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飛】由祭禮尚質看巫史傳統的超越性——兼論明器禮意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5-02-16 15:28:17
標簽:
吳飛

作者簡介:吳飛,男,西元一九七三年生,河北肅寧人,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博士。現為(wei) 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婚與(yu) 喪(sang) 》《心靈秩序與(yu) 世界曆史》《神聖的家》《現代生活的古代資源》《人倫(lun) 的“解體(ti) ”:形質論傳(chuan) 統中的家國焦慮》《生命的深度:〈三體(ti) 〉的哲學解讀》《禮以義(yi) 起——傳(chuan) 統禮學的義(yi) 理探詢》等。

由祭禮尚質看巫史傳(chuan) 統的超越性——兼論明器禮意

作者:吳飛(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

來源:《中山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25年第1期


摘要:中國文明超越性的問題,是學界長期以來爭(zheng) 論不休的核心話題。以西方超越性宗教為(wei) 標準衡量中國文明,是有巨大問題的。而巫史傳(chuan) 統乃是中國古代宗教的主流,需要通過巫史傳(chuan) 統來理解超越性。《荀子》《禮記》中對祭禮理論有非常多的討論,其中一個(ge) 基本原則是,越是高等級的祭祀,越是尚質,因為(wei) 不能以人的方式來理解天神。同時,祭禮中的“神明之”也被用來解釋喪(sang) 禮中的明器,喪(sang) 祭之禮在尚質這一點上是相通的。巫史傳(chuan) 統的根本特點是對自然的崇拜,而巫史傳(chuan) 統中的鬼神,代表的是自然中的神秘力量而非超自然的力量。將最接近自然的祭品獻給鬼神,這當中確實有一種超越性情感,但不是創造神對自然的超越,而是自然對日常生活的超越。這種超越性與(yu) 西方宗教傳(chuan) 統有巨大差別。


關(guan) 鍵詞: 祭禮  超越性  自然  明器 


引言:巫史傳(chuan) 統的超越性問題


超越性,是現代思想家理解中國文化的一個(ge) 核心議題。雅斯貝爾斯以解脫和拯救來理解超越性【1】,雖然他將中國列入軸心文明之一,這卻非常不符合中國文明的特質,唐君毅已經指出了這一點【2】。韋伯對中國宗教的判斷,也是基於(yu) 神人之間的緊張關(guan) 係【3】。而唐君毅、牟宗三等所講的內(nei) 在超越,恰恰取消了這種緊張關(guan) 係,這導致學術界對內(nei) 在超越論的猛烈批判和深入檢討。雖然新儒家的內(nei) 在超越論遭到如此批判和檢討,但他們(men) 關(guan) 注的問題並未過時:如此博大豐(feng) 富的中國文化,究竟是否有類似宗教超越性的內(nei) 在張力?我們(men) 認為(wei) ,新儒家追問的問題是對的,但他們(men) 過多關(guan) 注宋明理學傳(chuan) 統,而未能從(cong) 更本源的角度理解中國文明【4】。

 

張光直、李澤厚等所討論的巫史傳(chuan) 統,是理解中國思想傳(chuan) 統的一個(ge) 核心線索。但目前的巫史傳(chuan) 統研究還主要集中在發掘與(yu) 描述階段,而尚缺乏理論縱深的思考。作為(wei) 由巫教演變而來的一種文明傳(chuan) 統,它是否具有超越性,應該是我們(men) 進一步理解巫史傳(chuan) 統必然麵臨(lin) 的問題。

 

我們(men) 將巫教界定為(wei) :以自然神靈和逝去之人為(wei) 主要崇拜對象的宗教形態。它往往沒有特別製度化的教會(hui) (即楊慶堃所謂彌散性宗教),人和神之間有多種多樣的互動方式,如占卜、祭祀、附體(ti) 、托夢等。薩滿教是巫教非常典型的表現形態,但不是唯一一種。世界各大文明的早期,都盛行過巫教。近東(dong) 地區出現的二元論宗教和一神教相繼與(yu) 希臘哲學結合,否定並逐漸取代了此前這些地區盛行的巫教形態,走上了理性化的道路,最終催生了現代性。這是韋伯所著意研究的、我們(men) 所熟知的一種文明理性化形態。它的基本特點是,借助超越自然的創世者完成形而上學和宗教性設定,否定充斥在巫教中的自然神靈和逝者鬼魂,以開辟充分理性化的空間。這也正是雅斯貝爾斯所描述的軸心時代的超越性。中國巫史傳(chuan) 統沒有走這條道路,因而並不符合雅斯貝爾斯對軸心文明的理解。相反,中國的巫史傳(chuan) 統始終沒有被徹底否定,而是逐漸人文化、理性化,尤其是從(cong) 中衍生出禮樂(le) 與(yu) 經史傳(chuan) 統。春秋戰國的文明突破,就是巫教人文化的過程,而孔子則是對巫史傳(chuan) 統進行人文化詮釋的最重要的思想家。比如,他從(cong) 占筮傳(chuan) 統中發展出了易學形而上學,從(cong) 巫教禮儀(yi) 中發展出禮樂(le) 文明形態,從(cong) 史官寫(xie) 作中發展出《春秋》的曆史哲學。和同樣對巫史傳(chuan) 統進行人文化改造與(yu) 哲學闡釋的老子相比,孔子的考慮更加全麵,也更看重與(yu) 此前巫史傳(chuan) 統的接續,而他的後學則更進一步完成了他的這個(ge) 工作。其中的一些問題,筆者已另文討論【5】。

