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浩】天理與條理:《北溪字義》與《孟子字義疏證》核心概念詮釋之比較

欄目:《原道》第24輯
發布時間:2017-03-14 10: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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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與(yu) 條理:《北溪字義(yi) 》與(yu) 《孟子字義(yi) 疏證》核心概念詮釋之比較

作者:楊浩(北京大學哲學係博士後研究人員)

來源:《原道》第24輯,陳明 朱漢民主編,東(dong) 方出版社2014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二月十七庚子

          耶穌2017年3月14日

 


 

摘要:南宋朱熹的高徒陳淳作《北溪字義(yi) 》有訓詁之嫌,考據家戴震作《孟子字義(yi) 疏證》有發揮己意之嫌。然而兩(liang) 人分別處於(yu) 宋學、清學之中,治學雖有類似,但其解義(yi) 亦有很大差別。本文主要分析他們(men) 對共同的若幹概念的不同解釋理路。因為(wei) “道”、“理”、“性”三者在兩(liang) 者體(ti) 係中都是最為(wei) 關(guan) 鍵的概念,所以我們(men) 著重對這三個(ge) 概念進行比較。結果我們(men) 可以看出兩(liang) 個(ge) 人立足於(yu) 不同的為(wei) 學傳(chuan) 統和重心,陳淳繼承朱熹理學,“天理”自然最為(wei) 重要;而戴震反對當時的理學,要將“理”回到先秦的“理”的意義(yi) ——“條理”上去。

 

關(guan) 鍵詞:天理;條理;道;理;性

 

湯一介先生曾指出“可以通過對《白虎通義(yi) 》、《北溪字義(yi) 》、《孟子字義(yi) 疏證》中解釋的重要名詞概念加以分析,來考察漢學、宋學、清學的不同。”[i]基於(yu) 此種理念,本文擬分析《北溪字義(yi) 》與(yu) 《孟子字義(yi) 疏證》中三組核心概念詮釋,試考察宋學與(yu) 清學的差異。《北溪字義(yi) 》(以下簡稱《字義(yi) 》)的作者是南宋的陳淳(1159-1223),是朱熹的重要弟子,南宋重要的理學家,可以說是宋學的代表。《字義(yi) 》是陳淳學生王雋根據陳淳晚年講學筆記整理而成的。此書(shu) 對朱熹的哲學概念作了闡釋。分上下兩(liang) 卷,卷上為(wei) 命、性、心、情、才、誌、意、仁義(yi) 禮智、忠信、忠恕、一貫、誠、敬、恭敬;卷下為(wei) 道、理、德、太極、皇極、中和、中庸、禮樂(le) 、經權、義(yi) 利、鬼神、佛老。《字義(yi) 》揭示了朱熹哲學各概念之間的邏輯層次。南宋以後,此書(shu) 影響很大,被認為(wei) 是學習(xi) 理學的入門之書(shu) 。《孟子字義(yi) 疏證》(以下簡稱“《疏證》”)的作者是清人戴震(1723-1777),著名的考據學家,可謂清學的代表。《疏證》是戴震的晚年作品,共3卷,其初稿題為(wei) 《緒言》,修正稿是《孟子私淑錄》,[ii]定稿為(wei) 《疏證》,成書(shu) 於(yu) 乾隆四十二年(1777)。這部書(shu) 裏,戴震通過解釋《孟子》中的“理”、“天道”、“性”、“才”、“道”、“仁義(yi) 禮智”、“誠”、“權”等重要哲學範疇,來闡發自己的哲學思想。

 

《字義(yi) 》、《疏證》二書(shu) 的旨趣迥異,條目數量與(yu) 詳略不同。《字義(yi) 》重點闡釋理學概念,所以條目多而簡略,《疏證》則借個(ge) 別概念通過考據探索其原義(yi) ,闡揚自己的哲學思想,所以條目少而內(nei) 容詳盡。僅(jin) 比較《字義(yi) 》、《疏證》中的主要條目,可見後者是前者的真子集,即前者包含了後者中所有的概念(如果將《疏證》中“天道”也看作屬於(yu) “道”的概念的話)。由此可見,《字義(yi) 》與(yu) 《疏證》詮釋相同的概念有:“性”、“才”、“仁義(yi) 禮智信”(《疏證》為(wei) “仁義(yi) 禮智”)、“誠”、“道”(《疏證》區分“道”、“天道”)、“理”、“經權”(《疏證》為(wei) “權”)等。

 

