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盧旺達身份證“民族”一欄變遷

欄目:《原道》第24輯
發布時間:2017-02-27 17: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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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旺達身份證“民族”一欄變遷

作者:肖雪 ﹡(北京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博士研究生)

來源:《原道》第24輯,陳明 朱漢民主編,東(dong) 方出版社2014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二月初二日乙酉

          耶穌2017年2月27日

 

 

 

摘要:今年是盧旺達大屠殺二十周年。二十世紀上半葉比利時殖民者通過在身份證上標注民族等手段對盧旺達人分而治之,使得盧旺達的民族問題此起彼伏,最終演變成20年前導致九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死亡的大屠殺。之後盧旺達當局取消了身份證上的“民族”一欄,不再區分“圖西”和“胡圖”,這為(wei) “盧旺達奇跡”奠定了重要基礎。

 

關(guan) 鍵詞:盧旺達;胡圖;圖西;身份證;民族認同;

 

1994年,盧旺達爆發的種族屠殺讓這個(ge) 非洲南部小國走入人們(men) 的視野。胡圖族極端分子用槍支、棍棒和大刀等武器對圖西族和胡圖族溫和派[i]展開了上百天的屠殺,約100萬(wan) 或者說超過總人口九分之一的盧旺達人被害。此後,提到盧旺達人們(men) 就會(hui) 本能地想起大屠殺,這三個(ge) 字已經成為(wei) 盧旺達的標簽。2014年4月,盧旺達大屠殺已經過去整整20年,盧旺達本國與(yu) 其他愛好和平的組織和個(ge) 人都以各種方式對其進行了紀念,同時也重新審視盧旺達的“種族”問題。在1994年的大屠殺中一個(ge) 人引人注目的現象是,一些胡圖族極端分子利用身份證的“民族”信息分辨胡圖族和圖西族,進而展開針對性種族屠殺。而之後的盧旺達當局又取消了身份證上“民族”一欄,該國的族群關(guan) 係得到了緩和。盧旺達的身份證製度到底如何形成?又是如何演變?本文將一一敘之。

 

盡管當今身份證或其他方式的公民身份認證製度被很多國家所采用,但對於(yu) 盧旺達而言,其身份證製度並不是自發形成的,是由殖民者引入的。在身份證上標注並突出民族這一項,在短短不到一百年的時間裏,讓盧旺達的胡圖和圖西兩(liang) 族深受其害,甚至一直到獨立後,這種民族的區分依然延續,直到卡加梅的上台。

 

一、殖民時代之前流變的民族身份

 

盧旺達曆史中最令人關(guan) 注的一個(ge) 問題就是胡圖人和圖西人的起源及相互關(guan) 係。他們(men) 之間是可以用不同的種族、種姓、民族、部落來形容,還是隻是不同的社群?這一問題迄今為(wei) 止沒有特別統一的說法。但可以確定的是,殖民時代以前,他們(men) 一直比鄰而居,互相通婚,相互雜居,沒有地域之別,使用同一種語言,遵守同一套法律,文化已大致一體(ti) 化。也就是說,兩(liang) 者本來沒有絕對的民族之分。

 

一些民族學者認為(wei) ,胡圖人早於(yu) 圖西人來到盧旺達這片土地。在14-15世紀,一些圖西人從(cong) 北方來到盧旺達。他們(men) 雖然人數比胡圖族少得多,但在幾個(ge) 世紀內(nei) 使用和平手段和武力相結合的方式征服胡圖小國,建立了以“姆瓦米”為(wei) 首的君主製[ii],圖西眾(zhong) 首領成為(wei) 統治階層。但是,將圖西人與(yu) 胡圖人明確區分開來,始於(yu) 1860年圖西人酋長魯瓦布基裏(kigeriRwaburgiri)掌權,他首次在胡圖人與(yu) 圖西人之間進行了文化上的劃分。[iii]就區別而言,圖西人的個(ge) 子通常比胡圖人要高,放牧牛群,不事農(nong) 耕。除此之外,兩(liang) 者並無實質性區別,甚至還可以轉換身份。胡圖人牛畜超額,就成為(wei) 圖西人;圖西人轉從(cong) 農(nong) 耕,就成為(wei) 胡圖人。因此,胡圖和圖西族的身份並不是嚴(yan) 格的、固定不變的,而是依變化了的環境處在不斷地流動之中的,因而也是含混的和充滿爭(zheng) 議的。

