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十年中國政治發展策論探討(康曉光)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10-04-0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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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曉光

作者簡介:康曉光,男,西元一九六三年生,遼寧沈陽人。現任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公益創新研究院院長。著有《君子社會(hui) ——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研究》《陣地戰——關(guan) 於(yu) 中華文化複興(xing) 的葛蘭(lan) 西式分析》《中國歸來——當代中國大陸文化民族主義(yi) 運動研究》《仁政——中國政治發展的第三條道路》《起訴——為(wei) 了李思怡的悲劇不再重演》《NGOs扶貧行為(wei) 研究》《法倫(lun) 功事件透視》《權力的轉移——轉型時期中國權力格局的變遷》《地球村時代的糧食供給策略——中國的糧食國際貿易與(yu) 糧食安全》《中國貧困與(yu) 反貧困理論》等。

 
 
 
 
 
 
 
    一、改革時代政治發展回顧
    
    在《中國:改革時代的政治發展與政治穩定》一文中,我提出了分析中國大陸政治發展的“結構/群體分析模型”,其中“結構模型”關注社會的整體結構及其變化,關注社會的經濟、政治、意識形態的變遷及其相互關係。“群體模型”關注社會的群體結構及其演變,關注各個群體的處境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我希望通過對結構和群體兩個維度的觀察和分析,來理解過去25年中國大陸的政治變遷。
 
    改革的初始條件會對改革產生直接而持久的影響。在毛時代,在國家與社會的力量對比格局中,政府處於絕對優勢地位。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格局在整個改革過程中沒有發生實質性改變。這就決定了中國的改革必然是“政府主導型改革”。
   
    在這種改革過程中,政府擁有很大的“自主性”。它有能力根據自己的切身利益獨立地製定並實施改革方案。既然政府有實力決定是否改革以及如何改革,所以改革必然是“漸進式改革”,而不會是“一場革命”。政府的“自主性”決定了取代集權主義體製的隻能是權威主義體製,而不可能是民主體製。而“漸進式改革”則為政府和社會贏得了時間,使統治集團可以從容地探索製度設計方案,調整群體關係策略,建立文化霸權。
 
    改革已經深刻地改變了中國。在製度結構方麵,經濟、政治、意識形態同時改變,市場經濟、權威政治與新權威主義協同發展,從而使新的製度體係獲得了較高的結構適應性。在群體關係方麵,適應群體結構的變化,調整傳統的群體關係策略,放棄大眾,轉而與經濟精英和知識精英結成統治聯盟。“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和“三個代表”分別勾畫了當今社會的製度結構和群體關係的藍圖。因此,把“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確定為“黨的基本路線”是非常恰當的,而把“三個代表”譽為“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決非言過其實。它們共同確定了今日中國的政治框架,為政治穩定奠定了基石。
 
    但是,現實並非十全十美,危機就蘊藏在穩定之中。一方麵,政治係統與經濟係統和意識形態的結構性衝突仍然存在。政治腐敗以及隨之而來的經濟風險和社會不平等,既威脅了經濟的持續發展,又與公眾對政治清明和社會公正的要求相衝突。另一方麵,缺乏製約的精英聯盟導致對大眾的過分剝奪,加劇了社會的兩極分化,驅使大眾鋌而走險。也就是說,那些給中國帶來了政治穩定的條件,也孕育了威脅政治穩定的因素。
 
