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亞洲和平繁榮之道:生活儒學價值共享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7-04-11 14:00:59
標簽:
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亞(ya) 洲和平繁榮之道:生活儒學價(jia) 值共享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社會(hui) 科學家》2017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三月十四日丁卯

         耶穌2017年4月10日

 

 

  

【摘要】韓國所稱的“生活儒教”,中國謂之“生活儒學”,實即儒學的現代範式。中國的生活儒學的兩(liang) 種範式,體(ti) 現了儒學的兩(liang) 個(ge) 層麵:其理論範式是“生活儒學”,以大陸的黃玉順為(wei) 代表,致力於(yu) 儒學的現代性建構;其實踐範式是“生活的儒學”,以台灣的龔鵬程為(wei) 代表,致力於(yu) 儒學的生活化。亞(ya) 洲的和平繁榮之道,在於(yu) 共享生活儒學“仁→知→義(yi) →智→禮→和”的價(jia) 值體(ti) 係,以建設一個(ge) 博愛的亞(ya) 洲、良知的亞(ya) 洲、正義(yi) 的亞(ya) 洲、理性的亞(ya) 洲、規範的亞(ya) 洲、和平的亞(ya) 洲。

 

【關(guan) 鍵詞】儒學;亞(ya) 洲;和平繁榮之道;生活儒學;價(jia) 值共享

 


亞(ya) 洲繁榮的前提是亞(ya) 洲的和平,亞(ya) 洲和平的前提是亞(ya) 洲各國的價(jia) 值共享;而能夠為(wei) 亞(ya) 洲各國所共享的價(jia) 值觀,隻能是儒學的價(jia) 值觀。所謂“生活儒學”,韓國稱為(wei) “生活儒教”(삶속의유교),其實就是儒學。[i] 曆史上,儒學的價(jia) 值曾經為(wei) 東(dong) 亞(ya) 中韓日等國所共享,這種共享保證了東(dong) 亞(ya) 各國的共存共榮。今天,亞(ya) 洲的和平繁榮迫切需要重新激活這種“生活儒學”的價(jia) 值。

 

一、生活儒學的內(nei) 涵

 

目前學界所稱的“生活儒學”,存在著兩(liang) 種不同的範式,實際上是儒學本身的兩(liang) 個(ge) 不同層麵的展開:

 

(一)理論範式:以黃玉順為(wei) 代表的中國大陸的生活儒學”[ii]

 

這種範式的“生活儒學”(LifeConfucianism)[iii],致力於(yu) 建構儒學的一種新的理論形態,即一種現代性的儒學理論。因此,“生活儒學”被公認為(wei) 當代儒學的一個(ge) 重要學派:有人稱之為(wei) “新世紀大陸新儒家”六家之一(六家為(wei) :蔣慶、陳明、張祥龍、黃玉順、盛洪、幹春鬆)[iv];有人稱之為(wei) “當代儒學理論創構”十家之一(十家為(wei) :杜維明、李澤厚、劉述先、成中英、牟鍾鑒、安樂(le) 哲、張立文、林安梧、黃玉順、郭沂)[v];甚至還有美國學者稱之為(wei) 國際性的“綜合儒學”(Synthetic Confucians)學派的四支之一(四支為(wei) :安樂(le) 哲[RogerAmes]、南樂(le) 山[Robert Neville]和陳素芬[Sor-hoonTan];黃玉順;貝淡寧[Daniel Bell];墨子刻[ThomasMetzger])[vi]。

 

生活儒學的宗旨是:為(wei) 了使儒學能夠適應於(yu) 現代性的生活方式,必須不僅(jin) 重建儒家的形下學——倫(lun) 理學及政治哲學,而且必須重建儒家的形上學;這就意味著必須超越傳(chuan) 統儒學的“形上-形下”的思維範式,發現並揭示儒學中的比形上學和形下學更為(wei) 本源的觀念層級,這就是孔孟儒學所固有的、而被長期遮蔽的觀念:“生活”或“存在”的觀念。由此,生活儒學建構了(1)“生活存在論”或“生活本源論”;[vii](2)作為(wei) 形上學的“變易本體(ti) 論”;[viii](3)屬於(yu) 形下學的“中國正義(yi) 論”[ix]、以及“國民政治儒學”[x];等等。