 

本文則從(cong) 孔子及其後學對祭禮的人文化詮釋,來繼續對這一問題的討論。《說文解字》對“禮”字的界定是:“所以事神降福也。”王國維認為(wei) “豊”即“禮”,“象二玉在器之形”【6】,所以,禮的本意就來自巫教中的祭神儀(yi) 式。《周禮·春官·大宗伯》中,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的吉禮更是五禮之首。《禮記·昏義(yi) 》中說“重於(yu) 喪(sang) 祭”,《儀(yi) 禮》中所記錄的各種禮,即便並非祭禮,也往往有祭祀的環節。對祭禮以及喪(sang) 禮的闡釋,是儒家禮學思想的第一義(yi) ,而由此闡釋得出的人文思想,進一步拓展到其他各種禮。這種闡釋正是巫史傳(chuan) 統人文化的過程。而祭禮的一個(ge) 基本原則是尚質。筆者認為(wei) ,“尚質”這一點正是巫史傳(chuan) 統之超越性的關(guan) 鍵所在。

 

一、貴食飲之本


《荀子·禮論》中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話解釋禮製基本原則:“大饗,尚玄尊,俎生魚,先大羹,貴食飲之本也。饗,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飯稻粱,祭,齊大羹而飽庶羞,貴本而親(qin) 用也。貴本之謂文,親(qin) 用之謂理,兩(liang) 者合而成文,以歸大一,夫是之謂大隆。”【7】大饗,楊倞注以為(wei) 指“祫祭先王”【8】,蓋因《禮記》中多處出現的“大饗”,鄭注多謂為(wei) 祫祭。玄尊即玄酒,就是水;生魚,是未經烹調的魚肉;大羹,是不加佐料的肉湯。則荀子的意思是,在大饗這種對宗廟中諸先王的祭祀中,崇尚的是玄酒、生魚、大羹這些極其粗樸的飲食,理由是“貴食飲之本”。不過,這些粗樸的飲食並非大饗之禮中唯一要使用的。荀子進一步說:“饗,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飯稻粱,祭,齊大羹而飽庶羞。”雖然“尚玄尊”“先黍稷”“齊大羹”,但真正獻給屍(神主)食用的卻是美味可口的酒醴、稻粱和庶羞。荀子用“貴本而親(qin) 用”來理解這樣做的原理,楊倞注:“文,謂修飾。理,謂合宜。”【9】荀子本人已經講清楚,所謂“貴本”,就是“貴食飲之本”,而“親(qin) 用”的含義(yi) 不難理解,因為(wei) 作為(wei) 飲食之本的玄酒、生魚、黍稷、大羹都是難以下咽的,所以還是要用屍能夠接受的美味飲食來給他吃。貴本為(wei) 文,親(qin) 用為(wei) 理,文理相合,成為(wei) 更寬泛意義(yi) 上的文。“以歸大一”,楊倞注:“太一,謂太古時也。”【10】歸於(yu) 太古之時,仍是紀念食飲之本的意思。

 

荀子隨後又將這一原理推廣到各種禮乃至樂(le) 當中,強調的都是“貴本之謂文”,而較少再講“親(qin) 用之謂理”:

 

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魚也,豆之先大羹也,一也。利爵之不醮也,成事之俎不嚐也,三臭之不食也,一也。大昏之未發齋也,太廟之未入屍也,始卒之未小斂也,一也。大路之素未集也,郊之麻絻也,喪(sang) 服之先散麻也,一也。三年之喪(sang) ,哭之不文也;清廟之歌,一倡而三歎也,縣一鍾,尚拊之膈,朱弦而通越也,一也。【11】

 

其中最前三句,仍是在重複大饗中的飲食。隨後的“利爵之不醮也,成事之俎不嚐也,三臭之不食也”,按照楊倞的理解,指的是祭祀完畢,屍已食訖:“皆謂禮畢無文飾,複歸於(yu) 樸,亦象太古時也。”【12】在具體(ti) 解釋上,俞樾、王先謙等人有不同於(yu) 楊倞之處,但以為(wei) 這三者均指祭畢之事,並無疑義(yi) ,因而不必贅述。隨後三者,諸家亦有一些爭(zheng) 論,但應該分別是婚禮、饋食禮、喪(sang) 禮即將開始之時,亦無異議。再後三者,大路、郊均指郊天禮初始之時,而喪(sang) 服未備時先散麻,“皆禮之初始,質而未備”,“皆謂未有威儀(yi) 節文,象太古時也”【13】。最後所列三者,則由禮入樂(le) ,先是喪(sang) 禮中的哭,隨後是清廟之樂(le) ,最後的“尚拊之膈”,楊倞也不能解,但說“尚古樂(le) ,所以示質也”【14】。朱弦聲濁,通越聲遲,亦是尚質之意。

 

這裏列舉(ju) 的所有禮樂(le) ,都是非常隆重的,真正開始之後,行禮的主體(ti) 自然應該煥乎文章,正是其“親(qin) 用”的部分。而荀子不再多講這些內(nei) 容,卻強調要從(cong) 行禮剛剛開始和即將結束時,根據其尚質的部分來看製禮的基本原則,其中當然蘊含著對禮樂(le) 基本精神的理解。最能體(ti) 現這一點的,當然還是荀子最初著重討論的祭禮。

 