    除了“結構性成就”之外,在90年代,中國政府還做出了一係列“日常業績”。在政治方麵,成功地完成了最危險的權力過渡,化解了民主化危機,壓住了來自自由化的挑戰,而且合法性下降的趨勢得到緩解,“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和“三個代表”得到精英的廣泛認同。在經濟方麵,維持了較高的經濟增長速度,控製住了通貨膨脹,成功地實現了經濟“軟著陸”,頂住了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壓力,與此同時,不斷推進改革開放,加速市場化和貿易自由化。在社會方麵,開始著手解決不平等問題,在農村實施《八七扶貧計劃》,在城市建立完全網,同時開始部署開發西部。戰勝了1998年的長江特大洪水。在國際關係方麵,打破製裁,重返國際社會,恰當處理了“銀河號”事件、南斯拉夫使館被炸事件、南海撞機事件,台灣海峽危機沒有過度發展,順利收回香港和澳門,加入WTO ,申奧成功。一般說來,對於一個第三世界的社會主義國家來說,這些問題幾乎是無法解決的。但是,中共卻比較成功地解決了這些“無法解決的問題”。隻要看一看90年代國際政治地圖的變化,我們就必須承認,在這個滄海桑田的時代,一個共產黨政府能夠提交這樣一份成績單的確是非常不容易的。坦率地說,我認為第三代得到的評價遠遠低於他們實際取得的成就。此外,這一切也提醒我們必須充分重視中共的學習能力。這種學習能力使許多曆史經驗和國際經驗失去意義。這意味著,不能通過簡單地類比,例如根據某國的經驗或中國某個曆史時期的經驗,來推斷中國的現實和未來趨勢。
 
    但是,成就顯著並不意味著不存在問題,許多毛時代遺留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如專製),許多鄧時代產生的問題還在繼續深化和蔓延(如腐敗、不平等、貧困),新的問題也在不斷湧現(如台灣問題、金融風險、WTO 衝擊)。可以說,第二代和第三代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但也給繼任者留下了異常艱巨的任務。
 
    
    二、改革時代的政治發展模式
 
    
    可以用“政治行政化”來概括改革時代中國的政治發展模式。金耀基對“政治行政化”有精辟論述。根據香港的經驗,他指出政治行政化有兩條主要途徑,一是精英吸納,即政府有意識地把社會中的精英或精英集團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吸收進行政決策結構,二是決策谘詢,即在政府的決策過程中廣泛谘詢公眾意見。由於社會精英被吸納進行政決策結構中,結果在行政體係之外,很少有與這個體係站在對抗立場的政治人。而決策谘詢使行政單位能廣泛地、經常地接觸社會,使政府對社會的意向有更敏銳的反應。金耀基認為“政治行政化”是一種積極的“非政治化”。
    改革時代的中國政府,有意識地把社會精英納入行政體係,主動地製定有利於精英的政策,越來越多地運用決策谘詢,不斷開辟民意渠道,不但與社會精英結成聯盟,也對大眾的呼聲做出適度回應。通過精英吸納、政策傾斜、決策谘詢,政府主動地滿足精英的要求。這樣一來,社會精英無需訴諸政治就可以實現自己的要求。於是,他們或是出於自願,或是出於無奈,而放棄了政治權利訴求。雖然大眾的利益沒有得到滿足,但是由於他們分散無力,因此即使心懷不滿也無濟於事。這樣一來,政府也就化解了改革開放帶來的政治參與壓力。而且中國的政治行政化還不止於此。作為一個轉型國家,政治行政化還表現為“政府主導型改革”。自主地實行經濟改革,自主地建設意識形態,並使之與權威主義政體相適應。這一切為中國贏得了持續的經濟增長和政治穩定。
 
    對於中共來說,“精英吸納”、“谘詢性政治”、“政治行政化”這些概念也許是陌生的,但是,對這些概念所蘊含的統治策略卻並不陌生,而且心領神會,運用自如。其實,在中國,“行政支配社會”是一以貫之的傳統,從古到今概莫能外。在毛時代,中共對工農大眾實行“群眾路線”,對中間派實行“統一戰線”,對敵對分子實行“無產階級專政”。改革改變了社會結構。社會精英產生了,而且日益壯大,其力量不可忽視。而大眾則收回了政治忠誠,對政府充滿了怨恨。於是,政治整合問題出現了。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政治行政化”應運而生。
 