細致地考察所有這些相同的概念當是非常有意義(yi) 的,本文限於(yu) 篇幅主要考察“道”、“理”、“性”這三個(ge) 核心概念詮釋的不同。在陳淳體(ti) 係裏麵,三者在實質上是統一的。陳淳說:“性即理也”(《字義(yi) 》,6頁,中華書(shu) 局1983年版,下引版本同此),“道與(yu) 理大概隻是一件物”(《字義(yi) 》,41頁)。戴震則說“人道本於(yu) 性,而性原於(yu) 天道”(《疏證》,43頁,中華書(shu) 局1982年版,下引版本同此)也有將“性”和“道”聯係起來的傾(qing) 向。而且僅(jin) “道”(包括“天道”)、“理”、“性”這三個(ge) 概念就占到了戴震的《孟子字義(yi) 疏證》三卷中的兩(liang) 卷多,可見戴震對這三個(ge) 概念的重視的程度之深和詮釋的力度之大。在《字義(yi) 》當中,“性”列為(wei) 卷上的第二條(第一條為(wei) “命”),“道”和“理”分別列為(wei) 卷下的第一、二條。《字義(yi) 》中“性”、“道”比較詳細,而“理”則比較簡略。在《疏證》當中,整個(ge) 卷上都在詮釋“理”,卷中為(wei) “天道”和“性”,“道”則在卷下。《疏證》中對“理”的解釋則異常豐(feng) 富。這樣的順序和側(ce) 重自然與(yu) 陳淳、戴震的思想差異有關(guan) 係。陳淳詳細解釋“道”和“性”,其目的繼承朱熹的思想將理學與(yu) 佛老做出區別,而戴震詳細解釋“理”則又要糾正當時理學盛行所產(chan) 生的流弊。

 

一、道

 

“道”字在古代為(wei) 儒釋道三家所用。那麽(me) 在陳淳所見的理學裏麵,“道”的意思及地位如何呢?陳淳認為(wei) “道”和“理”在本質上是一個(ge) 東(dong) 西,但是既然用兩(liang) 個(ge) 字來表達,就一定要加以區別。與(yu) “理”相比較而言,“道”所表達的內(nei) 容要比“理”寬一些;而相對“道”,“理”所表達的內(nei) 容要實一些。陳淳從(cong) “道”的本意“道路”上對“道”和“理”做出區分。對於(yu) “道”,他說“道是就人所通行上立字”,(《字義(yi) 》,41頁)“萬(wan) 古通行者,道也。”(《字義(yi) 》,42頁)為(wei) 了將“道”拉在“理”的層次上,他詳細地解釋“道”:“道,猶路也。當初命此字是從(cong) 路上起意。人所通行方謂之路,一人獨行不得謂之路。道之大綱,隻是日用間人倫(lun) 事物所當行之理。眾(zhong) 人所共由底方謂之道。大概須是就日用人事上說,方見得人所通行底意親(qin) 切。若推原來曆,不是人事上剗然有個(ge) 道理如此,其根原皆是從(cong) 天來。”(《字義(yi) 》,38頁)相反,對於(yu) “理”,他沒有從(cong) 字的本義(yi) 上來解釋。他說:“理有確然不易底意”,(《字義(yi) 》,41頁)“萬(wan) 古不易者,理也。”(《字義(yi) 》,42頁)他將“理”的意義(yi) 與(yu) “不易”聯係起來,而沒有從(cong) 訓詁的角度來考察,可見對於(yu) “理”,他有自己的體(ti) 會(hui) ,不必從(cong) 字源上進行詳加分析。

 