二、禮之初始諸飲食


荀子之說,與(yu) 《禮記》各篇中多有呼應。《禮記·樂(le) 記》雲(yun) :

 

是故樂(le) 之隆,非極音也;食饗之禮,非致味也。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大饗之禮,尚玄酒而俎腥魚,大羹不和,有遺味者矣。是故先王之製禮樂(le) 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15】


又說:

 

幹戚之舞,非備樂(le) 也;孰亨而祀,非達禮也。(1479頁)

 

此兩(liang) 處所說,不僅(jin) 和荀子非常一致,而且有些文字都是相同的。而對於(yu) 為(wei) 什麽(me) 隆樂(le) 非極音,大禮非致味,《樂(le) 記》訴諸“遺味”與(yu) “遺音”,與(yu) 《禮論》中類似,都給出了一個(ge) 崇古的曆史性理解。對這一方麵最詳細的論述見於(yu) 《禮運》。在討論其祭祀原則之前,我們(men) 先要借助鄭注孔疏了解一下此篇中對曆史分期的理解:

 

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shou) 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si) ,衣其羽皮。後聖有作,然後修火之利,範金,合土,以為(wei) 台榭、宮室、牖戶。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為(wei) 醴酪,治其麻絲(si) ,以為(wei) 布帛。以養(yang) 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cong) 其朔。(888頁)

 

據鄭注孔疏,“後聖有作”之前為(wei) 上古,其後則混說中古、下古。孔疏對此作了很長的辨析,並比較了關(guan) 於(yu) 上古、中古、下古的各種說法,大致確定此篇中的時間定位:“伏羲為(wei) 上古,神農(nong) 為(wei) 中古,五帝為(wei) 下古。”(891頁)按照今人的曆史觀,三古的時間定位不必太在意,但依據此處及下文的論述,鄭注孔疏認為(wei) ,上古之時的特點是無宮室、不用火,茹毛飲血。中古時懂得用火,不再吃生食物,但其燒製也極為(wei) 粗略,至於(yu) 冶金宮室等,則應是下古之時才會(hui) 出現的。此一節中最後一句說:“以養(yang) 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cong) 其朔。”鄭注:“朔,亦初也,亦謂今行之然。”(888頁)孔疏:“謂今世所為(wei) 範金、合土、燒炙、醴酪之屬,非始造之,皆仿法中古以來,故雲(yun) ‘皆從(cong) 其朔’。”(894頁)人類文明雖然有了很大的發展,但仍然要效法上古和中古的一些做法,《禮運》中的“皆從(cong) 其朔”與(yu) 《荀子·禮論》中的“以歸大一”是一致的。

 

在這樣的曆史框架下,在《禮運》中,孔子如此追溯禮的起源:

 

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yu) 鬼神。及其死也,升屋而號,告曰:“皋!某複。”然後飯腥而苴熟。故天望而地藏也,體(ti) 魄則降,知氣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鄉(xiang) ,皆從(cong) 其初。(887—888頁)

 

說“禮之初,始諸飲食”,並非指關(guan) 於(yu) 飲食的禮,而是以飲食敬鬼神。故孔疏:“禮,謂吉禮。此吉禮元初,始諸飲食。諸,於(yu) 也。始於(yu) 飲食者,欲行吉禮,先以飲食為(wei) 本。”(891頁)後文又說:“謂祭祀之禮,故始諸飲食。其人情之禮,起則遠矣。故昭二十六年《左傳(chuan) 》雲(yun) ‘禮之可以為(wei) 國也久矣,與(yu) 天地並’是也。”(892頁)言下之意,與(yu) 日常人情相關(guan) 的禮,要遠遠早於(yu) 祭祀之禮。而此處所說祭祀之禮在中古的源頭,是禮製發展的一個(ge) 關(guan) 鍵環節,應該是進入文明的標誌,所以稱之為(wei) “禮之初”。

 

鄭注:“言其物雖質略,有齊敬之心,則可以薦羞於(yu) 鬼神,鬼神饗德不饗味也。中古未有釜、甑,釋米捭肉,加於(yu) 燒石之上而食之耳。今北狄猶然。汙尊,鑿地為(wei) 尊也。抔飲,手掬之也。蕢,讀為(wei) 凷,聲之誤也,凷,堛也,謂摶土為(wei) 桴也,土鼓,築土為(wei) 鼓也。”(887頁)這個(ge) 階段被定位為(wei) 中古,人類雖然已經初步懂得用火,但還沒有基本的飲食之具,所以對於(yu) 米和肉,隻能非常簡單地加工一下,達到半熟的程度,然後鑿地為(wei) 尊、掬水而飲。這是日常生活中的飲食狀況。而摶土為(wei) 桴,築土為(wei) 鼓,再將這簡單的飲食獻上,就是最初的敬神之禮了。孔疏:“言上來之物,非但可以事生,若,如也,言猶如此,亦可以致其恭敬於(yu) 鬼神,以鬼神饗德不饗味也。”(891頁)這是《禮運》中孔子所追溯的,人類文明在中古之時的狀況,飲食非常粗樸,於(yu) 是因陋就簡,以此致敬鬼神。當時人們(men) 自己的飲食和獻給鬼神的飲食是一致的,但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飲食逐漸不再如此質樸,為(wei) 什麽(me) 仍然要把這種質略的因素保留在祭禮當中呢?鄭注和孔疏中說的“鬼神饗德不饗味”,就是一個(ge) 理論上的解釋。鬼神所喜愛看重的並非美味,所以人類烹飪技術的發展,不必體(ti) 現在祭神之禮上。