    在權威主義體製下,在一個除了政府之外,再沒有其他“可用的”政治設置的社會中,政治行政化也許是唯一可行的政治整合機製。通過滿足精英的需求以換取他們對統治秩序的認可,不失為一種聰明的統治策略或統治藝術。策略要想有效,必須輔之以一整套製度。因此政治行政化絕不僅僅是一種權宜之計,而是一套精心設計的製度安排。香港的經驗顯示,這種“滿足強者,剝奪弱者”的體製具有充分的彈性或適應能力。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通過不斷滿足新興的強者,同時給予弱者必要的關照,它可以不斷延續自己的生命。也就是說,在一定條件下,這種政治模式可以在經濟繁榮、社會自由與政治專製之間維持一種平衡。
 
    其實,政治從來就是精英的特權。“好政府”與“壞政府”的區別不在於選舉權的普及程度,而在於政府能否對公民的需求作出恰當地“回應”並對其“負責”。政治行政化也是政府對民意做出回應的一種方式。通過在決策機構中吸收社會精英,在決策過程中廣泛地進行谘詢,逐步放鬆對大眾傳媒和結社的限製,公眾的意願和利益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表達和滿足。為了維護穩定,統治者也必須對大眾的要求做出負責任的回應。實際上,對中國大陸來說,公民的抗議、批評、組織、示威、遊說決策者的權利和自由,也許比多黨製、定期選舉還要重要。
 
    
    三、政治行政化:未來10年的政治發展策略
 
    
    在探討未來10年的政治發展方案時,我們必須正視如下經驗和事實:第一,行政吸納政治這種政治發展策略遠沒有達到山窮水盡的境地。香港、新加坡、乃至日本的經驗表明,行政吸納政治是一種有生命力的政治發展策略。從大陸回收香港的經驗判斷,中共似乎有足夠的能力駕馭一個充分自由化的社會。第二,現存的權威主義政權的穩定性較高,近期內沒有任何群體能夠動搖它的根基。而且目前也看不到支持民主化的力量壓倒反對民主化力量的可靠跡象。第三,亞洲、南美、東歐和獨聯體國家的政治發展經驗顯示,像中國這樣的國家,實行多黨製和最高決策者普選不一定能更好地解決當今中國麵對的一係列嚴重問題。而且,即使現政權崩潰了,新政體也難以脫離現有結構,市場經濟體製、權威主義政治、精英聯盟以及對大眾的掠奪還會卷土重來。我的直覺是,在未來的10年甚至20年內,中國大陸很可能會繼續維持現有的社會製度結構和群體聯盟格局。
 
    這一切意味著,近期內,狹義的政治民主化(指實行多黨製和最高決策者普選)很難行得通。盡管作為理想主義者,我們無法完全接受現實,但是作為現實主義者,我們又必須從現實起步。也就是說,我們隻能在權威主義框架內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這個“大判斷”是我們尋找未來10年政治發展策略的基本出發點。
 
    簡而言之,未來10年,政治發展的基本策略應該是繼續推行政治行政化。在群體關係方麵,限製精英的過度掠奪,維護大眾的基本權利。在製度結構方麵,完善意識形態,加強黨的建設,調整國家與社會關係。
    
    關於群體關係
    
    在未來10年內,精英聯盟還將繼續保持,但必須進行調整,精英的利益應該受到限製,而大眾的權利必須得到保護。這意味著,在分配財富蛋糕時,應該向大眾適當傾斜。當然,這種調整勢必會損害精英的眼前利益,從而威脅現存的精英聯盟。在切身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中下級官僚能否與中央保持一致,經濟精英能否繼續支持現行製度都會成為問題。一個敵視精英的政府是難以為繼的,一個逼得大眾鋌而走險的政府也是難以為繼的。因此,未來的政治穩定取決於精英的理性和大眾的耐性。如果精英有足夠的理性,能夠把掠奪限製在大眾能夠容忍的限度之內,那麽政治穩定是可以維持的。這需要政府具有在利益相互衝突的群體之間建立複雜而微妙的平衡的能力。
 