從(cong) 上看出,陳淳立足於(yu) 理學,從(cong) 字的本義(yi) 上區別“道”,但卻不從(cong) 字的本義(yi) 上區別“理”。在陳淳看來,“道”字為(wei) 諸家所用,理學的“道”既不能等同於(yu) 道家的“道”,也不能與(yu) 佛教的“道”混淆,而儒家的學問與(yu) 佛老不同主要就在“理”上。他說:“佛氏之說,與(yu) 吾儒若同而實大異。吾儒就形氣上別出個(ge) 理,理極精微,極難體(ti) 察。他指氣做性,隻見這個(ge) 便是性,所以便不用工夫了。”(《字義(yi) 》,70頁)正因為(wei) “吾儒就形氣上別出個(ge) 理”來,所以儒家與(yu) 佛教的理論雖然看似相同,實質上卻很大的不同。陳淳為(wei) 了建立儒家的門戶,對佛老所謂的“道”進行了仔細的分析與(yu) 反駁。道家將“道”視為(wei) 超出天地、萬(wan) 物之外的最高本體(ti) ,如具體(ti) 的人倫(lun) 事物毫不相幹。所以在他看來,道家的“道”表達出的是一種抽象的存在於(yu) 天地萬(wan) 物之初的一個(ge) “空虛道理”。(《字義(yi) 》,38頁)所以即使是有一定的道理,而且那個(ge) 先天地的“道”確有其實,可是自己的身體(ti) 性命已經是後天地的一個(ge) 器物了,壓根兒(er) 不管自己的身家性命而憑空想象那個(ge) 還沒有天地之初的一個(ge) “空虛道理”。所以一個(ge) 想象的“空虛道理”,其荒謬性也就顯然了。而對於(yu) 佛教的“道”,陳淳也是采取同樣的方法。在陳淳看來,佛教的“道”和道家的“道”對於(yu) “道”的認識在本質上是差不多的。隻是一個(ge) 推崇“無”,一個(ge) 推崇“空”罷了。“無”和“空”在本質上也沒有什麽(me) 差別。這樣佛教就把還沒有天地萬(wan) 物之前的所謂“道”認作是自己的真正本體(ti) ,那麽(me) 自然後天的天地萬(wan) 物就都是虛幻的變化了。而一切人倫(lun) 事物就都是糟粕了,都想著一股腦兒(er) 地給滅除掉,然後達到所謂的“真空”,叫做“得道”。可見,佛老都沒有認清其實在人倫(lun) 事物上就蘊含著“理”,因此何須在想象的先天地萬(wan) 物去找尋一個(ge) 虛無縹緲的“道”呢?

 

就陳淳的理解,《係辭》中“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易經•係辭上》第十二章)表達的正是這種不同於(yu) 道家和佛教的“道”。“自有形而上者言之,其隱然不可見底則謂之道;自有形而下者言之,其顯然可見底則謂之器。”(《字義(yi) 》,39頁)“道”不能離開“器”,“道”隻是“器”的“理”而已。“器”就是人倫(lun) 事物上的可以看得到的有形狀的事物,其中蘊含的“理”就是“道”。“道”是沒有形狀可以看到的。就此說來,“道”就是“器”,“器”就是“道”。正因為(wei) “道”沒有形狀,必須依賴於(yu) “器”來表現,所以在實際中看起來就沒有“道”這樣的東(dong) 西。要尋找“道”,指一指“器”自然就能夠理會(hui) 了。然而“道”也不是“器”,“器”也不是“道”。這其中,陳淳看到了“道”與(yu) “器”之間類似於(yu) 普遍和一般、本質和現象的辯證關(guan) 係。

 

與(yu) 陳淳對“道”的解釋的視角明顯不同,戴震將“道”分為(wei) 兩(liang) 類:“天道”、“人道”。與(yu) 陳淳相同,戴震也從(cong) “道”的本義(yi) 上來分析:“道,猶行也;氣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謂之道。”(《疏證》,21頁)與(yu) 陳淳將“道”的本義(yi) 訓為(wei) 名詞“路”相比,戴震沒有將“道”詮釋為(wei) 一個(ge) 恒定的,不變的東(dong) 西,而是“行”,包含了豐(feng) 富的運動的特色,可以說是戴震考據學上的成就在義(yi) 理上的體(ti) 現。為(wei) 了證明“道”解釋為(wei) “行”並不是隨意訓解,戴震引用了豐(feng) 富的文獻資料來證實這一點,如:《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行亦道之通稱。(《詩·載馳》:“女子善懷,亦各有行。”《毛傳(chuan) 》雲(yun) :“行,道也。”《竹竿》:“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鄭箋雲(yun) :“行,道也。”)舉(ju) 陰陽則賅五行,陰陽各具五行也;舉(ju) 五行即賅陰陽,五行各有陰陽也。《大戴禮記》曰:“分於(yu) 道謂之命,形於(yu) 一謂之性。”(《疏證》,21頁)戴震也帶著將“道”和“理”在某種意義(yi) 上等同起來的意識。戴震也將“道”與(yu) “分”在某種程度上聯係起來。他認為(wei) ,人正因為(wei) 從(cong) 陰陽五行那裏得到其分割才有了其形體(ti) ,而人與(yu) 事物正是因為(wei) 其分割到不同才形成不同的本性。他說,“陰陽五行,‘道’之實體(ti) 也;血氣心知,‘性’之實體(ti) 也。有實體(ti) ,故可分;惟分也,故不齊。古人言‘性’惟本於(yu) ‘天道’如是。”(《疏證》,21頁)他將“陰陽”和“五行”規定為(wei) “道”的實體(ti) ,這樣這個(ge) 在道家那裏似乎不可捉摸的“道”就有了著落,同樣把“血氣”和“心知”規定為(wei) “性”的實體(ti) ,“性”也就變得實在了。之所以將“道”、“性”落在實處,是因為(wei) 隻要是實的東(dong) 西,就能夠對之做出分割,不同的任何事物分到的自然不會(hui) 相同,所以也不必要求整齊劃一。