 

(二)實踐範式:以龔鵬程為(wei) 代表的中國台灣的生活的儒學”[xi]

 

這種範式的“生活儒學”更確切的名稱是“生活的儒學”(Confucianism of Life),致力於(yu) 儒學的“生活化”,亦即把傳(chuan) 統的儒學運用到現代的日常生活之中。龔鵬程教授說,“生活的儒學”意謂:

 

擴大儒學的實踐性,由道德實踐而及於(yu) 生活實踐、社會(hui) 實踐。除了講德行美之外,還要講生活美、社會(hui) 人文風俗美。修六禮、齊八政、養(yang) 耆老而恤孤獨、恢複古儒家治平之學,讓儒學在社會(hui) 生活中全麵複活起來……[xii]

 

以上兩(liang) 種範式的“生活儒學”,顯然是儒學自身的兩(liang) 個(ge) 層麵——理論層麵與(yu) 實踐層麵的展開。儒學一方麵是以生活及其仁愛情感為(wei) 本源觀念的理論體(ti) 係,自古傳(chuan) 播於(yu) 亞(ya) 洲“儒家文化圈”;另一方麵也是貫徹於(yu) 生活中的實踐體(ti) 係,自古踐行於(yu) 亞(ya) 洲、尤其是東(dong) 亞(ya) 的中韓日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儒學就是“生活儒學”。

 

韓國儒學界近年也開始明確倡導“生活儒教”,實際上即“生活儒學”。[xiii] 例如,2016年5月19日至20日在首爾召開了關(guan) 於(yu) “生活儒教”的國際學術會(hui) 議,會(hui) 議是由韓國儒教學會(hui) 、成均館大學儒教文化研究所和儒教文化活性化事業(ye) 團聯合主辦的,主題為(wei) “生活儒敎、儒生精神、現代文明的對策”。在這次會(hui) 議上,龔鵬程教授是開始的主題發言人之一,黃玉順是最後的總結發言人之一。這就意味著:韓國的“生活儒教”或者“生活儒學”也是既重視儒學理論、也重視儒家實踐的。

 

二、生活儒學的價(jia) 值觀念

 

生活儒學的價(jia) 值觀念(values),體(ti) 現在儒學的一係列概念與(yu) 範疇中。但是,學界對於(yu) 儒學的概念範疇,存在著諸多誤解。一種最常見的誤解,就是把儒學的基本概念和範疇理解為(wei) “道德”(morality)。這是不對的,等於(yu) 把儒學僅(jin) 僅(jin) 歸結為(wei) 了一套道德說教。黑格爾(G. W. F. Hegel)就是這樣誤解儒學的,他認為(wei) :

 

我們(men) 看到孔子和他的弟子們(men) 的談話(按指《論語》),裏麵所講的是一種常識道德,這種常識道德我們(men) 在哪裏都找得到,在哪一個(ge) 民族裏都找得到,可能還要好些,這是毫無出色之處的東(dong) 西。孔子隻是一個(ge) 實際的世間智者,在他那裏思辨的哲學是一點也沒有的——至於(yu) 一些善良的、老練的、道德的教訓,從(cong) 裏麵我們(men) 不能獲得什麽(me) 特殊的東(dong) 西。[xiv]

 

