。’王曰:‘今之如耳、魏齊,孰與(yu) 孟嚐、芒卯之賢?’對曰:‘弗如也。’”《齊策》曰:“田侯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yu) 勿救?’”《趙策》曰:“趙王與(yu) 樓緩計之曰:‘與(yu) 秦城,何如不與(yu) ?’”(今本“不與(yu) ”下又有“何如”二字,乃後人不曉文義(yi) 而妄加之。辯見《讀書(shu) 雜誌》。)是“孰與(yu) ”,即“何如”也。故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yu) 寡人乎”,郭璞注曰:“與(yu) ,猶如也。”(39)
裴學海(1899-1970)《集釋》對王氏之說極表讚成,曰:
按《經傳(chuan) 釋詞》謂《檀弓》、《左傳(chuan) 》、《晉語》之“與(yu) ”字皆訓“如”,其說甚韙。《魯語》:“若從(cong) 君而走患,則不如違君以避難。”《管子·侈靡》篇:“如以予人財者,不如無奪時;如以予人食者,不如毋奪其事。”(“如以”之“以”字訓其。)其文法並《檀弓》、《晉語》之文同。可證“與(yu) ”與(yu) “如”及“若”皆同義(yi) 。(“若”“如”字同義(yi) 。)(40)
最為(wei) 典型的例子當數《孟子·滕文公下》:“不由其道而往者,與(yu) 鑽穴隙之類也。”俞樾(1821-1907)案:
與(yu) ,當訓為(wei) 如。《廣雅·釋言》曰:“與(yu) ,如也。”《漢書(shu) ·高帝紀》:“孰與(yu) 仲多?”《韓信傳(chuan) 》:“孰與(yu) 項王?”師古注並曰:“與(yu) ,如也。”《文選·司馬相如〈子虛賦〉》:“孰與(yu) 寡人乎?”郭璞曰:“與(yu) ,猶如也。”不由其道而往者,如鑽穴隙之類也。“與(yu) ”訓為(wei) “如”,則文義(yi) 自明矣。(41)
“與(yu) ”能訓為(wei) “如”,那麽(me) 《論語》此章的“與(yu) 小人”就可作“如小人”,也就是“象小人一樣”。
古漢語的定語一般是前置,但也有後置的。定語後置常以“中心詞+定語+者”形式出現,如《論語·衛靈公》:“有一言而可終身行之者乎?”(42)《孟子·梁惠王下》:“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43)《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chuan) 》:“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44)“一言而可終身行之者”即“可終身行之之一言”,“窮民而無告者”即“無告之窮民”,“人可使報秦者”即“可使報秦之人”,都是以“者”為(wei) 標誌將定語後置。但沒有“者”字標誌的定語後置文獻也多有之。如《詩·商頌·玄鳥》:
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45)
從(cong) 《左傳(chuan) ·襄公四年》“芒芒禹跡,畫為(wei) 九州”(46)可知,“殷土芒芒”即“芒芒殷土”。又《小雅·六月》:
侯誰在矣?張仲孝友。
朱熹注:“而孝友之張仲在焉。”(47)也是定語後置。如《史記·春申君列傳(chuan) 》:
於(yu) 是遂使吏盡滅春申君之家。而李園女弟初幸春申君有身而入之王所生子者遂立,是為(wei) 楚幽王。(48)
“初幸春申君有身而入之王”修飾“李園女弟”,說明她的曆史情況和楚幽王的來曆,顯然,屬於(yu) 定語後置。又如《史記·滑稽列傳(chuan) 》:
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從(cong) 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繒單衣,立大巫後。(49)
這裏,“女”是“弟子”的定語,也被後置了。《論語·雍也》篇也有這樣的例子:
冉子與(yu) 之粟五秉。(50)
“粟五秉”即“五秉粟”,這是數量詞組做定語被後置了。(51)
上述例子說明,“者”固然是定語後置的標誌,但這種標誌有時是可以省略的。以此例之,我們(men) 完全可以將《論語》此章的“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看成是“唯女子與(yu) 小人者為(wei) 難養(yang) 也”或“唯女子之與(yu) 小人者為(wei) 難養(yang) 也”的省略。有“者”字,“與(yu) 小人”是定語後置毋庸置疑;沒有“者”字,也無礙於(yu) “與(yu) 小人”是定語後置這一事實,因為(wei) 這是孔子思想的邏輯所導致的必然結果。
由此可知,《論語》此章的“女子與(yu) 小人”是一個(ge) 偏正結構,“女子”是中心詞,“與(yu) 小人”則是後置定語,是修飾、限定“女子”的。因此,這裏的“女子”不可能是全稱,不可能是指所有的女性,而隻能是特稱,特指那些“象小人一樣”的“女子”,“如同小人一樣”的“女子”。這種“女子”“如同小人”,其實質就是“女子”中的“小人”,就是“女子”中的“無德之人”。
為(wei) 了強調,孔子特意在“女子與(yu) 小人”前加上一個(ge) 語氣詞“唯”字,突出強調隻有這種“象小人一樣”的“女子”才是他視為(wei) “難養(yang) ”的對象。這樣,自然就排除了其它的女子,排除了非“如同小人一樣”的女子。
孔子視小人一樣的女子為(wei) “難養(yang) ”,認為(wei) 她們(men) “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親(qin) 近了,就會(hui) 放肆無禮;疏遠了,就會(hui) 埋怨忌恨。這種輕視、這種厭惡,有的放矢,決(jue) 不是針對全體(ti) 女性而言的,隻能說是對小人、“女子”中的“小人”而言的。孔子思想的邏輯與(yu) 語言考證反映出來曆史事實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五四”以來藉《論語》“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章攻擊孔子極端仇視婦女,“是女性的敵人”的說法可以休矣。
注釋:
①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電子版,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下同)經部四書(shu) 類《論語注疏》卷十七。
②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集部總集類《東(dong) 漢文紀》卷十一。
③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集部總集類《東(dong) 漢文紀》卷十六。
④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史部編年類《前漢紀》卷二十八。
⑤鍾肇鵬:《詮釋古籍要實事求是》,《國際儒學研究》第15輯,九州島出版社,2007年,第224頁。
⑥勞悅強:《文本之外之詮釋——論漢人說〈論語·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章〉》,台灣大學中文係第一屆“文字文本文獻國際學術研討會(hui) ”論文,2009年10月9、10日。