 

“及其死也”之後,孔疏雲(yun) :“上言古代質素,此言後世漸文。”(892頁)自從(cong) 以素樸之飲食致敬於(yu) 鬼神,人類的禮製就逐漸形成體(ti) 係。此後所述招魂之禮同於(yu) 《儀(yi) 禮·士喪(sang) 禮》,便是與(yu) 祭禮相配合的喪(sang) 禮,孔疏反駁皇侃等以此為(wei) 中古之時的說法,因為(wei) 中古時未有“屋”,既然“升屋”,就當在下古以後。據孔疏的理解,這並非中古時即有的喪(sang) 禮,而是在後世的喪(sang) 禮中體(ti) 現出中古禮製的遺存,其原則和吉禮中的遺存是一致的。“然後飯腥而苴熟”,鄭注:“飯以稻米。上古未有火化。苴熟,取遣奠有火利也。”(887頁)行招魂複魄之禮,而死者未能複生,則以稻米為(wei) 飯含。孔疏:“複魄不複,然後浴屍而行含禮。於(yu) 含之時,飯用生稻之米,故雲(yun) ‘飯腥’,用上古未有火化之法。‘苴熟’者,至欲葬設遣奠之時,而用苞裹孰肉以遣送屍,法中古修火化之利也。”(892頁)“飯腥”是用生稻米,模仿上古無火之時;而下葬前所設遣奠,則要模仿中古之時,包上略加燒製的肉,雖雲(yun) “孰”,卻並非全熟,隻是人類初用火之時的產(chan) 品。

 

此節最後說“皆從(cong) 其初”,孔疏:“謂今世飯腥苴熟,與(yu) 死者北鄉(xiang) ,生者南鄉(xiang) 之等,非是今時始為(wei) 此事,皆取法於(yu) 上古、中古而來,故雲(yun) ‘皆從(cong) 其初’。”(893頁)在文明已經非常開化之後,喪(sang) 祭之禮中仍然保存了上古和中古的這些部分。

 

《禮運》既已大致描述了禮的起源以及相關(guan) 原則,隨後便詳細論述了祭禮的實施情況,看其中是如何運用“皆從(cong) 其初”的原則的:“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鍾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與(yu) 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鄭注:“此言今禮饌具所因於(yu) 古,及其事義(yi) 也。”(888—889頁)這一節並沒有說哪種祭祀,應該是泛言祭祀之法。首列四種酒:玄酒、醴醆、粢醍、澄酒。其中玄酒是古祭祀所用水,最尊,故在室。孔疏雲(yun) :“玄酒,謂水也,以其色黑,謂之玄。而大古無酒,此水當酒所用,故謂之玄酒。以今雖有五齊三酒,貴重古物,故陳設之時,在於(yu) 室內(nei) 而近北。”(894頁)其後的醴醆、粢醍、澄酒,均為(wei) 後世所造,越來越精致,地位也越來越卑,所置之處也等而下之。“古酒奠於(yu) 室,近酒奠於(yu) 堂,或奠於(yu) 下,是‘重古略近’。”(896頁)

 

隨後是具體(ti) 的行禮儀(yi) 節:“作其祝號,玄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與(yu) 其越席,疏布以冪,衣其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君與(yu) 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鄭注:“此謂薦上古、中古之食也……腥其俎,謂豚解而腥之,及血毛,皆所以法於(yu) 大古也。孰其殽,謂體(ti) 解而爓之,此以下,皆所法於(yu) 中古也。”(889頁)對於(yu) “玄酒以祭”,孔疏解說雲(yun) :“設此玄酒於(yu) 五齊之上以致祭鬼神。此重古,設之,其實不用以祭也。”(899頁)其中的“孰其殽”,鄭既解為(wei) “體(ti) 解而爓之”(889頁),孔疏更雲(yun) :“謂體(ti) 解訖以湯爓之,不全孰,次於(yu) 腥而薦之堂。”(900頁)可知,玄酒、薦血毛、腥俎,所法為(wei) 上古;“孰其殽”雲(yun) 雲(yun) ,則稍加烹製,而未全熟,是法中古,都是不能食用的。

 

“然後退而合亨,體(ti) 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籩、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此禮之大成也。”鄭注:“此謂薦今世之食也。體(ti) 其犬豕牛羊,謂分別骨肉之貴賤以為(wei) 眾(zhong) 俎也。祝以孝告,嘏以慈告,各首其義(yi) 也。祥,善也。今世之食,於(yu) 人道為(wei) 善也。”(889頁)與(yu) 前節相反,這一節所述,就是祭祀時所用的文明之器。三《禮》中常見豚解與(yu) 體(ti) 解之別,上古之法稱為(wei) “豚解”,鄭注《儀(yi) 禮·士虞禮》雲(yun) :“豚解,解前後脛、脊、脅而已。”【16】是對犧牲非常粗略的切割為(wei) 七塊之法。自“孰其殽”即用體(ti) 解,更加細致地分為(wei) 十一塊。至此,則要將前麵獻上的爓肉取回來,與(yu) 未曾祭獻的犧牲一起烹熟,皆體(ti) 解之,並裝滿祭器,“供屍及待賓客兄弟等”。

 