其實,所謂“道德”屬於(yu) 社會(hui) 規範的範疇;而在儒家話語中,社會(hui) 規範屬於(yu) “禮”的範疇。這就意味著:在儒學中,除“禮”之外的其它概念“仁”、“義(yi) ”、“智”等,都不能簡單歸結為(wei) 什麽(me) “道德”。事實上,儒學是一套立體(ti) 的、豐(feng) 富的理論係統,“禮”或“道德”、“倫(lun) 理”僅(jin) 僅(jin) 隻是其中的一個(ge) 層麵。這裏限於(yu) 篇幅,我們(men) 僅(jin) 就孟子強調的“仁義(yi) 禮智”[xv] 四個(ge) 概念加以分析;[xvi] 然後,我們(men) 再分析“和”這個(ge) 重要觀念,因為(wei) 它與(yu) 我們(men) 這裏關(guan) 注的“和平”問題密切相關(guan) 。

 

(一)禮: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

 

在儒家話語中,“禮”是指的一個(ge) 社會(hui) 群體(ti) 的一整套行為(wei) 規範及其製度,即所謂“倫(lun) 理”或“道德”。例如儒家經典《周禮》,就是托名周公的一整套社會(hui) 規範和製度的建構,它所體(ti) 現的乃是這個(ge) 社會(hui) 群體(ti) 的人際關(guan) 係秩序。[xvii]“禮”這個(ge) 概念有三個(ge) 層次:一是“禮製”,就是這套社會(hui) 規範在製度安排上的體(ti) 現;一是“禮儀(yi) ”,就是這種製度規範在外在的儀(yi) 式、儀(yi) 節、禮節上的表現形式;一是“禮義(yi) ”,就是這套製度規範賴以成立的正義(yi) 原則(詳下)。這三者的關(guan) 係是:禮義(yi) →禮製→禮儀(yi) 。

 

特別要注意的是,孔子關(guan) 於(yu) “禮”的思想,有兩(liang) 個(ge) 層麵:

 

1、克己複禮:禮的普遍性和永恒性

 

任何一個(ge) 社會(hui) 群體(ti) ,都需要一套社會(hui) 規範和製度,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禮”是普遍的、永恒的。例如治理一個(ge) 國家,必須“為(wei) 國以禮”[xviii];否則,“無禮則亂(luan) ”[xix]。所以,孔子強調“克己複禮”: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複禮為(wei) 仁。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為(wei) 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xx]

 

所謂“克己複禮”,就是克製私欲、恪守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顯然,一個(ge) 人要在社會(hui) 上立足,就必須“立於(yu) 禮”[xxi],亦即遵守製度規範;否則,“不學禮,無以立”[xxii]、“不知禮,無以立也”[xxiii]。

 

2、禮有損益:禮的特殊性和變易性

 

盡管一般意義(yi) 上的“禮”是普遍的和永恒的,即任何社會(hui) 都需要一套製度規範;但是,任何具體(ti) 的“禮”的係統都是特殊的和變易的,人類社會(hui) 曆史上不存在“普適”的(universal)社會(hui) 規範、社會(hui) 製度。所以,孔子強調“禮有損益”: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xxiv]

 

所謂“損益”,“損”就是在舊的製度規範體(ti) 係中去掉一些不合時宜的東(dong) 西,“益”就是在舊的製度規範體(ti) 係的基礎上增加一些順應時代的東(dong) 西,其結果就是一套新的製度規範體(ti) 係。這種“損益”,就是所謂“製禮作樂(le) ”的工作。

 

孔子這種思想確實是很偉(wei) 大的。且以中國為(wei) 例,我們(men) 曾經有過王權時代(夏商西周)的製度規範、皇權時代(自秦至清)的製度規範,現在正在走向民權時代的製度規範。這樣的社會(hui) 轉型、及其社會(hui) 製度的轉型,也是亞(ya) 洲國家普遍存在的現象,都可以通過孔子的“禮學”來得到說明。

 

(二)義(yi) :正義(yi) 原則

 

那麽(me) ,當我們(men) 要建構或選擇一套新的製度規範的時候,其價(jia) 值根據是什麽(me) ?這就是儒家講的“義(yi) ”或“正義(yi) ”(荀子)[xxv],亦即正義(yi) 原則(justice principle)。這就形成了“義(yi) →禮”這樣一個(ge) 理論結構,亦即孔子所說的“義(yi) 以為(wei) 質,禮以行之”[xxvi]。