 

了解了戴震對“天道”的解釋,“人道”也就不難理解了。他說:“人道,人倫(lun) 日用身之所行皆是也。在天地,則氣化流行,生生不息,是謂道;在人物,則凡生生所有事,亦如氣化之不可已,是謂道。”(《疏證》,43頁)在這裏,戴震沒有故意將“天道”和“人道”截然分開,“道”仍然是他所說的“行”的意思,隻是將“行”的主體(ti) 放在了“人倫(lun) 日用”中的“身”了。同樣的“道”,如果像前麵所說的“氣化流行,生生不息”那麽(me) 就是“天道”,但是主於(yu) 人物,則人倫(lun) 事物也同樣生生不已,就是“人道”。“天道”就是天地所行的“道”;“人道”就是人所行的“道”。為(wei) 了詳細辨明戴震對“道”的詮釋,我們(men) 需要詳細引用他對經典的再詮釋:《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言由天道以有人物也。《大戴禮記》曰:“分於(yu) 道謂之命,形於(yu) 一謂之性。”言人物分於(yu) 天道,是以不齊也。《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言日用事為(wei) ,皆由性起,無非本於(yu) 天道然也。《中庸》又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言身之所行,舉(ju) 凡日用事為(wei) ,其大經不出乎五者也。孟子稱“契為(wei) 司徒,教以人倫(lun) :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此即中庸所言“修道之謂教”也。(《疏證》,43頁)用《易經》的“繼善成性”表達出了“天道”演化出人物;用《禮記》的“分於(yu) 道”來說明人物萬(wan) 殊的原因;用《中庸》的首句說明人事日用等都是由性所起,本質上都是來自於(yu) “天道”;用《中庸》的“五達道”說明“人道”的主要內(nei) 容;用《孟子》中所說的“五倫(lun) ”說明使形成“五倫(lun) ”就是要使“人道”行於(yu) 世而稱之為(wei) “教”。

總的來說,陳淳從(cong) “道”的本義(yi) “路”出發,著重強調儒家之“道”與(yu) 佛老之“道”的不同,承襲地是朱熹儒釋之辨的思路;而戴震雖也從(cong) “道”的本義(yi) 出發,但將“道”的本義(yi) 訓為(wei) “行”,並發揮其考據學的成果,分別出“天道”與(yu) “人道”,期望褪去“道”身上的神秘色彩,回歸“道”的樸素義(yi) 涵。

 

二、理

 

與(yu) “道”相比,陳淳對“理”的詮釋則相對頗為(wei) 簡略。陳淳指出,“天即理也。古聖賢說天,多是就理上論。理無形狀,以其自然而言,故謂之天。若就天之形體(ti) 論,也隻是個(ge) 積氣,恁地蒼蒼茫茫,其實有何形質。一元之氣流出來,生人生物,便有個(ge) 路脈,恁地便是人物所通行之‘道’。”(《字義(yi) 》,38頁)理沒有形狀,那麽(me) 如何才能見得到?陳淳說:“隻是事物上一個(ge) 當然之則便是理。則是準則、法則,有個(ge) 確定不易底意。隻是事物上正合當做處便是‘當然’,即這恰好,無過些,亦無不及些,便是‘則’。如為(wei) 君止於(yu) 仁,止仁便是為(wei) 君當然之則;為(wei) 臣止於(yu) 敬,止敬便是為(wei) 臣當然之則;為(wei) 父止於(yu) 慈,為(wei) 子止於(yu) 孝,孝慈便是父子當然之則。又如足容重,重便是足容當然之則;手容恭,恭便是手容當然之則。如屍便是坐中當然之則,如齊便是立中當然之則,古人格物窮理,要就事物上窮個(ge) 當然之則,亦不過隻是窮到那合做處、恰好處而已。”(《字義(yi) 》,42頁)陳淳為(wei) 了反駁佛老的“道”,將“道”字追溯到它的本義(yi) ,進而將“理”字與(yu) “道”等同起來,但在某些地方,如“論道之大原,則是出於(yu) 天。自未有天地之先,固是先有理。”(《字義(yi) 》,40頁)則讓人覺得“理”的本源性和本體(ti) 性都要比“道”高。陳淳一再強調“理”和“道”在實質上是相同的,區別就在於(yu) “道”字義(yi) 較寬,而“理”字義(yi) 較實。“性”和“理”的關(guan) 係也極為(wei) 密切,是“理”還是“性”的區別隻是在於(yu) 如果在物就是“理”,在人我就是“性”。