 

二、殖民統治時期的強製種族劃分

 

提到盧旺達的身份證“民族”一欄,就不能不提到西方列強的殖民統治。

 

最早進入盧旺達的殖民主義(yi) 者是19世紀下半葉的英國、德國和比利時。1884-1885年召開的柏林會(hui) 議決(jue) 定將盧旺達和布隆迪兩(liang) 國合並,並在1890年淪為(wei) “德屬東(dong) 非保護地”。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戰敗之後,由比利時對盧旺達進行軍(jun) 事管製。比利時殖民者先是利用圖西人實行間接統治,挑撥族群之間的關(guan) 係,有時候故意製造族群之間的矛盾,有些時候甚至造成嚴(yan) 重流血事件,大量圖西族難民流入鄰國。1933年,比利時當局統治盧旺達十年後,為(wei) 了更好地分而治之,決(jue) 意將其種族規範推向極端,借用身份證製度將種族劃分永遠固定。占據盧旺達後不久,比利時人認為(wei) 當地種族關(guan) 係頗為(wei) 獨特,圖西人比較聰慧儒雅,與(yu) 其他非洲人不同。[iv]他們(men) 進而認定圖西人根本不是真正的非洲人,而是另一個(ge) 種族的人,很可能是遷徙到盧旺達的高加索人後裔。這就是所謂“含米特”理論。在實際生活中,比利時殖民者形成法律規範,斷定胡圖和圖西分屬截然不同的種族,種族是兩(liang) 者之間最根本的區別,並且這種標記也向後代延伸,隻要身份製度存在一天,這一種族的劃分就永遠存在。[v]他們(men) 用尺子和卡鉗測量盧旺達人的額高、鼻寬、耳長等自定特征,“科學”劃分每個(ge) 盧人的民族屬性。不合標準的則另有規定:凡是有10頭牛以上的家庭為(wei) 圖西人,不足者即胡圖人。

 

根據這些所謂“科學”標準,比利時人給每個(ge) 盧旺達人發放身份證,注明其族屬[vi]為(wei) 圖西人或胡圖人(極少數屬於(yu) 第三族瓦特人)。確立身份證製度之後,按不同族屬享受不同權利,圖西族作為(wei) 占人口14%的少數族群,卻擁有超越胡圖族的特權。自那以後,殖民者組織的“自治政府”和軍(jun) 隊的主要首腦和各級軍(jun) 官,幾乎清一色的圖西人,圖西人還占據了機關(guan) 、學校、醫院等各種“體(ti) 麵工作”,胡圖人隻能從(cong) 事“低賤工作”。1933年的這種人口普查以及創立的標注“胡圖”或“圖西”的身份證製度,給每個(ge) 盧旺達人劃分種族,對盧旺達的未來產(chan) 生了深刻的影響。雖然在該製度實施初期,在普通盧旺達人的日常生活中,胡圖、圖西兩(liang) 族的邊界差異並不明顯。[vii]但是自此開始,一個(ge) 深深的禍根已經被埋下,並在未來的幾十年內(nei) 讓盧旺達備受折磨和苦難。

 

三、獨立至大屠殺時期的族群排斥與(yu) 對立

 

伴隨著一直以來的兩(liang) 族隔離對立以及民主觀念的逐步普及,兩(liang) 族衝(chong) 突開始具有了國家政策的含義(yi) ,而民主製度必然對等級地位較低卻占全國大多數人口的胡圖族有利。獨立前夕,胡圖人開始爭(zheng) 奪自己的權力。1957年3月,胡圖族知識分子出版一部帶有明顯的種族主義(yi) 色彩的《胡圖宣言》,認為(wei) 胡圖人與(yu) 圖西人的衝(chong) 突是盧旺達問題的核心,認定圖西人是外來侵略者,盧旺達應該是胡圖人的國家;宣言承認圖西人和特瓦人的權利,但堅持在身份證上標明族體(ti) ,以此作為(wei) 獨立後的一種保護措施。