 

儒家提出了兩(liang) 條基本的正義(yi) 原則:

 

1、正當性原則: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必須是正當的,即必須是出於(yu) 一視同仁(超越差等之愛、尋求一體(ti) 之仁)的動機。這就是孟子講的“義(yi) ,人之正路也”[xxvii]。製度規範的建構絕不能根據適用於(yu) 私域(private sphere)的“差等之愛”,而應當根據適用於(yu) 公域(publicsphere)的“一體(ti) 之仁”;否則,所建立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就是不正當的,即是不正義(yi) 的。

 

2、適宜性原則: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必須是適宜的,即必須適應於(yu) 一個(ge) 社會(hui) 群體(ti) 在特定社會(hui) 曆史時代中的基本生活方式。這就是《中庸》講的“義(yi) 者,宜也”[xxviii]。且以中國為(wei) 例,我們(men) 曾經是王權時代的宗族社會(hui) 生活方式、皇權時代的家族社會(hui) 生活方式,現在正在轉向民權時代的個(ge) 體(ti) 社會(hui) 生活方式。“禮”或社會(hui) 製度規範的建構必須順應這種轉變,否則就是不合時宜的,也就是不正義(yi) 的。

 

(三)仁:仁愛情感

 

上麵談到,正當性原則要求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的建構必須是出於(yu) 超越差等之愛、追求一體(ti) 之仁(一視同仁)的動機。這就涉及儒家的“仁愛”觀念。儒家所講的“仁愛”包括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方麵是“差等之愛”[xxix],即愛的程度是要區分人際關(guan) 係的親(qin) 疏遠近的;另一方麵則是“一體(ti) 之仁”[xxx],即愛的精神是一視同仁,也就是韓愈所講的“博愛”[xxxi](universal love)。

 

這兩(liang) 個(ge) 方麵的適用範圍是不同的。《禮記》指出:“門內(nei) 之治恩揜義(yi) ,門外之治義(yi) 斷恩。”[xxxii]“恩”就是“愛”[xxxiii],此處是指差等之愛;“義(yi) ”即公正公平的正義(yi) 原則,是由“一體(ti) 之仁”導出的。[xxxiv] 這就是說:在私人領域(private sphere)、即不牽涉他人權利的地方,可以“差等之愛”為(wei) 第一原則;而在公共領域(publicsphere),則必須以“一體(ti) 之仁”、正義(yi) 原則為(wei) 第一原則,即以博愛的精神來實現公正、公平。

 

這樣一來,就形成了儒家的“仁→義(yi) →禮”這樣的理論結構。

 

(四)智:良知正義(yi) 感與(yu) 工具理性

 

孟子所講的“智”,其含義(yi) 比較複雜。但大致來說,有兩(liang) 層含義(yi) :

 

1、知:良知或正義(yi) 感

 

所謂“正義(yi) 原則”,其實是作為(wei) 一種直覺的正義(yi) 感的原則化、理論化。這種正義(yi) 感,又叫做“良知”。孟子指出:“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xxxv] 其實,這種“不慮而知”的良知或正義(yi) 感,並非什麽(me) 先天的或者先驗的東(dong) 西,而是源於(yu) 一個(ge) 群體(ti) 在特定生活方式中的共同生活感悟;然而在具體(ti) 的情境下,它表現為(wei) 一種不假思索的直覺。不難發現,對於(yu) 同樣一種社會(hui) 現象,不同時代、不同生活方式下的人們(men) 表現出來的正義(yi) 感並不相同。例如陌生男女之間握手,在“男女授受不親(qin) ”的時代會(hui) 讓人感到義(yi) 憤填膺,而在現代社會(hui) 卻是司空見慣的平常事情。然而無論如何,在特定時代的特定生活方式下,人們(men) 的共同生活決(jue) 定了他們(men) 具有一些共同的正義(yi) 感或良知。[xxxvi]

 