    現實是,精英們獲得了太多的利益而承擔的責任又太少,他們不但不去維護這個給予他們過多關愛的社會,反而在瘋狂地挖它的牆角。大眾承擔了太多的責任和代價而所獲甚微。我們不敢奢望一個公正的社會,但是大眾應該享有最起碼的權利。我們不敢奢望精英們良心發現,但是我們可以期望他們具備最起碼的智商,為了可持續地掠奪而有所節製。精英們隻有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中國才能獲得持續的穩定。而且我們對精英的要求還不止於此。精英不能滿足於“精明的自私自利”,還必須承擔起社會責任。精英必須占據道德的製高點,必須成為受大眾尊敬的群體。隻有這樣的社會,才是穩定的社會。如今,在中國,大眾對精英沒有尊敬和信任,隻有猜忌、鄙視、仇恨。隻有負責任的精英,才能贏得尊敬。在一個好社會中,精英要有責任,大眾要有權利。
 
    對於今日中國來說,不穩定因素的存在並非全然是壞事。沒有來自外部世界的示範壓力,沒有來自內部的大眾的反抗,沒有威脅到政治穩定的迫在眉睫的危機,在一個行政支配社會的國度裏,在政府主導型改革中,在精英貪得無厭而又毫無責任感的情況下,走向公平的變革是不可想象的,大眾將淪入無底深淵,贏家通吃的局麵也根本無法改變。
    
    關於製度結構
    
    從製度方麵來看,結構性衝突的根源在政治係統之中。為此必須改革政治係統。未來10年間,政治改革的三大任務是:完善意識形態,加強黨的建設,調整國家與社會關係。
 
    與馬克思主義相比,現代化理論對中國的近代曆史、當代實踐和未來選擇具有更強的解釋能力和指導意義。在現代化理論的框架內,民族主義和新權威主義又具有特別重要的現實意義。人們往往把民族主義簡單地理解為爭取民族自決、確立國家主權或某種排外情緒與行為。其實,民族主義的主題是創造現代經濟發展的條件,包括建設現代的國家、社會與文化。從中國的長期發展來看,文化民族主義應得到充分重視。新權威主義為現階段中國大陸的政治形態提供了合法性。“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和“三個代表”構成了新權威主義的官方版本。可以說,與市場經濟和權威政治相適應的意識形態的框架已經形成,但是其理論形態還處於初級階段。目前,就意識形態的建設而言,不是缺乏理論資源,而是缺乏敢於麵對現實的政治勇氣和吸納知識精英的有效機製。
 
    黨的建設是一個大問題,在這裏無法充分展開,將在另一篇文章中專門討論。我隻想指出,加強黨建的核心是建設清明政治,而建設清明政治的關鍵是打擊腐敗。這就要求強化對黨的監督。首先,要強化黨內監督與製衡。其次,要強化社會對黨的監督,而這又要求調整國家與社會的關係,提高社會對黨和國家的製約能力。需要強調的是,不能把加強黨的建設等同於擴大黨內民主,不能把擴大黨內民主等同於擴大黨內選舉的範圍。中國的政治體製需要集權,地方就是要服從中央,下級就是要服從上級,全黨就是要服從中央,中央就是要服從政治局,政治局就是要服從領導核心。一個玩弄民主的專製製度是最壞的製度。
 
    在權威主義框架內,要調整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多黨製和普選等政治民主化方案是行不通的,隻能從社會自由化方麵尋找突破口。社會自由化的核心就是開放新聞禁區和結社禁區。新聞自由和結社自由可以提高社會監督政府的能力,有助於遏製政治腐敗。新聞自由和結社自由也給大眾帶來組織起來的機會,提高他們討價還價的能力,從而遏製日趨嚴重的不平等。由於經濟風險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腐敗和社會不平等的結果,因此控製了腐敗和不平等也就控製了經濟風險。所以,社會自由化有助於解決腐敗、不平等和經濟風險問題。
 