 

20世紀60年代,民族獨立運動的烽火燃遍了整個(ge) 非洲大陸,盧旺達也不例外。1962年7月1日,盧旺達宣告獨立,成立了共和國,進入後殖民時代。新成立的共和國自然由胡圖族人當家,先是姆博紐穆圖瓦短暫執政,緊接著胡圖人卡伊班達出任總統。在一些胡圖人眼裏,圖西人酋長是殖民統治者的幫凶。卡伊班達領導的政府承襲比利時殖民時期的行政管理體(ti) 製和身份證製度,繼續播撒種族歧視的種子。圖西人擔任公務員的比例受到嚴(yan) 格限製,大量的圖西族領袖遭受打擊和迫害,甚至胡圖族反對派也不例外。1959-1964年間,民族滅絕的屠殺波瀾迭起,三十多萬(wan) 圖西人被逼逃離盧旺達。[viii]他們(men) 大多數落腳周邊的烏(wu) 幹達、肯尼亞(ya) 、布隆迪、坦桑尼亞(ya) 和剛果,少數逃往歐洲,甚至美洲。1973年7月,陸軍(jun) 司令哈比亞(ya) 利馬納將軍(jun) 發動不流血政變奪權,宣布成立盧旺達“第二共和國”。在重大問題上,他的政權沿用其前任遵循的戒律,認定盧旺達是胡圖人的國家,不許圖西難民回國。哈比亞(ya) 利馬納總統執政期間,族群關(guan) 係大體(ti) 上較為(wei) 平和。盡管在社會(hui) 生活的各個(ge) 領域,曆史上依族群人口比例而實行的配額製度仍舊保留了下來,但在具體(ti) 執行中卻並非十分嚴(yan) 格。1978年12月通過的盧旺達第二部憲法即規定,國家主權屬於(yu) 盧旺達人民,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不因種族、膚色、出身、部族、集團、性別、信仰或地位差別而受歧視。此外,以獲得教育機會(hui) 的配額為(wei) 例,原來規定圖西族占全部接受教育人數的9%。但在1985年,哈比亞(ya) 利馬納修訂了盧旺達的教育政策。根據新的法律,把全國所有可用的教育指標分配給胡圖人至少85%,把10%至14%分配給圖西人,1%分配給特瓦人,[ix]說明其政策有一定的調整。但是,由於(yu) 族群矛盾由來已久,民族和解政策又不到位,對於(yu) 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許多問題,並沒有進行有效改正。一個(ge) 很重要的事實是,帶有種族標識的身份證製度在哈比亞(ya) 利馬納時期繼續實行,規定除了政府相關(guan) 部門,所有的人遷徙和出行都受到嚴(yan) 格限製,且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件。[x]再加上統治集團內(nei) 部和廣大胡圖人在族群問題上存在著嚴(yan) 重分歧,在對待圖西人的問題上,一直存在著強硬派和溫和派的較量,強硬派主張對圖西族采取強硬政策,並通過蓄意製造族群摩擦來挑起事端。所以,族群矛盾一直未曾有根本緩和。

 

當權的胡圖族政府仍排斥圖西人。1991年5月,盧旺達國民發展議會(hui) 審議通過第三部憲法,其內(nei) 容明確規定“任何盧旺達公民,隻要具有多數人(majority)身份(也就是占總人口數量85%的胡圖人),而不在法律規定的任何排斥情況外,均可能成為(wei) 法律規定的條件範圍內(nei) 的選民。”[xi]此後,雖然1991年7月已經有一些非政府組織強烈要求取消官方身份證上的“民族”區分,[xii]但種族分離政策仍然是盧旺達政府的中心政策之一。因此,種族流血衝(chong) 突被多次激發,最終導致更多圖西族人流亡烏(wu) 幹達,最終導致盧旺達愛國陣線(FPR)於(yu) 1987年成立,準備殺回盧旺達,恢複圖西族政權,內(nei) 戰迫在眉睫。在非洲統一組織和盧旺達鄰國的斡旋下,盧旺達政府和反政府武裝雙方於(yu) 1992年8月18日簽署了一項關(guan) 於(yu) 分享國家權力的阿魯沙和平條約(Arusha Peace Agreement)。合約規定,雙方承認法律原則是民族團結的最佳保證,雙方尊重個(ge) 人基本自由和政府的民主形式,結束了持續22個(ge) 月的內(nei) 戰。但好景不長,總統專(zhuan) 機被來源不明的導彈擊落成為(wei) 內(nei) 戰的導火線,慘烈的盧旺達大屠殺開始。