這種良知,孟子又稱之為(wei) “是非之心”,他說:“是非之心,智之端也。”[xxxvii] 這就是說,這樣的“智”或“知”,是“仁義(yi) 禮智”之“智”的發端;它本身是一種情感、即正義(yi) 感,但卻又是轉向理性的正義(yi) 原則的樞紐。於(yu) 是,我們(men) 就有了儒家的“仁→知→義(yi) →禮”的理論結構。

 

2、智:工具理性

 

漢字“智”,在孟子那裏,有時是指的上述良知或正義(yi) 感,有時卻又是指的作為(wei) 工具理性的理智。這樣的“智”也寫(xie) 作“知”,但讀為(wei) “智”,例如,孟子把“知務”(了解何為(wei) 當務之急)的人稱為(wei) “知者”,讀為(wei) “智者”。[xxxviii]

顯然,在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的過程中,作為(wei) 工具理性的理智乃是必要的。事實上,政治是一種“專(zhuan) 業(ye) ”,政治家是一種特殊的“專(zhuan) 家”。所以,儒家對“智”非常重視。於(yu) 是,我們(men) 有了儒家的“仁→知→義(yi) →智→禮”的理論結構。

 

(五)和:社會(hui) 和諧

 

眾(zhong) 所周知,儒家文化是“禮樂(le) ”文化;而“樂(le) 合同,禮別異”[xxxix],這就是說,“禮”的目標是通過“別”(區別)來建構社會(hui) 秩序,“樂(le) ”的目標是通過“和”(和同)來達成社會(hui) 和諧。

 

於(yu) 是,最終形成了“生活儒學”的價(jia) 值體(ti) 係:“仁→知→義(yi) →智→禮→和”;亦即:博愛→良知→正義(yi) 原則→理智→製度規範→社會(hui) 和諧。

 

三、生活儒學價(jia) 值共享對亞(ya) 洲和平繁榮之意義(yi)

 

我們(men) 討論上述“生活儒學”的價(jia) 值體(ti) 係,目的是為(wei) 了探索亞(ya) 洲的和平繁榮之路。我們(men) 認為(wei) ,亞(ya) 洲和平繁榮之道,在於(yu) 亞(ya) 洲各國共享儒學的這些價(jia) 值觀念:

 

1、目標:和——和平的亞(ya) 洲

 

亞(ya) 洲的繁榮,其前提條件是亞(ya) 洲的和平。我們(men) 共同需要的不是關(guan) 係緊張的亞(ya) 洲,而是“和平的亞(ya) 洲”。為(wei) 此,我們(men) 可以共享生活儒學的“和”的價(jia) 值觀。“和”意味著和諧與(yu) 和平,這應當是亞(ya) 洲各國的共同目標。

 

亞(ya) 洲的和平,並不要求各國方方麵麵一樣,而是尊重各自的選擇,求同存異,在承認差別的前提下追求和諧。西周太史史伯指出:“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feng) 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聲一無聽,色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xl] 所以,孔子主張“君子和而不同”[xli]。亞(ya) 洲各國之間的不同,並不妨礙亞(ya) 洲的和平。

 

2、秩序:禮——規範的亞(ya) 洲

 

正是由於(yu) 各國“不同”,所以,為(wei) 了“和”,就需要建立國際秩序。這就是說,“和”是建立在“禮”的基礎上的。所謂“禮”,上文已談過,是指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亦即社會(hui) 秩序。這裏,“禮”指亞(ya) 洲國家之間的國際秩序。儒家主張“禮之用,和為(wei) 貴”[xlii],這就是說,建立社會(hui) 秩序的目的是為(wei) 了和諧、和平。

 

亞(ya) 洲的和平,必須建立在亞(ya) 洲的國際秩序的基礎上。這就需要建構起一種新的亞(ya) 洲國際秩序,建構一個(ge) “規範的亞(ya) 洲”,才能相互“以禮相待”,維持和平,謀求共同發展繁榮。

 