 

對戴震來說,自然沒有必要非要推崇朱熹的“理”,而他本人也是因為(wei) 不喜當時以朱熹的“理”為(wei) 定理的那種風氣而導致考不中進士。從(cong) 考據的角度指出“理”的本義(yi) :“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亦曰文縷。理、縷,語之轉耳。)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疏證》,1頁)這種對“理”從(cong) 本義(yi) 出發的理解也是其對其他理學概念詮釋的基調,即回歸其樸素的本來意義(yi) 。戴震以考據學大家的姿態對“理”進行詳細地引證:孟子稱“孔子之謂集大成”曰:“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聖智至孔子而極其盛,不過舉(ju) 條理以言之而已矣。《易》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自乾坤言,故不曰“仁智”而曰“易簡”。“以易知”,知一於(yu) 仁愛平恕也;“以簡能”,能一於(yu) 行所無事也。“易則易知,易知則有親(qin) ,有親(qin) 則可久,可久則賢人之德”,若是者,仁也;“簡則易從(cong) ,易從(cong) 則有功,有功則可大,可大則賢人之業(ye) ”,若是者,智也;天下事情,條分縷析,以仁且智當之,豈或爽失爽幾微哉!《中庸》曰:“文理密察,足以有別也。”《樂(le) 記》曰:“樂(le) 者,通倫(lun) 理者也。”鄭康成注雲(yun) :“理,分也。”許叔重《說文解字序》曰:“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古人所謂“理”,未有如後儒之所謂“理”者矣。(《疏證》,1頁)

 

在戴震的解釋中,找不出理學中“理”的那種至高性和普遍性來。“理”就是觀察事物發現其中細微的分別然後區別成不同的命名,所以也就是“分理”。事物得其本分而有條不紊就是“條理”,在事物的性質上說,就是“肌理”,“腠理”,“文理”等。戴震的舉(ju) 例說明了“理”的實際性,“理”就如肉的紋理,絲(si) 織品的紋理一樣,沒有什麽(me) 神秘的。從(cong) 戴震的征引來看,引《孟子》說明聖人智者的事務開始於(yu) “條理”,也終於(yu) “條理”,孔子可謂既聖且智到了一個(ge) 高峰,但是也隻是說“條理”。進而戴震用《易經》中“易知”和“易從(cong) ”說明“仁”和“智”,天下的事情都應該用這兩(liang) 者來處理應對。然後,戴震從(cong) 《中庸》將“文理”作為(wei) “別”義(yi) ,鄭玄將“理”字訓為(wei) “分”義(yi) ,以及許慎將“理”作為(wei) “別異”義(yi) 來說明宋儒的“理”是故意抬高“理”的意義(yi) 而賦予“理”其主觀意義(yi) 。戴震在《疏證》中用大量地篇幅說明“理”在先秦儒家文獻當中“理”的本來義(yi) 涵,指出“理”並不具有宋儒所推崇的地位,並對宋儒“理”與(yu) “欲”等的對立提出了批評。

 

三、性

 

對於(yu) “性”,如前所說,陳淳不斷地申述說:“性即理也”。陳淳認為(wei) ,“理”對“性”來說,“‘理’乃是在物之‘理’,‘性’乃是在我之‘理’”。(《字義(yi) 》,42頁)可以說,“理”和“性”是一回事,隻是“理”側(ce) 重講客觀事物的“理”,而“性”側(ce) 重講主觀人倫(lun) 的“理”。所以陳淳指出,在物的“理”是天地人物公共的“道理”,在我的“理”則是這個(ge) “理”已經具備而為(wei) 我所有的“理”。既然“性”也就是“理”,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在我的“理”要叫做“性”呢?陳淳解釋說,“理”泛言天地間人和事物公共的“理”,而“性”隻是在我的“理”。正因為(wei) 隻是這個(ge) “道理”接受自天而為(wei) 我所有,所以才稱之為(wei) “性”。陳淳對“性”字的構成上進行詮釋:“性字,從(cong) 生從(cong) 心,是人生來具是理於(yu) 心,方名之曰性。”(《字義(yi) 》,6頁)因為(wei) “性”字半邊是“生”、半邊是“心”,所以“性”就是人生來就把“理”具有在“心”了。陳淳進一步說明“性”的內(nei) 容:“其大目隻是‘仁’、‘義(yi) ’、‘禮、‘智’四者而已。得天命之元,在我謂之仁;得天命之亨,在我謂之禮;得天命之利,在我謂之義(yi) ;得天命之貞,在我謂之智。性與(yu) 命本非二物,在天謂之命,在人謂之性。”(《字義(yi) 》,6頁)他將“仁”、“義(yi) ”、“禮”、“智”四者作為(wei) “性”的條目,這四者是得自於(yu) 天命的“元亨利貞”,進而強調,“命”與(yu) “性”也是一物,在天就是“命”,稱作“天命”;在人就是“性”,叫做“人性”。