    這裏著重探討支持結社自由的可能製度框架。我們需要知道,大眾如何組織起來?又如何規範政府與有組織的大眾的關係?我認為,合作主義提供了一種可行的製度框架。
 
    在合作主義框架中,社會成員按照社會分工組成功能性團體,這些功能性團體與政府機構共同製定公共政策,作為對決策參與權的回報,它們要協助政府實施共同製定的公共政策,主要表現為主動約束自己的成員遵守協議。合作主義分為國家合作主義和社會合作主義兩大類。國家合作主義始終與寡頭統治聯係在一起,其特征是:有限程度的自由主義民主和人民參與,統治精英對社會的全麵控製,相對不發達的工業經濟。在實行國家合作主義的國家裏,因政府特許而得以存在的利益組織發揮著政府和經濟生產者之間的媒介作用,而政府則通過這些組織限製或控製生產者團體的獨立活動。國家合作主義可以加強勞動紀律和管理,同時使相對低效和落後的工業利益集團在一定程度上免受國際競爭的損害。社會合作主義是與議會、政黨和選舉等正式民主製度並存的一種政治過程和製度。它的基礎是職能代表製,即代表社會經濟利益的壟斷組織被政府允許在商討政府政策的過程中擁有特權地位,這種商討過程通常是在正式的民主決策程序之外,作為對政府給予的這種特權地位的回報,利益組織則保證其成員服從利益組織與政府共同製定的政策條款。與國家合作主義不同,社會合作主義產生於某些成熟的資本主義國家,在這些國家中,利益集團對社會代表性的壟斷程度獲得了高度發展。這些利益組織不但高度集中,而且有能力對那些違反集體協議條款的成員實行有效的製裁。
 
    從長期來看,無論是黨內民主建設,還是社會民主建設,墨西哥的經驗都值得中國高度關注。
 
    與歐洲不同,墨西哥的合作主義體製,不是通過政府的行政部門與壟斷性職能團體進行協商來建立合作關係,而是通過在官方政黨的組織係統之內建立壟斷性職能團體來實現國家與社會的結合。墨西哥的“革命製度黨”是政府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而建立的。盡管墨西哥是實行多黨製的國家,但是革命製度黨贏得了曆次選舉。因此,許多人把墨西哥稱為“一黨製國家”。革命製度黨由職團係統組成。每個係統都由為數不一的全國性行業團體組成,每個行業團體都有從基層到中央的垂直組織係統。這樣一來,全國民眾就被按照行業組織起來,並被納入革命製度黨的組織體係之中,從而通過政黨建立了一種垂直的壟斷性的利益代表機製。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這種職團結構也不斷發展和擴大,以滿足那些日益增多的利益集團的參政要求。而“黨政合一”體製使墨西哥的職團主義政黨體製,發揮了與歐洲的合作主義體製相同的功能。在這種體製下,政治的民主性不是體現在政黨之間的競選上,而是表現在執政黨內部的競爭上。工人部、農民部和人民部都要為政府和黨內的各種職位展開競爭,各個部內的行業團體也要進行同樣的競爭。職位的分配依據的是各個部或各個行業團體的實力,而反映實力的關鍵指標之一就是其成員的數量,因此它們都力圖吸引更多的新成員加盟。為了召納新成員,它們必須竭力了解召納對象有什麽需要,並千方百計提高自己在滿足這些需要方麵的聲望。這樣一來,民眾的需要和願望就有可能得到實際的滿足。這就是墨西哥式的民主政治。
 
    為什麽中國應該選擇合作主義體製?根據在於:第一,中國已經是一個高度分化的多元社會。第二,行政權力支配社會是根深蒂固的社會存在。由於“路徑依賴效應”,在近期內建立一種高度競爭性的國家與社會關係幾乎是不可能的。第三,中國已經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具有高度壟斷性的職能社團結構。第四,現行的“雙重管理體製”已經為行政機構與社團的聯係建立了製度基礎。第五,對於中國這樣的人口眾多、幅員遼闊、自然地理條件千差萬別、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高度不平衡、語言、文化、宗教和民族構成相當複雜的國家來說,多元主義體製並不一定是有效的社會整合方式。
 
    
    四、政治民主化:另一種選擇?
 