可見,這兩(liang) 節所論,分別就是荀子所謂“貴本之謂文”和“親(qin) 用之謂理”。鄭注又給出了關(guan) 於(yu) “親(qin) 用之謂理”的一個(ge) 理論解釋:“今世之食,於(yu) 人道為(wei) 善也。”(889頁)此與(yu) 前注所謂“鬼神饗德不饗味”相呼應。今世之食注重的是人道,但鬼神之道卻與(yu) 之不同,所以參加祭祀之人(包括代表鬼神的屍)所用的食物,與(yu) 獻給鬼神的祭品,是非常不同的。但這仍然未能完全說清楚,為(wei) 什麽(me) 樸略尚質就是最適合獻給鬼神的。因為(wei) 鬼神如果隻是不在乎味道,則獻上美味珍饈還是質樸之食,不是並無區別嗎?僅(jin) 僅(jin) 從(cong) 起源的角度理解“以歸大一”還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更深入的理論闡釋。

 

三、鬼神饗德不饗味


《禮記》中隨後的一篇《禮器》,對《禮運》構成了重要的補充和闡釋,尤其深入討論了關(guan) 於(yu) 禮的諸多理論問題。特別是其中詳細討論“禮有以多為(wei) 貴者”“有以少為(wei) 貴者”“有以大為(wei) 貴者”“有以小為(wei) 貴者”“有以高為(wei) 貴者”“有以下為(wei) 貴者”“有以文為(wei) 貴者”“有以素為(wei) 貴者”,尤具深意。

 

以多、大、高、文為(wei) 貴,是禮製最直觀的標準,正是“親(qin) 用之謂理”的體(ti) 現。但以少、小、下、素為(wei) 貴,則是“貴本之謂文”的具體(ti) 方麵,其中一多半是與(yu) 祭禮相關(guan) 的。首先是以少為(wei) 貴:

 

有以少為(wei) 貴者。天子無介,祭天特牲。天子適諸侯,諸侯膳以犢。諸侯相朝,灌用鬱鬯,無籩豆之薦。大夫聘禮以脯醢。天子一食,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無數。大路繁纓一就,次路繁纓七就。圭璋,特;琥璜,爵。鬼神之祭單席。諸侯視朝,大夫持,士旅之。此以少為(wei) 貴也。(968頁)

 

其中的“祭天特牲”,當然是最高規格的祭天之禮,“特牲”是一頭牛,此處應為(wei) 牛犢。祭天僅(jin) 用一牛,而不用太牢、少牢之禮,所以是“以少為(wei) 貴”。孔疏雲(yun) :“特,一也。天神尊,尊質,故止一特也。”(969頁)隨後天子諸侯相見之禮是此一原則的推廣,天子適諸侯,反不如諸侯相朝、大夫聘禮隆重。孔疏:“諸侯事天子,如天子事天。天子事天既用一牛,故天子巡守過諸侯境土,諸侯奉膳,亦止一牛而已也。”(969頁)諸侯相見,可以用美味的鬱鬯,天子祭天、諸侯奉天子,卻皆不能用,孔疏:“示相接以芬芳之德,不在肴味也。”(969頁)但諸侯之間雖有鬱鬯,卻無籩豆之薦,孔疏:“義(yi) 在少,而不在味,故唯有鬯而無肴也。”(969頁)至大夫聘禮,“酌以酒而又有脯醢,無芬芳之德,故須味稍多也”(969頁)。等級越低,品味越多。

 

“天子一食,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無數”,鄭注:“謂告飽也。”(968頁)即祭祀之後所食。孔疏:“食,猶飧也。尊者常以德為(wei) 飽,不在食味,故每一飧轉告飽,而待勸之乃更飧,故雲(yun) 一食也。”(969頁)諸侯以下則因德越降,飧數越多。“大路繁纓一就,次路繁纓七就”,大路是殷祭天之車,孔疏:“殷猶質,以木為(wei) 車,無別雕飾,乘以祭天,謂之大路也……車既樸素,故馬亦少飾,止一就也。”(970頁)而卑者反而裝飾更多。再如“鬼神之祭單席”,孔疏:“神道異人,不假多重自溫,故單席也。”(970頁)

 

《禮器》之後的《郊特牲》篇首的一段,與(yu) 《禮器》“以少為(wei) 貴”一節有許多重複,孔疏:“文承《禮器》之下,覆說以少為(wei) 貴之事。”(1027頁)記文中已經強調郊用特牲、膳用犢是“貴誠之義(yi) 也,故天子牲孕弗食也,祭帝弗用也”。鄭注:“犢者,誠愨未有牝牡之情,是以小為(wei) 貴也。孕,任子也。《易》曰:婦孕不育。”(1023頁)孔疏則指出:“郊之特牲,亦是犢也。”(1029頁)郊與(yu) 膳皆用一牛犢為(wei) 特牲,反不如天子賜諸侯太牢之多,不僅(jin) 在於(yu) 少而簡單,更在於(yu) 牛犢的自然懵懂,不知牝牡。此“以少為(wei) 貴”亦是“以小為(wei) 貴”。孔疏更詳解特牲之用雲(yun) :“郊所以用特牲者,特,謂於(yu) 南郊祭感生之帝,但天神至尊,無物可稱,故用特牲。”(1027頁)無物可與(yu) 至尊天神配,隻能以特牲配。

 

以小為(wei) 貴,亦多與(yu) 祭祀有關(guan) :

 