 

陳淳說明“理”和“性”的關(guan) 係說,“大抵性隻是理,然人之生不成隻空得個(ge) 理,須有個(ge) 形骸方載得此理。其實理不外乎氣,得天地之氣成這形,得天地之理成這性。”(《字義(yi) 》,6頁)“理”是最為(wei) 根本的,人與(yu) 萬(wan) 物都是得到天地之氣然後才產(chan) 生的,天地之氣都是一樣,隻是人和萬(wan) 物所接受的氣各不相同。其中,人得到五行裏麵秀正而通達的一麵,所以人具有“仁義(yi) 禮智”,“粹然”與(yu) 萬(wan) 物不同。可是萬(wan) 物得到的隻是氣的一偏,所以為(wei) 它們(men) 的形骸拘束,於(yu) 是“理”就在萬(wan) 物上閉塞而不通達。在“理”上說,人和萬(wan) 物都是“理”,不同的隻是氣的偏正不同,所以“理”相應地就有“通達”和“閉塞”的不同。

 

在戴震的體(ti) 係當中,“性”和“道”都是實體(ti) 實事的名稱。如他說:“曰‘性’,曰‘道’,指其實體(ti) 實事之名;曰‘仁’,曰‘禮’,曰‘義(yi) ’,稱其純粹中正之名。”(《疏證》,43頁)戴震看到,天地之間,氣化流行不已,生生不息。各種事物分於(yu) 道不同,所以本性也都不同。生於(yu) 陸地的生物,進入到水就無法生存;生活在水裏的生物,離開水也沒有辦法存活;生長在南方的生物,習(xi) 慣了溫暖就經不起寒冷;生長在北方的生物又相反,習(xi) 慣於(yu) 寒冷而不習(xi) 慣溫暖。所以對於(yu) 這些生物可以依靠而存活的,對於(yu) 別的生物卻可能使他們(men) 失去生命。所以在天地間說“道”,“舉(ju) 其實體(ti) 實事而道自見,”(《疏證》,43頁)就應該拿這些實際存在的事物作例子才能看得明白。就“道”而言,天有陰陽,地有剛柔,在人則有“心”的明暗。如果“心”明的時候,事情就不會(hui) 有什麽(me) 差錯,但是如果“心”暗的時候就難免會(hui) 犯錯誤。所以在人身上談論“道”,就應該就是“人倫(lun) 日用”來說,這樣才是道的實事,也就是前麵所引《中庸》中講的“率性之謂道”,“修身以道”,“五達道”等內(nei) 容。要“修道”,那麽(me) 就要知道“道”的內(nei) 容,也就是《中庸》中說的“修道以仁”等。如前麵講到,“仁”、“禮”、“義(yi) ”都是“純粹中正”的名稱,但是他們(men) 確實“人道”的表現。《說卦傳(chuan) 》裏講到“立人之道曰仁與(yu) 義(yi) ”(《說卦傳(chuan) 》第二章),以及《中庸》中“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中庸》第一章)“中節”作為(wei) “達道”的手段,是“純粹中正”的,可以成為(wei) 天下的標準。而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之交的所謂“五達道”隻是舉(ju) 出具體(ti) 的實際的例子而已。將“智”、“仁”、“勇”實行起來,然後也就可以“純粹中正”。那麽(me) 到底什麽(me) 是“達道”呢?就是那需要達成到天下而不可廢棄的東(dong) 西。戴震解釋說,《係辭》裏麵講到“天道”同時也下達到人倫(lun) 事物,不僅(jin) 僅(jin) 說“成之者性”,而要先說“繼之者善”(《係辭上》第五章),“繼”說的是人物在天地間的“善”一直繼承而沒有中斷;“善”其實就是“純粹中正”的名稱;“性”指的則是“實體(ti) 實事”的名稱。如果有一件事的“善”,那麽(me) 這件事就合歸於(yu) 天;雖然所具有的“性”是萬(wan) 差不同的,但是它們(men) 的“善”卻是相同的一個(ge) 。所以戴震認為(wei) ,“善”是人倫(lun) 事物的“必然”,必定使人倫(lun) 事物這個(ge) 樣子的東(dong) 西;而“性”是人倫(lun) 事物的“自然”,是人倫(lun) 事物本來的樣子。這樣,戴震指出要“歸於(yu) 必然,適完其自然,此之謂自然之極致,天地人物之道於(yu) 是乎盡。在天道不分言,而在人物,分言之始明。”(《疏證》,44頁)如果人們(men) 能夠回歸到“善”的“必然”,達成其“性”的“自然”,也就達到了“性”的“自然”的極致了。從(cong) 而無論“天道”、“人道”、還是“人道”也就都窮盡了。在“天道”上不能說“分”,在人倫(lun) 事物上“分”才明白的表現出來了。同時戴震又對上麵“成性繼善”後麵的“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係辭上》第五章)做出詮釋說,不同人看到的不同,正是說明由於(yu) 局限於(yu) “成性”之後的不同,所以很多人或物就不同盡這個(ge) “道”了。