 

在大屠殺期間,為(wei) 了高效地將圖西族人區分出來,胡圖族極端分子采取了多種多樣的方式,其中一種就是由聯攻派(Interahamwe,胡圖族軍(jun) 事組織)民兵組織人員在設置的路障旁逐一檢查過往行人的身份證,每過一輛車,乘客都要出示身份證。事實上,1994年4月7日中午起,民兵即開始對身份證注有致命標識的“圖西人”的隨意屠殺。一般來說,隻要是身份證上標明圖西族或假裝丟(diu) 失證件的人都會(hui) 必死無疑,但這也並不意味著有胡圖族的身份證明就能萬(wan) 事大吉。例如,在魯亨蓋裏(Ruhengeri)、吉塞尼(Gisenyi)等城市,被懷疑支持反政府政黨(dang) 的胡圖族人同樣也會(hui) 被除掉,尤其是那些身材高大、鼻梁挺直的胡圖人常會(hui) 被認為(wei) 是偽(wei) 造了假身份證的圖西人,即所謂的“狡詐的圖西人的慣用伎倆(lia) ”。[xiii]換而言之,殖民主義(yi) 的遺毒促成盧旺達大屠殺悲劇,而“悲劇所體(ti) 現的,是多數族群支持的、借助民主去滅絕經濟上占主導地位的少數族群之行為(wei) 的最極端形式”,[xiv]而身份證上的“民族”標識則是這場悲劇的幫凶。

 

四、後屠殺時代的國民和解

 

1994年7月,盧旺達愛國陣線在領袖卡加梅的領導下與(yu) 烏(wu) 幹達軍(jun) 隊一道攻入盧旺達首都基加利,擊敗了胡圖族政府,結束了大屠殺。愛陣在贏得內(nei) 戰後為(wei) 了擴大民意基礎,聯合胡圖人組成聯合政府,並以胡圖人巴斯德·比齊蒙古為(wei) 總統。大屠殺之後,新政府決(jue) 定發行新身份證,取消“民族”一項。實際執行時,居留身份證從(cong) 1995年開始,國家身份證從(cong) 1996年開始不再保留“民族”一項,[xv]但直到2000年,盧旺達的局勢仍然動蕩不安。2000年當選總統的卡加梅認識到,仇恨仍在民族和解的表象下麵暗流洶湧,一不小心便有可能重蹈大屠殺覆轍,為(wei) 治愈曆史創傷(shang) ,防止悲劇重演,一定要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所謂種族問題。他坦言:“很難找到折中辦法,但是必須實現和解。我們(men) 要建設國家,顯然需要國民和解,找到足以和平共處、和諧共生的基礎。但是決(jue) 不能無視大屠殺時期一些人、很多人的責任。某種意義(yi) 上這是相互對立的兩(liang) 個(ge) 進程,但必須齊頭並進——一麵和解,一麵審判。”[xvi]2003年,通過的新憲法中明確規定,“打擊種族滅絕的意識形態和他所有的表現形式,根除民族、區域和其他一切形式的分裂;所有盧旺達人是天生的並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享受同等的權利和義(yi) 務。”[xvii]盧旺達著名的“2020遠景規劃”也設想建立“可信和高效的法治國家”,以及“政治穩定,消除人間歧視的社會(hui) ”。因此,盧旺達政府致力於(yu) 胡圖人和圖西人之間的和解及國家重建。

 