建構這種“規範的亞(ya) 洲”,特別需要亞(ya) 洲各國共享生活儒學的以下幾種價(jia) 值:

 

3、工具:智——理性的亞(ya) 洲

 

 

任何規範、製度或秩序的建構,都需要理智或理性。誠然,人不僅(jin) 有理智,還有情感、欲望,所謂“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xliii];但是,人固然是情感性的存在者,卻不能是情緒化的存在者。

 

今天,我們(men) 要建構一個(ge) “理性的亞(ya) 洲”,尤其要避免極端民族主義(yi) 、民粹主義(yi) 等情緒的幹擾,更不能被這些負麵情緒裹挾、綁架。

 

4、原則:義(yi) ——正義(yi) 的亞(ya) 洲

 

亞(ya) 洲國際秩序的建構,就像任何製度規範的建構一樣,最重要的是遵循正義(yi) 原則。首先是正當性原則,要求我們(men) 在建構亞(ya) 洲秩序時,超越以自我為(wei) 中心的“差等之愛”,追求一視同仁的“一體(ti) 之仁”;其次是適宜性原則,要求我們(men) 在建構亞(ya) 洲秩序時,充分考慮到整個(ge) 亞(ya) 洲及各國的實際情況。唯有如此,才能建構一個(ge) “正義(yi) 的亞(ya) 洲”。

 

5、觀念:知——良知的亞(ya) 洲

 

正義(yi) 原則是正義(yi) 感的理性化、原則化;而這種正義(yi) 感,就是良知。沒有良知,就沒有正義(yi) ;沒有良知,就沒有和平。我們(men) 要建設的應當是一個(ge) “有良知的亞(ya) 洲”或“有正義(yi) 感的亞(ya) 洲”。

 

6、情感:仁——博愛的亞(ya) 洲

 

按照儒家的生活儒學的價(jia) 值觀念,亞(ya) 洲和平繁榮之道的根本,乃是仁愛,即韓愈所說的“博愛之謂仁”[xliv] 那樣的博愛精神,亦即上述“一體(ti) 之仁”的一視同仁精神。因此,我們(men) 要建設的是一個(ge) “博愛的亞(ya) 洲”。否則,正如孔子指出的“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xlv],僅(jin) 憑理性是不足以成功的。

 

總之,我們(men) 應當攜起手來,通過共享“生活儒學”的價(jia) 值,共建一個(ge) 博愛的亞(ya) 洲、良知的亞(ya) 洲、正義(yi) 的亞(ya) 洲、理性的亞(ya) 洲、規範的亞(ya) 洲、和平的亞(ya) 洲。

 


注釋:


[i] 參見黃玉順:《論“生活儒學”與(yu) “生活的儒學”》,《當代儒學》公眾(zhong) 號:dangdairuxue。

[ii] 關(guan) 於(yu) “生活儒學”,參見黃玉順:《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光明日報出版社2009年版;《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四川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生活儒學講錄》,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生活儒學——黃玉順說儒》,孔學堂書(shu) 局2014年版。

[iii] 黃玉順“生活儒學”的代表作《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的英譯本Loveand Thought: Life Confucianism as a New Philosophy,即將由美國Bridge 21 Publications出版,“生活儒學”即譯為(wei) “Life Confucianism”。

[iv] 崔罡主編:《新世紀大陸新儒家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v] 郭沂主編:《開新——當代儒學理論創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vi] [美國]安靖如(Stephen Angle):《作為(wei) 一種綜合儒學的生活儒學》,安靖如《走向進步儒學的當代儒家政治哲學》,[美國]政治出版社2012年版,第10-17頁(StephenAngle: Contemporary Confucian Political Philosophy Toward ProgressiveConfucianism, Polity Press 2012, pp10-17)。

[vii] 參見黃玉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附論二:“生活本源論”。

[viii] 參見黃玉順:《形而上學的黎明——生活儒學視域中的“變易本體(ti) 論”建構》,《湖北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