貴者獻以爵,賤者獻以散,尊者舉(ju) 觶,卑者舉(ju) 角。五獻之尊,門外缶,門內(nei) 壺,君尊瓦甒。此以小為(wei) 貴也。(971頁)

 

因古禮散亡,對於(yu) 以爵、以散之說,諸家多有不同,且無法與(yu) 《儀(yi) 禮》《禮記》諸篇所說相合,但此處所說基本原則是確定的:祭禮中之尊卑屬獻屍所用酒器,貴者用小,卑者用大。隨後之五獻禮,鄭謂“子男之向禮”(971頁),亦是尊者小,卑者大,故孔疏雲(yun) :“是不重味,故以小為(wei) 貴也。”(972頁)

 

以下為(wei) 貴:

 

至敬不壇,埽地而祭。天子、諸侯之尊廢禁,大夫、士棜禁。此以下為(wei) 貴也。(973頁)

 

這裏包括兩(liang) 部分,第一部分是祭天的場所。孔疏:“此謂祭五方之天,初則燔柴於(yu) 大壇,燔柴訖,於(yu) 壇下掃地而設正祭,此周法也。”(973頁)祭天之禮,雖於(yu) 壇上燔柴,卻要在壇下掃地而祭。《郊特牲》中也說:“掃地而祭,於(yu) 其質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鄭注:“觀天下之物,無可以稱其德。”(1063頁)第二部分指的是祭祀之時酒尊的擺放。禁是承酒之器,棜是無足的斯禁。據孔疏,祭祀時天子、諸侯不得用禁,大夫用棜,士用禁。

 

以素為(wei) 貴:

 

至敬無文,父黨(dang) 無容,大圭不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犧尊疏布鼏,椫杓。(975頁)

 

孔穎達於(yu) “至敬無文”疏雲(yun) :“至敬,謂敬之至極。謂祭天服用大裘,是無文也。”於(yu) “大圭不琢”疏雲(yun) :“大圭,天子朝日月之圭也。尚質之義(yi) ,但杼上,終葵首,而無琢桓蒲之文也。”於(yu) “大羹不和”疏雲(yun) :“大羹,肉汁也。不和,無鹽梅也。大古初變腥,但煮肉而飲其汁,未知調和。後人祭也既重古,故但盛肉汁,謂之‘大羹不和’。”於(yu) “大路素而越席”疏雲(yun) :“大路,殷家祭天車也。越席,蒲席也。祭天本質素。故素車蒲席也。”(976頁)與(yu) “以少為(wei) 貴”中關(guan) 於(yu) 大路的描述可對觀。“犧尊”下,孔疏雲(yun) :“祭天既用陶匏,蓋以瓦為(wei) 尊,畫犧羽於(yu) 上,或可用犧為(wei) 尊。”也是以質素為(wei) 尚之意。“疏布鼏”下,孔疏雲(yun) :“謂郊天時以粗布為(wei) 巾以覆尊也。”並引《周禮·冪人》“祭祀,以疏布巾冪八尊”及鄭注:“以疏布者,天地之神尚質。”“椫杓”以白理木為(wei) 杓,亦是祭天尚質之意。孔疏引《周禮》鄭注:“祭天,爵不用玉也。”(976頁)

 

可見,以少、小、下、素為(wei) 貴之禮,多為(wei) 祭禮,或由祭禮原則衍生出的禮。孔子隨後總結說:

 

禮之以多為(wei) 貴者,以其外心者也。德發揚,詡萬(wan) 物,大理物博,如此則得不以多為(wei) 貴乎?故君子樂(le) 其發也。禮之以少為(wei) 貴者,以其內(nei) 心者也,德產(chan) 之致也精微,觀天下之物無可以稱其德者,如此,則得不以少為(wei) 貴乎?是故君子慎其獨也。(977—978頁)

 

這一段的理論解釋,總結《禮運》將“鬼神饗德不饗味”和“今世之食,於(yu) 人道為(wei) 善”提升到一個(ge) 更高的層次。孔子說以多為(wei) 貴都是“外心者”,鄭注:“外心,用心於(yu) 外,其德在表也。”(977頁)德是可以表現於(yu) 外物,通過外物表達出來的,所以可以用等級很高、很豐(feng) 富的外物來呈現天子、諸侯之德。這就是從(cong) 正麵理解“於(yu) 人道為(wei) 善”“親(qin) 用之謂理”。但以少為(wei) 貴,“以其內(nei) 心者也”,鄭注:“內(nei) 心,用心於(yu) 內(nei) ,其德在內(nei) 。”進一步說:“德產(chan) 之致也精微,觀天下之物無可以稱其德者。”鄭注:“萬(wan) 物皆天所生,孰可奉薦以稱也。”(978頁)由於(yu) 以少為(wei) 貴之禮多與(yu) 祭天相關(guan) ,動植萬(wan) 物,本就是天地自然所生,以天地所生之物,再奉獻給天,是無法與(yu) 其德相配的,這就是“饗德不饗味”,而《禮器》由此得出的結論是:“故君子慎其獨也。”與(yu) 《大學》《中庸》等篇中的“慎獨”相呼應,卻又不同。《大學》《中庸》中的慎獨皆與(yu) 個(ge) 體(ti) 修身直接相關(guan) ,但《禮器》中所說的“慎獨”,仍然是祭天之時的德性,鄭注:“少其牲物,致誠愨。”(978頁)《郊特牲》中的“貴誠之義(yi) ”、孔疏的“芬芳之德,不在肴味”“義(yi) 在少,而不在味”等,也都在解釋這一點。既然不能通過豐(feng) 富精美的祭品來表達對鬼神的敬意,就必須通過內(nei) 在品德的誠敬來表達,所以此時尤其需要慎獨。於(yu) 是孔子接著說:“古之聖人,內(nei) 之為(wei) 尊,外之為(wei) 樂(le) ,少之為(wei) 貴,多之為(wei) 美,是故先王之製禮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唯其稱也。”(979頁)外在的豐(feng) 富與(yu) 高貴,是樂(le) 和美的表現,但內(nei) 在的誠敬卻是更重要的,因而是祭禮中尤其需要的。