為(wei) 了達到這個(ge) 目的,盧旺達當局采取了一係列政策,最主要的有兩(liang) 種,一種是審判和和解,一種是在國內(nei) 新消除胡圖和圖西兩(liang) 民族的差別。消除兩(liang) 族差別的一個(ge) 重要內(nei) 容便是取消身份證上的“民族”一欄,盧旺達人的身份證上不再有“胡圖族”、“圖西族”等字樣,隻寫(xie) 明是盧旺達人,以淡化部族身份。對廣大盧旺達人來說,要忘記仇恨,共建盧旺達的未來已經成為(wei) 第一要務,“根除大屠殺意識形態”類似的口號成為(wei) 盧旺達各級貫徹的目標。如今盧旺達“胡圖族”、“圖西族”的概念已成為(wei) 過去,當前最大的忌諱是不管什麽(me) 問題都不得訴諸民族認同,即單純交談提及“胡圖”和“圖西”兩(liang) 個(ge) 詞也會(hui) 令人反感。這些規則都是為(wei) 了防止在民眾(zhong) 中間散布民族仇恨,以免再次發生屠殺。例如,你可以說政府壓製民眾(zhong) ,但不能說壓迫胡圖人;可以說政治權力集中在精英集團手中,但不能說集中在圖西精英手中。[xviii]現在盧旺達人找工作,有關(guan) 部門不再看他是哪個(ge) 部族的,而看能力,對所有盧旺達人一視同仁。至此,隨著身份證上“民族”一欄的取消,困擾盧旺達人多年的族群問題終於(yu) 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jue) 。

 

從(cong) 民眾(zhong) 的層麵來說,伴隨著身份證“民族”一欄的取消,兩(liang) 族的和解已經取得一定成效。在盧旺達這片土地上,族群之間公然的對抗已不複存在,社會(hui) 生活已經正常化。這為(wei) “盧旺達奇跡”[xix]奠定了重要基礎。由世界銀行數據[xx]可以清楚地看到,後屠殺時代的盧旺達GDP增長迅速,尤其是2003年後,更是有一個(ge) 跨越式的飛躍,十年間從(cong) 2003年的18億(yi) 美元增長到2012年的71億(yi) 美元,增長了近4倍。自2004年以來,盧旺達的經濟增長率基本都在8%以上,2008年增長率甚至超過了10%,達到11.16%,而同期非洲國家的GDP平均增長率僅(jin) 為(wei) 5%,足見盧旺達經濟發展速度迅猛。聯合國由此發布的《世界經濟形勢和前景》指出[xxi],盧旺達的製造業(ye) 和服務業(ye) 發展迅速,屬於(yu) 快速成長型經濟體(ti) 。不僅(jin) GDP增速引人關(guan) 注,盧旺達在各方麵都逐漸得到了國際的認可。最近幾年來盧旺達被看做是非洲社會(hui) 治安最好的國家。2008年,基加利市被聯合國人居署授予當年的聯合國人居獎,成為(wei) 非洲曆史上第一個(ge) 獲此殊榮的城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12年6月7日發布的報告中高度評價(jia) 盧旺達經濟發展所取得的成績,認為(wei) 其表現遠高過周邊國家[xxii]。在世界銀行2013年10月份發布的“2014年商業(ye) 報告”(Doing Business 2014 report)[xxiii]中,盧旺達在189個(ge) 國家中排名第32名,足見盧旺達政府在商業(ye) 開放度方麵的努力,中東(dong) 非地區“最好的商業(ye) 目的地”的榮譽也又一次被人們(men) 提起。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發表的“2013年人類發展指數報告”(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13)認為(wei) 盧旺達實現了“突破性的發展”,並視之為(wei) “南方的崛起”(rise of the South)的典型例子。[xxiv]

 

五、結語

 

盧旺達身份證“民族”一欄的變遷史可謂濃縮了這個(ge) 非洲小國近百年的苦難和變遷。從(cong) 最初被動地由比利時殖民者強加的“身份證”製度,到後來由於(yu) 政治權力的爭(zheng) 奪這種製度的不斷強化和升級,盧旺達在整個(ge) 過程中都陷入了一種被動的狂熱。曆史之光暗湧,無數次流血、逃亡和屠殺,讓這個(ge) 曾經支離破碎的國家認識到,族群的利益並不是最終目的,和平和發展才是真正應該追求的道理。而這必須從(cong) 實現民族和解、淡化族群區別開始。身份證不再標注民族的這一細節變化,承載了盧旺達的曆史性變革。