    
    人們有理由懷疑,在權威主義體製中,在精英結盟的情況下,精英能成為負責任的嗎?大眾的權利能得到保障嗎?合作主義能行得通嗎?麵對這些疑問,有人提出必須通過政治改革走出困境。當前的主流看法是,必須把“民主化”作為未來政治發展的方向,而所謂的“民主化”就是實行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即實行多黨製和普選。
 
    如何理解西方式民主?流行的“現代見解”是,盧梭對“民主”的理解是“理性主義的、烏托邦的和理想主義的”,以“人民主權”為核心的民主概念已經過時,而熊彼特的“經驗的、描述的、製度的和程序的民主概念”才道出了現代民主的真諦。在熊彼特看來,“民主的方法是為作出政治決定的一種製度安排,在這種製度安排中,個人通過競取人民手中的選票而得到作出決定的權力。”亨廷頓據此得出結論:“評判一個二十世紀的政治體製是否民主所依據的標準是看其中最有影響力的集體決策者是否通過公平、誠實和定期的選舉產生,在這種選舉中候選人可以自由地競爭選票,而且基本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可以參加選舉。……民主政治涉及到兩個維度,一個是競爭,一個是參與。”“用普選的方式產生最高決策者是民主的實質”。
 
    那麽“普選”能不能在短期內解決中國的問題?或者說,西方式民主能不能給中國帶來更多的政治自由、更廉潔的政府、更平等的分配、更高的經濟增長率?
 
    戴蒙德區分了“自由民主”與“選舉民主”。“自由民主國家不僅僅舉行選舉,而且還對行政權加以限製,還通過司法獨立來堅守法治,還保護個人的表達、結社、信仰和參與方麵的權利和自由,還尊重少數一方的權利,還對執政黨製定對自己有利的選舉程序的能力加以限製,還對任意地逮捕和濫施暴力加以有效地防範,還不實行新聞審查,並把政府對媒體的控製降至最低限度。”“但是,在實行選舉民主的國家,政府也許是通過相當自由和公平的選舉產生的,但是它們缺少那些在自由民主國家存在的保護權利和自由的許多製度”。戴蒙德指出:“實行選舉民主國家的數量在最近若幹年有很大增加,但是自由民主國家的數目卻相對原封未動。”
 
    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政治腐敗、社會不平等、經濟和金融風險是極為嚴重的。毫無疑問,政治體製是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源之一。但是,據此認為中國實行西方式民主政治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也是沒有充分根據的。國際經驗顯示,像中國這類東方的、發展中的轉型國家,即使實行西方式民主製度,也難以獲得西方發達國家那樣的政治績效,難以有效地解決中國麵臨的一係列問題。許多南美、南亞、非洲國家,按照流行的“民主”標準,都屬於民主國家。但是,政治腐敗、社會不平等、經濟風險的嚴重程度絲毫不遜於中國,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絕大多數“轉型成功”的東歐國家,政治腐敗、社會不平等、經濟不穩定非但沒有減輕,而且迅速惡化。民主化可以有效地解決政治腐敗、社會不平等、經濟風險問題,這一命題並沒有得到世界範圍內經驗資料的支持。
 
    以不平等為例。特納和西雷根據國際比較研究指出:“如果我們看一下20世紀90年代民主和國內收入分配之間的關係,則最好的資料也並不證實多元政治和比較平等的模式之間存在任何關係。”“收入分配比較平均主義的那些國家也並不更多或更少地實施多元政治。”“例如匈牙利和孟加拉,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在收入總額所占份額(10%)要比巴西的同一群體所占份額(2.4%)高出4倍還多。……以比較平均主義的方式對待其最不富裕的公民的國家,諸如匈牙利或孟加拉,它們對政治權利表現了高度尊重,而以最不平均主義的方式對待其最不富裕的公民的國家,如巴西、博茨瓦納和哥斯達黎加,在這個方麵卻是同樣的。另一方麵,某些相對地實行平均主義的國家,諸如摩洛哥或印度尼西亞,對政治權利卻並不尊重,但遠非平均主義的國家如馬來西亞也是同樣的做法。”
 
