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悅的名實思想
作者:張建會(hui) (曲阜師範大學孔子文化研究院博士)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三月初五日戊午
耶穌2017年4月1日
名實問題一直是先秦諸家共同討論的話題,諸如儒家和法家都曾有“正名”或“舉(ju) 名察實”之言,東(dong) 漢末年荀悅對此又有新的發展。荀悅在“成王治者,必本乎真實”(《申鑒·政體(ti) 》)的框架下,在強調了“真實”的重要性之後,緊接著以“治世之位,真位也”(《申鑒·政體(ti) 》)號召統治者應該做到名位相符,並給“政者,正也”之“正”賦予“平直真實”新內(nei) 涵,最後要求對官吏“名實”問題輔之以製度考核。荀悅此舉(ju) 旨在達到“四患既蠲,五政既立,行之以誠,守之以固,簡而不怠,疏而不失。無為(wei) 為(wei) 之,使自施之;無事事之,使自交之。不肅而治,垂拱揖遜,而海內(nei) 平矣”(《申鑒·政體(ti) 》)之目的。
成就王治之世,需以“真實”為(wei) 本。《申鑒·政體(ti) 》雲(yun) :“君子所以動天地、應神明、正萬(wan) 物而成王治者,必本乎真實而已。”“君子”能夠順應天地神靈、治理好天下萬(wan) 物而成就“王治”之世,其根本在於(yu) “真實”。為(wei) 了進一步說明“真實”問題,荀悅接著指出:“善惡要於(yu) 功罪,毀譽效於(yu) 準驗,聽言責事,舉(ju) 名察實。無或詐偽(wei) ,以蕩眾(zhong) 心。”(《申鑒·政體(ti) 》)而這裏所謂的“真實”,既是要求統治者的言論行為(wei) 、道德水準、政績事功等都應該以真實為(wei) 根本。
治世之位,應以“真”位為(wei) 要。君、臣、民作為(wei) 國家政治格局中的三個(ge) 重要單元,如荀悅所言:“天下國家一體(ti) 也,君為(wei) 元首,臣為(wei) 股肱,民為(wei) 手足。”(《申鑒·雜言上》)以形象地比喻規定了君主、臣民在其國家中的(名)“位”。不僅(jin) 如此,荀悅在《申鑒·雜言上》亦有:“或問:‘致治之要,君乎?’曰:‘兩(liang) 立哉。天無獨運君無獨理。非天地不生物,非君臣不成治。首之者,天地也;統之者,君臣也哉。’”既然君主和大臣是國家政治治理格局中兩(liang) 個(ge) 重要單元,且“非君臣不成治”,那麽(me) 要想成就王治之世,君主和大臣必須達到三個(ge) 標準:“一曰達道於(yu) 天下,二曰達惠於(yu) 民,三曰達德於(yu) 身。……治世之位,真位也。”(《申鑒·政體(ti) 》)荀悅談的是治世之“位”,重點卻在“真”上。隻有在“道”“惠”“德”三個(ge) 方麵切“實”做到以身作則和盡職盡責,才真正符合從(cong) 政者的(名)“位”。在此基礎上,荀悅認為(wei) 要想成為(wei) 一名合格稱職的君主,就必須在自己的(名)“位”上真正做到“朝以聽政,晝以訪問,夕以修令,夜以安身”(《申鑒·政體(ti) 》),所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尚書(shu) ·呂刑》)。同樣,那些在國家中起到輔助作用的股肱之臣,也應依照自己的(名)“位”,真正地盡心效力輔佐君主完成政治統治:“治世之臣,所貴乎順者三:一曰心順,二曰職順,三曰道順。”(《申鑒·政體(ti) 》)正所謂“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尚書(shu) ·秦誓》)。可見,隻有君主和大臣們(men) 真正做到符合自己的(名)“位”,並且真正去履行自己(名)“位”所賦予的權利與(yu) 義(yi) 務,才是真正的治世之“位”,才是真正的“名實相副”。然而成就王治之世,不是君主獨斷專(zhuan) 權、大臣埋頭苦幹,雙方各自為(wei) 政,還需要雙方同心同德,眾(zhong) 誌成城,尤其是君主應該做到“上有師傅,下有臣,大則講業(ye) ,小則谘詢,不拒直辭,不恥下問,公私不愆,外內(nei) 不貳。是謂有交”(《申鑒·政體(ti) 》)。《易》曰:“上下交而其誌同也。”可知,作為(wei) 君主,上有太師太傅,下有直言諍諫的大臣,從(cong) 大的方麵看可以講習(xi) 立業(ye) 之道,小的方麵可以谘詢日常事務,君主應當做到不拒斥直言,不恥下問,於(yu) 公務政事和私徳私行沒有差錯,君臣二人便能夠上下同心同德,治理好天下,成就王治之世,這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實。
“正己”之“正”應以平直真實為(wei) 行為(wei) 體(ti) 現。“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cong) 。”(《論語·子路》)統治者應當公正無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就有道而正焉”(《論語·學而》),在治國理政時才能有感召力。荀悅在肯定孔子“政者,正也”的基礎上,給“正”賦予了新的內(nei) 涵:“要道之本,正己而已矣。平直真實者,正之主也。”(《漢紀·元帝紀》)治國理政者需要正己,而“正己”的根本點在於(yu) “平直真實”,具體(ti) 而言,統治者在治國理政的過程中應該做到“有公賦無私求,有公用無私費,有公役無私使,有公賜無私惠,有公怒無私怨”(《申鑒·政體(ti) 》),時時刻刻想著公平正義(yi) ,想著國家和集體(ti) ,追求公平、正直、真實、務實,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平直真實”,最終實現“王治”。荀悅在繼承孔子思想的基礎上強調統治者自身的言論行為(wei) 、道德水準、政績事功等是否符合“真實”的要求,尤其是給“正”賦予新的內(nei) 涵,表現出對“眾(zhong) 正積於(yu) 上,萬(wan) 事實於(yu) 下”(《漢紀·元帝紀》)理想社會(hui) 政治狀況的向往與(yu) 追求。
在對待官吏的選拔與(yu) 考核上,同樣要求遵循“真實”這一原則。在荀悅看來,官員的選拔與(yu) 任用、獎勵與(yu) 懲罰都需要進行考察核實,這是度量萬(wan) 事的依據,要在“真實”的基礎上對官員的德、能、罪、行、言進行核實準驗。故而荀悅指出:“德必核其真,然後授其位;能必核其真,然後授其事;功必核其真,然後授其賞;罪必核其真,然後授其刑;行必核其真,然後貴之;言必核其真,然後信之;物必核其真,然後用之;事必核其真,然後修之。”(《漢紀·元帝紀》)隻有這樣才能做到各司其職,人盡其才。如若賞罰失實,未能做到實事求是,出現了名不副實的情況,就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糾正,即“一物不稱,則榮辱賞罰,從(cong) 而繩之”(《漢紀·元帝紀》)。荀悅對官吏在“真實”方麵的探討,不僅(jin) 涉及對官員的任用,還涉及當時的吏治問題,對官員的名實、言行、職位的要求與(yu) 實際績效是否一致的考核,公開而公正,足見對官員進行考核的認識是非常深刻的。
荀悅在“成王治者,必本乎真實”框架下對“名實”問題進行探討,與(yu) 孔子“非多學而識之”(《論語·衛靈公》)一脈相承,最終指向不是知識的傳(chuan) 承,而是“一以貫之”社會(hui) 責任的擔當者。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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