注釋:


肖雪,北京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博士研究生。

[i] 現在盧旺達官方已經不再區分胡圖和圖西。

[ii] 於(yu) 紅、吳增田:《列國誌:盧旺達布隆迪》,第47頁,北京:社會(hui) 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

[iii] 劉海方:《十年後再析盧旺達“種族”大屠殺》,《西亞(ya) 北非》2004年第3期。

[iv] Mahmood Mamdani, WhenVictims Become Killers: Colonialism, Nativism, and the Gencoide in Rwanda;PrincetonUniversity Press, 2002, pp. 99.

[v] 田哲:《盧旺達種族屠殺的原因——殖民主義(yi) 遺毒》,《雞西大學學報》2004年第8期。

[vi] 身份證上的“民族”(Ethnicity)一欄有兩(liang) 種語言表述,即盧旺達語(Kinyarwanda)的“Ubwoko”及法語的“Ethnie”。

[vii] (美)查爾斯·蒂利:《集體(ti) 暴力的政治》,謝嶽譯,第130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viii] Gérard Prunier,TheRwanda Crisis: History of a Genocide,ColumbiaUniversity Press, 1995,pp.61-62轉引自:Stephen Kinzer, AThousand Hills: Rwanda's Rebirth and the Man Who Dreamed It, John Wiley& Sons, 2008, pp.21.

[ix] 嚴(yan) 慶:《民族政治視野下的盧旺達種族滅絕透析——紀念盧旺達大屠殺20周年》,《中國民族報》2014年2月28日。

[x]  Linda Melvem, A People Betrayed: The Roleof the West in Rwanda s Genocide, New Africa Education Press, 2000, pp.24.

[xi] Constitution of Rwanda, 1991,Article 9.

[xii] Jim Fussell, GroupClassifications on National Identity Cards as a Facilitating Factor inGenocide, Ethnic Cleansing, and Massive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enocide Scholars Conference, University ofMinnesota, Minneapolis, USA, June, 2001.

[xiii] Gérard Prunier,The Rwanda Crisis: History of aGenocide,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5,pp.249.

[xiv] (美)蔡愛眉:《起火的世界:輸出自由市場民主釀成種族仇限和全球動蕩》,劉懷昭譯,第179頁,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shu) 出版社,2005年。

[xv] Jim Fussell, GroupClassifications on National Identity Cards as a Facilitating Factor inGenocide, Ethnic Cleansing, and Massive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enocide Scholars Conference, University ofMinnesota, Minneapolis, USA, June, 2001.

[xvi] Stephen Kinzer, A Thousand Hills: Rwanda's Rebirth and the Man Who Dreamed It, JohnWiley & Sons, 2008, pp. 313.

[xvii]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Rwanda, 2003.

[xviii] Stephen Kinzer, A Thousand Hills: Rwanda's Rebirth and the Man Who Dreamed It, JohnWiley & Sons, 2008, pp. 310.

[xix] Deroy Murdock,Rwanda’s Economic Miracle, National Review(N.R.), New York City, Dec. 13, 2010.

[xx] 見世界銀行網站:https://data.worldbank.org.cn/country/rwanda,2014年7月30日最後訪問。

[xxi] 詳見:UN: WorldEconomic Situation and Prospects 2014, https://www.un.org/en/development/desa/policy/wesp/index.shtml,2014年7月30日最後訪問。

[xxii]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網站:“Statement by the IMF Mission at theConclusion of Its Visit to Rwanda”,詳見https://www.imf.org/external/np/sec/pr/2012/pr12508.htm,2014年7月30日最後訪問。

[xxiii] 世界銀行下屬機構國際金融公司網站:“Doing Business 2014: UnderstandingRegulations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 Enterprises”,詳見https://www.doingbusiness.org/reports/global-reports/doing-business-2014/,2014年7月30日最後訪問。

[xxiv] HumanDevelopment Report 2013, pp. 13, 見https://hdr.undp.org/en/2013-report,2014年7月30日最後訪問。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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