 

《禮器》後文說:“禮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郊血,大饗腥,三獻爓,一獻孰。是故君子之於(yu) 禮也,非作而致其情也,此有由始也。”(994—996頁)《郊特牲》則雲(yun) :“郊血,大饗腥,三獻爓,一獻孰。至敬不饗味而貴氣臭也。”(1023頁)傳(chuan) 統上一直講緣情製禮,禮本於(yu) 人情,而這裏卻說近於(yu) 人情之禮並非至禮。鄭注:“近人情者褻(xie) ,而遠之者敬。”(994頁)這就體(ti) 現在祭禮的等次當中。在所有祭禮中,郊天是最尊貴的,孔疏:“郊用犢,犢有血有肉。肉於(yu) 人,食啖之事,於(yu) 人情為(wei) 近;血於(yu) 人,食啖最遠。天神尊嚴(yan) ,不可近同人情,故薦遠人情者,以為(wei) 極敬也。”(995頁)大饗為(wei) 祫祭先王之禮,用腥,即生肉,較用血更近於(yu) 人情。故孔疏雲(yun) :“宗廟為(wei) 私,比郊為(wei) 劣,故薦去人情稍近之腥示為(wei) 敬,降於(yu) 天也。”(995頁)三獻,據孔疏,為(wei) 社稷、五祀之祭,以其禮三獻,故稱為(wei) “三獻”,“爓,沉湯肉,去人情漸近。而社稷、五祀降於(yu) 宗廟,故用爓,又明其敬劣也。”一獻,則是群小祀之祭,“其用孰肉。孰肉是人情所食,最為(wei) 褻(xie) 近。小祀神為(wei) 最輕,故以褻(xie) 近人之食祭之,表其敬又劣也”(995頁)。鄭注則更為(wei) 簡略地總結了這一節中的祭祀原則:“血、腥、爓、孰,遠近備古今也。尊者先遠,差降而下,至小祀,孰而已。”(994頁)越是尊貴的祭祀,使用的祭品就越質素粗略,等而下之,地位越低,祭品就加工越精細,越接近人自己所食用的。到了群小祀之祭,就已經直接用熟肉了。

 

此節最後總結說:“是故君子之於(yu) 禮也,非作而致其情也,此有由始也。”鄭注:“作,起也。敬,非己情也,所以下彼。”孔疏:“君子行禮,本意所為(wei) ,上下前人,非是私自專(zhuan) 轍,徒起而致其己情也。既非直任我情,而凡有所行,皆有由,以為(wei) 始也。由,謂法天地之道,先人後己。”(996—997頁)此處不僅(jin) 不講近人情、順人情,而且強調禮遠於(yu) 人情的方麵。這是對祭祀尚質思想的進一步深化,而並不與(yu) 近人情、順人情的理論相矛盾。比如前文講“至敬無文,父黨(dang) 無容”,之所以“父黨(dang) 無容”,正是因為(wei) 有親(qin) 親(qin) 之情,不必拘禮,這正是順人情的表現。但“至敬無文”一語,強調的恰恰是遠人情。將近人情與(yu) 遠人情的兩(liang) 句話放在一起,豈無違和?雖然孔疏講“先人後己”,但凡是講“遠人情”的地方,所處理的都不是人與(yu) 人之間的禮,而是人對鬼神之禮。對待鬼神若和對待人的方式相同,就是對鬼神的褻(xie) 瀆,隻有以對待人相反的原則對待鬼神,才是恰當的態度,這應該就是“遠人情”的禮意所在。無論“至敬無文”的遠人情還是“父黨(dang) 無容”的近人情,都是意在尚質,即崇尚自然,正是這一點將它們(men) 統一在一起【17】。

 

所以,《禮器》後文又說:“禮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也。故凶事不詔,朝事以樂(le) 。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鸞刀之貴;莞簟之安,而槁鞂之設。是故先王之製禮也,必有主也,故可述而多學也。”(999頁)“反本修古,不忘其初”即“以歸大一”,但此處所舉(ju) 例子特別值得關(guan) 注。“凶事不詔”,鄭注:“哭泣由中,非由人也。”孔疏:“是反本,還其孝性之本心也。”“朝事以樂(le) ”,鄭注:“朝廷養(yang) 賢,以樂(le) 樂(le) 之也。”孔疏:“是反本,還其樂(le) 朝廷之本心。”(999頁)鄭注孔疏都明確指出,這二者是反本,後麵三者是修古。尚玄酒而用醴酒,《荀子·禮論》和《禮記·禮運》中均已言及。與(yu) 之類似,割刀是今刀,便利;鸞刀是古刀,遲緩;莞簟是今時精細之席,槁鞂是古時粗疏之席。所以這三個(ge) 例子,都是尊尚古器具而用今器具。最後總結說先王製禮必有主,即禮必有基本原則,即“反本修古”。反本,是堅持與(yu) 禮相配的人情;修古,則是在文明發展之後,仍不忘原初的禮製。其中,反本是更根本的,修古也來自反本。