[ix] 參見黃玉順:《中國正義(yi) 論的重建——儒家製度倫(lun) 理學的當代闡釋》,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英文版Voice From The East: The Chinese Theory of Justice,2014年度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帕斯國際有限公司(Paths International Ltd)2016年版);《中國正義(yi) 論的形成——周孔孟荀的製度倫(lun) 理學傳(chuan) 統》,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版。

[x] 參見黃玉順:《國民政治儒學——儒家政治哲學的現代轉型》,《東(dong) 嶽論叢(cong) 》2015年第11期。

[xi] 關(guan) 於(yu) “生活的儒學”,參見龔鵬程:《生活的儒學》,浙江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xii] 龔鵬程:《生活儒學的開展》,見2016年5月19日至20日在首爾召開的國際學術會(hui) 議的論文集《生活儒教、儒生精神、現代文明的對策》,第一冊(ce) ,第103頁。

[xiii] 參見黃玉順:《論“生活儒學”與(yu) “生活的儒學”》,《中州學刊》2016年第10期。

[xiv] 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一卷,商務印書(shu) 館1959年版,第119頁。

[xv] 見《孟子》之《公孫醜(chou) 上》和《告子上》。《孟子》:《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xvi] 參見黃玉順:《孟子正義(yi) 論新解》,《人文雜誌》2009年第5期。

[xvii] 參見黃玉順:《“周禮”現代價(jia) 值究竟何在——〈周禮〉社會(hui) 正義(yi) 觀念詮釋》,《學術界》2011年第6期。

[xviii]《論語·先進》。

[xix]《論語·泰伯》。

[xx]《論語·顏淵》。《論語》:《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xxi]《論語·泰伯》。

[xxii]《論語·季氏》。

[xxiii]《論語·堯曰》。

[xxiv]《論語·為(wei) 政》。

[xxv] 參見黃玉順:《荀子的社會(hui) 正義(yi) 理論》,《社會(hui) 科學研究》2012年第3期。

[xxvi]《論語·衛靈公》。

[xxvii]《孟子·離婁上》。

[xxviii]《禮記·中庸》。《禮記》:《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yi) 》,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xxix] 見《孟子·滕文公上》孟子與(yu) 墨家夷子的辯論。

[xxx] 王守仁:《大學問》,見《王陽明全集》,吳光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xxxi] 韓愈:《原道》,見《韓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xxxii]《禮記·喪(sang) 服四製》。

[xxxiii] 許慎:《說文解字·心部》:“恩,惠也”;“㤅(愛),惠也”;《惠部》:“惠,仁也”。見《說文解字》(大徐本):[宋]徐鉉等校定,中華書(shu) 局1963年版。

[xxxiv] 參見黃玉順:《中國正義(yi) 論綱要》,《四川大學學報》2009年第5期。

[xxxv]《孟子·盡心上》。

[xxxvi] 參見黃玉順:《養(yang) 氣:良知與(yu) 正義(yi) 感的培養(yang)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14年第6期;《中國社會(hui) 科學文摘》2014年第11期全文轉載。

[xxxvii]《孟子·公孫醜(chou) 上》。

[xxxviii]《孟子·盡心上》。

[xxxix]《荀子·樂(le) 論》。《荀子》:王先謙《荀子集解》本,《諸子集成》本,中華書(shu) 局1957年版。

[xl]《國語·鄭語》。《國語》:韋昭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xli]《論語·子路》。

[xlii]《論語·學而》。

[xliii]《禮記·禮運》。

[xliv] 韓愈:《原道》,見《韓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xlv]《論語·衛靈公》。

 

 注:此文是筆者於(yu) 2016年11月3日在第二屆“環黃海論壇”(The 2nd Pan-Yellow SeaForum)發表的學術論文。此屆論壇由韓國外交部發起讚助、韓國忠清南道(Chungcheongnam)和東(dong) 亞(ya) 細亞(ya) 財團(East Asia Foundation)共同主辦、忠南曆史文化研究院承辦。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