    亨廷頓指出第三波民主化國家麵臨著一些列嚴重的問題,如重大叛亂、種族與社會衝突、極端貧困、嚴重的社會經濟不平等、長期通貨膨脹、巨額外債、恐怖主義、國家過渡幹預經濟。他問道:“第三波民主國家能夠成功地解決這些問題嗎?”他的回答是:“在某些國家,新的民主政權可以成功地處理一些個別的問題。不過,在大多數國家,似乎極可能的是,第三波民主政權不能有效地處理好這些問題,而且,他們將極有可能很難比他們的前任威權統治者更成功地做到這一點。叛亂、通貨膨脹、貧困、債務、不平等與機構臃腫都將多多少少地繼續存在,就像十年前的情況那樣。”
 
    問題還要更加嚴峻。亨廷頓指出:“在拉美國家和前蘇維埃加盟共和國,由選舉產生的行政首腦常常以專斷的和不民主的方式行事,壓製其對手,靠法令來統治,……在拉美,由選舉產生的其他行政首腦常常無視立法機關,並通過憲法修正案,強行延長其任期。在缺少西方自由傳統的非西方社會,由選舉產生的政府常常對個人權力漠不關心,歧視少數民族,扼製新聞自由,甚至鼓勵警察濫施暴力。……在非西方國家的選舉,常常誘使政治家去提出那些最能為他們帶來選票的訴求,而這些訴求往往帶有種族主義、宗教教義和民族主義的色彩。這些訴求會加劇國家的分裂,並導致反西方的政治領袖和政策的勝利。”這位民主主義的原教旨主義者不無遺憾地指出:“荒謬的是,采行西方民主製度的非西方社會常常鼓勵排外主義的和反西方的政治運動,並允許它們獲得權力。”
 
    為什麽在非西方國家民主體製往往是“有名無實”甚至走向反麵?亨廷頓認為這是因為非西方社會與西方社會的文化差異。他指出:“現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產物,它紮根於社會多元主義、階級製度、市民社會、對法治的信念、親曆代議製度的經驗、精神權威與世俗權威的分離以及對個人主義的堅持,所有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歐開始出現的。……這些要素也許可以在其他的文明中找到其中的一二個,但是,作為總體,它們僅存在於西方之中。”
 
    其實民主政治的真正魅力在於它承諾公眾對公共事務的有效參與。這在民主的老家希臘城邦中是一種標準的“特權”,而在現代西方民主國家裏則是一個“神話”。政治從來都是精英政治,都是少數人壓迫、剝奪多數人的工具。金耀基在評論冷戰結局時清醒地指出:“此次民主的勝利或許主要並不意味著民主的‘成功’,而是意味著共產主義的‘脫魅’。……‘民主與共產主義之間的競爭……是一場處於理想的幻滅過程中的一場各自不斷走向反麵的競爭。’核心問題產生於對‘理想’與‘實踐’之間差距的巨大失望。民主的‘理想’已經許諾得很多了,而共產主義‘理想’則許諾得更多。無論是民主的‘現實’,還是共產主義的‘現實’都背叛了自己的理想,隻不過後者背叛得更徹底一些,終於在這一‘理想的幻滅過程’中走向了覆滅。……共產主義的結束並不意味著自由主義民主體製所麵臨的問題從此一筆勾銷了。”
 
    
    五、討論:影響政治發展的基本因素
 
    
    在現代化過程中,會湧現出一係列全新的政治問題,原有的政治體製將麵臨嚴重挑戰。人類的經驗顯示,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政治反應模式,一種是“政治民主化”,另一種是“政治行政化”。在現代化過程中,或是在某個階段上,有些國家選擇了政治民主化,有些國家選擇了政治行政化。那麽,究竟是什麽力量在影響和決定一個社會的政治發展模式?是經濟,還是政治,還是文化,還是它們的組合共同決定了一個社會的政治發展模式?
 