⑦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四書(shu) 類《論語集解義(yi) 疏》卷九。
⑧這一段話如何斷句,尚可討論。
⑨戴望:《戴氏注論語》二十卷,《續修四庫全書(shu) 》,第157冊(ce) ,經部四書(shu) 類,影印複旦大學圖書(shu) 館藏清同治十年刻本。
⑩魯迅:《關(guan) 於(yu) 婦女的解放》,《南腔北調集》,《魯迅全集》第5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第194頁。
(11)李澤厚:《論語今讀》,安徽文藝出版社,1998年,第309頁。
(12)蔡尚思:《中國傳(chuan) 統思想總批判》,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3-84頁。
(13)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四書(shu) 類《論語注疏》卷十七。
(14)劉向:《古列女傳(chuan) ·周室三母》:“大姒號曰文母,文王治外,文母治內(nei) 。”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史部傳(chuan) 記類總錄之屬。
(15)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四書(shu) 類《四書(shu) 章句集注·論語集注》卷九。
(16)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四書(shu) 類《石鼓論語答問》卷下。
(17)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四書(shu) 類《石鼓論語答問·提要》。
(18)勞悅強:《文本之外之詮釋——論漢人說〈論語·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章〉》,台灣大學中文係第一屆“文字文本文獻國際學術研討會(hui) ”論文,2009年10月9、10日。
(19)王夫之:《四書(shu) 訓義(yi) 》,《船山全書(shu) 》第7冊(ce) ,嶽麓書(shu) 社,1996年,第973頁。
(20)錢穆:《論語新解》,台北:東(dong) 大圖書(shu) 出版公司,1987年,第645-646頁。
(21)潘重規:《論語今注》,台北:裏仁書(shu) 局,2000年,第401頁。
(22)陳大齊:《論語臆解》,台灣商務印書(shu) 館,1968年,第273-274頁。
(23)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史部正史類《史記》卷四十七。
(24)《論語·顏淵》:“樊遲問仁。子曰:‘愛人。’”
(25)王引之:《經傳(chuan) 釋詞》,嶽麓書(shu) 社,1985年,第55頁。
(26)康有為(wei) :《論語注》,中華書(shu) 局,1984年,第273-274頁。
(27)金池:《論語新譯》,人民日報出版社,2005年,第536頁。
(28)蔣沛昌:《論語今釋》,嶽麓書(shu) 社,1999年,第452頁。
(29)牛多安:《孔子曰“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釋義(yi) 》,《孔子研究》2002年第5期。
(30)周遠成:《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孔子女性觀辨正》,《船山學刊》2002年第3期。
(31)劉兆偉(wei) :《論語通要》,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434頁。
(32)楊伯峻:《論語譯注》,中華書(shu) 局,1980年,第218頁。
(33)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詩類《毛詩注疏》卷三。
(34)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子部雜家類雜學之屬《淮南鴻烈解》卷二十。
(35)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史部雜史類《國語》卷三。
(36)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子部儒家類《張子全書(shu) 》卷一。
(37)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五上,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38頁。
(38)案:孫詒讓《墨子間詁》:“‘又與(yu) ’,亦謂‘又如也’。”
(39)王引之:《經傳(chuan) 釋詞》,嶽麓書(shu) 社,1985年,第3-4頁。
(40)裴學海:《古書(shu) 虛字集釋》,中華書(shu) 局,1954年,第5頁。
(41)俞樾:《群經平議》卷三十三,《續修四庫全書(shu) 》第178冊(ce)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31頁。
(42)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四書(shu) 類《論語注疏》卷十五。
(43)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四書(shu) 類《孟子注疏》卷二上。
(44)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史部正史類《史記》卷八十一。
(45)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詩類《毛詩注疏》卷三十。
(46)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春秋類《春秋左傳(chuan) 注疏》卷二十九。
(47)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詩類《詩經集傳(chuan) 》卷五。
(48)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史部正史類《史記》卷七十八。
(49)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史部正史類《史記》卷一百二十六。
(50)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經部四書(shu) 類《論語注疏》卷六。
(51)這種用法,先秦文獻習(xi) 見。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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