 

前麵我們(men) 已經提到,在戴震看來,“陰陽五行,‘道’之實體(ti) 也;血氣心知,‘性’之實體(ti) 也。有實體(ti) ,故可分;惟分也,故不齊。古人言‘性’惟本於(yu) ‘天道’如是。”(《疏證》,21頁)戴震認為(wei) 真正古人所講的“性”隻是本著“天道”來講。戴震說,“性者,分於(yu) 陰陽五行以為(wei) 血氣、心知、品物,區以別焉,舉(ju) 凡既生以後所有之事,所具之能,所全之德,鹹以是為(wei) 其本。”(《疏證》,25頁)“陰陽五行”既然是“道”的“實體(ti) ”,性又是分於(yu) “陰陽五行”而來的,所以“性”也就是“分於(yu) 道”的。“血氣心知”,就是人身的組織和意識是“性”的“實體(ti) ”。“性”也就是“生”出來以後所具有的,但是以“性”為(wei) 根本。戴震用《係辭》中的“成之者性”來說明“性”是“道”之所成。人和事物如此多的繁複滋生說到底都是分形氣而來自“陰陽五行”,更進一步都是來自於(yu) “天道”。戴震說明《中庸》所講的“天命之謂性”,戴震將“性”訓為(wei) “生”,所以用“生”來限隔天,從(cong) 而有了所謂的“天命”。《禮記》中講的“分於(yu) 道謂之命,形於(yu) 一謂之性。”正好也可以說明“性”、“道”、“命”、“性”的關(guan) 係:人的命從(cong) “道”(也是“陰陽五行”)那裏“分”而來,既然是“分”也就有了限隔,進而各自形成不同的“性”。“性”是同類相似的,異類不相似的。所以戴震總結說,“天道”沒有什麽(me) 神秘,不過是“陰陽五行”而已,人和物的“性”也隻不過是來自於(yu) “天道”,進而形成不同的“性”罷了。(《疏證》,25頁)

 

四、結語

 