    就中國經濟改革產生的至深至廣的影響而言,馬克思的經濟決定論是正確的。沒有經濟領域的市場化改革,很難想象政治結構、意識形態以及社會領域的變化。在這裏,我們看到了曆史唯物主義的解釋力和結構主義理論的魅力。現代化理論更是強調在現代經濟發展與政治民主化之間存在確定的聯係。這幾乎已經成為一種“信念”。李普塞特在他的經典論文中提出,一個國家用以衡量經濟發展程度的指標越高,它的民主化程度也就越高。他認為,工業化和都市化,伴隨著人口的集中和增加與大眾傳媒的發展,從而加快了新聞和信息的傳播,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及中產階級的出現和壯大,也會提高人民的政治意識和參與興趣,因而民主就有可能隨之產生。
 
    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國家的自主性或獨立的影響力。在現代化過程中,一個社會是選擇政治行政化道路,還是選擇政治民主化道路,(有時)政府的態度、統治策略、貫徹意圖的能力具有決定性影響。對中國而言,國家的影響力也許並不一定是“短期現象”。兩千多年來,中國發生了無數巨變,但是“行政力量支配社會”這一特性從未改變。專製政治具有巨大的適應能力,不僅可以適應農業經濟,也可以適應工業經濟,不僅可以適應計劃機製,也可以適應市場機製,甚至也可以適應全球化。
 
    文化也有自己的自主性和頑強的生命力。政治學家都明白“政治文化”的深刻蘊含。中國的政治文化似乎與民主無緣。儒家與法家爭論的是“王道”和“霸道”,而不是政府權力的來源。盡管儒家認為權力不必來自人民,但必須造福人民。政府必須愛護人民,體察民情,“施仁政”,否則就會失去上天的垂青,並且被人民推翻。儒家非常重視合法性問題,反複重申“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義必自斃”。金耀基也認為,“儒學從未倡導過一種稱為民主的政府形式,事實上,它並不關心政府的‘形式’本身。對昔日的儒者來說,首要的問題在於應當如何公正地掌管政府。從一個根本的意義上來說,儒學所注重的是治道(或行政)而非政道(或政治)。”
 
    盡管屬於同一個儒家文化圈,東亞各國的政治模式卻表現出高度的複雜性。中國大陸、香港、台灣、新加坡、韓國、朝鮮、日本的政治各不相同。一方麵,在朝鮮、大陸、香港、新加坡、日本,行政取代政治似乎是一種普遍現象。日本“一黨獨大”,“有選舉,無輪換”。新加坡也是一黨獨大,而且連自由都要打折扣。在日本和新加坡,執政黨的政治活動與政府的行政活動到底有多大的區別是值得懷疑的。香港沒有政治,但是有自由和法治。另一方麵,台灣和韓國卻正在成功地走向民主化。但是,台灣的案例對中國大陸政治發展的“暗示意義”是值得懷疑的。在台灣,動員和凝聚反專製力量的主要力量是“民族主義”,而不是“民主主義”。台灣的政治運動本質上是“本省人”反對國民黨這個外來政權的“民族獨立運動”。台灣今日的政治格局,與其說是“民主化”的勝利,不如說是“民族主義”的勝利。如果沒有特有的“省籍衝突”,台灣也許根本就不會出現今日的多元政治格局。到目前為止,除了韓國和作為特例的台灣,在儒家文化圈內還沒有其他國家實現了“貨真價實”的西方式民主政治。
 
    政治發展就是政治係統喪失穩定再重獲穩定的過程。維護和建立政治穩定的根本秘訣是適應變化了的內外環境,而如何達成適應並沒有固定的答案,更沒有唯一的答案。政治探索的空間是開放的。任何人雲亦雲的預測和亦步亦趨的選擇都是“保守的”。實際上,在這個“曆史終結”的時代,對於學者和政治家而言,最需要的、也是最缺少的就是想象力和想象的勇氣。
 
    原載於《戰略與管理》2003年第1期
 
    作者授權儒家中國網站(www.biodynamic-foods.com)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