在陳淳之後,有人認為(wei) 陳淳流入了訓詁派,(謝山澤山書(shu) 院記曰:“朱徽公之學統,累傳(chuan) 至雙峰、北溪諸子,流入訓詁派”[iii])這種情況也是陳淳作《字義(yi) 》所難以避免的批評。畢竟陳淳所要強調的是要對理學的微言大義(yi) 進行細致的研究,而不是不求甚解,同時也特別針對當時“陸學”之弊,才更加強調要“逐句逐字”讀懂,不能自以為(wei) 是。(《北溪大全集•卷二十六•答陳伯澡十》稱:“從(cong) 頭逐句逐字一一仔細虛心以求焉。一字亦不敢自是,而必細論真義(yi) 的為(wei) 何訓;一句亦不敢自專(zhuan) ,而必平玩其旨之的為(wei) 何歸。”這一點也是繼承朱熹來的:“依旁本文,逐句逐字解釋文理,令其通透,見得古人說此話是此意了,更將來反複玩味,久之自有見處。”[iv])除了“理”字等外,陳淳大都從(cong) 字的本義(yi) 來發揮,而不是毫無根據的任意發揮。(如釋道:“萬(wan) 古通行者,道也”;釋性:“性字,從(cong) 生從(cong) 心,是人生來具是理於(yu) 心,方名之曰性”等)所以陳淳的對字義(yi) 的解釋從(cong) 訓詁開始,似乎比較細致,但是目的卻在於(yu) 了解大意。而且特別明顯的是,通過對理學各重要的字義(yi) 的解釋,其實已經將理學的思想融入其中。《字義(yi) 》涉及了“四書(shu) ”中重要的字義(yi) [v],而且《字義(yi) 》的體(ti) 係也反映了陳淳對理學的寄托。(陳淳將“命”、“性”等字列在上卷,主要講明理學的心性論和修養(yang) 論,而比較重要的也在邏輯上被認為(wei) 是其哲學基礎的“道”、“理”等卻在下卷。這樣陳淳的目的就不是像他的老師朱熹一樣建立一種縝密的哲學體(ti) 係,而是將這種哲學真正深達人心,引領初學者進入理學的堂奧)但因而也有了“流入訓詁派”的流弊,遭到他人的詬病。但是反過來看,正是陳淳這種“逐句逐字”的精神傳(chuan) 達出朱熹一係嚴(yan) 謹的學風,體(ti) 現了程朱理學與(yu) “陸學”以及後來的“陽明學”在為(wei) 學方法上的鮮明不同。

 

戴震所處的時代已經進入了程朱理學流弊盛行的時代,“未有不以意見為(wei) 理而禍天下”(《疏證》,53頁)。朱熹的《四書(shu) 章句集注》自元朝延祐年間重興(xing) 科舉(ju) 考試以後被定為(wei) 官方教材,後來到明朝永樂(le) 年間的《四書(shu) 大全》出以後,則理學更有了泛濫的趨勢。戴震本身為(wei) 考據大家,對字義(yi) 的精深有精深的研究,但是他也深知理學在當時的流弊。所以他自稱:“生平論述最大者,為(wei) 《孟子字義(yi) 疏證》一書(shu) ,此正人心之要。今人無論正邪,盡以意見誤名之曰‘理’,而禍斯民,故《疏證》不得不作。”[vi]所以戴震以三分之一的《孟子字義(yi) 疏證》的篇幅在討論“理”的問題,將“理”訓為(wei) “條理”,“分理”等,並引證古人的“理”的真正含義(yi) ,直指後儒對“理”的所謂“理得於(yu) 天而具於(yu) 心”的改造。

 

陳淳與(yu) 戴震處在儒家思想迥異的時代,皆采用概念詮釋的手段,對儒家思想進行重新闡揚,由於(yu) 他們(men) 的視角與(yu) 思想背景的不同,對儒家概念進行了截然不同的詮釋,代表著他們(men) 各自所處的時代之學。



注釋:

 

[i] 湯一介:《能否創建中國的“解釋學”》,《學人》1998年第13輯。

[ii] 有關(guan) 《緒言》、《孟子私淑錄》及《孟子字義(yi) 疏證》之間的初稿、定稿的前後關(guan) 係有爭(zheng) 論。錢穆的《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第8章《戴東(dong) 原》(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1997)以及《記鈔本戴東(dong) 原〈孟子私淑錄〉》(《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cong) 》第8卷,北京:東(dong) 大圖書(shu) 有限公司,1980),山井湧的《明清思想史の研究》第三部戴震研究《〈原善〉から〈孟子字義(yi) 考證〉まで》(東(dong) 京大學出版會(hui) ,1980)均認為(wei) 《孟子私淑錄》的成書(shu) ,當在《緒言》之後,《疏證》之前,正為(wei) 兩(liang) 書(shu) 中間的過渡作品,而周兆茂則提出“應《孟子私淑錄》在前,《緒言》在後”。見《戴震〈孟子私淑錄〉與(yu) 〈緒言〉寫(xie) 作先後辨析》,《中國哲學史》1993年第2期。

[iii] 《宋元學案·東(dong) 發學案》,第2886頁,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3。

[iv] 《朱子全書(shu)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第23冊(ce) ,第2800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v] 《北溪字義(yi) 》曾稱《四書(shu) 字義(yi) 》,《四書(shu) 性理字義(yi) 》等,其目的就在疏解“四書(shu) ”,其概念大多取自“四書(shu) ”。

[vi] 《與(yu) 段若膺書(shu) 》丁酉四月二十四日,《疏證》,第186頁。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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