 

值得注意的是,《禮器》後文說:“一獻質,三獻文,五獻察,七獻神。”(1012頁)據鄭注,一獻祭群小祀,三獻祭社稷、五祀,五獻祭四望、山川,七獻祭先公,與(yu) 前文的“三獻爓,一獻孰”並無不同。但文中一直強調祭祀對象越高,祭祀越尚質,為(wei) 何此處反而以群小祀之一獻尚質呢?《荀子·禮論》中對於(yu) 玄酒、生魚、黍稷、大羹之尚,稱為(wei) “貴本之謂文”,但這些不是明明尚質的嗎?文質關(guan) 係是一種極為(wei) 辯證的關(guan) 係,不可拘泥。祭祀中所有這些尚質的部分,都應該視為(wei) 一種文,因為(wei) 對於(yu) 已經進入文明狀態的人類而言,這種尚質與(yu) 現實人情並不契合,它是為(wei) 追念遠古而刻意做出來的,提醒人們(men) 古代的飲食狀況。所以,這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尚質之文”。郊天、大饗之禮,作為(wei) 最尊貴的祭祀,其典雅華貴,自然是一種“文”,隻是在其中要體(ti) 現尚質的意思。這就是荀子何以說“兩(liang) 者合而成文”。所以,現在這裏所說的“一獻質”,指的是祭群小祀之禮粗略,雖然其中獻上的是孰肉,三獻稍文,獻上的卻是爓肉,五獻、七獻越來越文,所用的肉卻越來越質略。後文又說:“誦詩三百,不足以一獻。一獻之禮,不足以大饗;大饗之禮,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饗帝。”(1017頁)據鄭注,大旅為(wei) 祭五帝,饗帝為(wei) 祭天。此處也是從(cong) 粗略的小祭祀一直講到祭天的大祭,禮越來越文,卻包含著越來越尚質的元素。

 

《郊特牲》中也有一段看似與(yu) 此原則不同的文字: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氣。血、腥、爓祭,用氣也。殷人尚聲,臭味未成,滌蕩其聲。樂(le) 三闋,然後出迎牲。聲音之號,所以詔告於(yu) 天地之間也。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yu) 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蕭合黍稷,臭陽達於(yu) 牆屋,故既奠,然後焫蕭合膻薌。(1095頁)

 

依照這裏的說法,有虞氏之祭是符合祭禮尚質原則的,而殷、周祭祀原則卻有不同,特別是到周代,竟用了鬱鬯。按照高瑞傑的解釋,由於(yu) 三代文質不同,周代不再強調天人相隔,而是天人相貫,有高度的一致性【18】。這是一個(ge) 比較簡潔的解決(jue) 方案,可以說通此處的文字,但與(yu) 本文所說其他地方卻相抵牾,因為(wei) 前引各篇論述文字,都認為(wei) 尚質是祭禮的通則,顯然是包括周代的。筆者認為(wei) ,天人之間的區隔,周代仍是存在的,所以下文說:“不知神之所在,於(yu) 彼乎?於(yu) 此乎?”(1096頁)隻是如何表達這種天人差異,三代會(hui) 有不同。有虞氏用氣,殷人用聲,周人用鬱鬯,皆是以人的方式表達對神的敬意,而非對神之所尚的明確判定。所以後文又說:“祭祀之相,主人自致其敬,盡其嘉,而無與(yu) 讓也。腥、肆、爓、腍祭,豈知神之所饗也?主人自盡其敬而已矣。”(1097頁)“腍”為(wei) 熟,故“腥、肆、爓、腍祭”並非僅(jin) 指有虞氏之祭,而仍是由質略到烹熟的羅列,孔疏雲(yun) :“言祭或進腥體(ti) ,或薦解剔,或進湯沉,或薦煮孰。”但其實人並不知道神究竟喜歡其中哪一種,“四種之薦,豈知神適所饗邪?正是主人自盡敬心而求索之心不一耳”(1106頁)。“自致其敬”與(yu) “非作而致其情”可相互參看。“非作而致其情”,強調的是不能過於(yu) 隨意地按照自己的情來行禮;“自致其敬”則是在並不真正了解鬼神喜好的情況下,通過祭祀表達自己的敬意。兩(liang) 處都表達了人與(yu) 神之間的距離。前者是因為(wei) 人與(yu) 神相異,所以不能用人情來猜度神;後者是因為(wei) 人永遠不能真正了解神,所以隻能用自己的辦法表達對神的敬意。二者相反相成,並不矛盾。

 

四、明器與(yu) 祭器


《郊特牲》中更加係統地討論了人神、文質的問題:

 

不敢用常褻(xie) 味而貴多品,所以交於(yu) 神明之義(yi) 也,非食味之道也。先王之薦,可食也,而不可嗜也。卷冕路車,可陳也,而不可好也。《武》,壯而不可樂(le) 也。宗廟之威,而不可安也。宗廟之器,可用也,而不可便其利也。所以交於(yu) 神明者,不可以同於(yu) 所安樂(le) 之義(yi) 也。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貴五味之本也。黼黻文繡之美,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莞簟之安,而蒲越、稿鞂之尚,明之也。大羹不和,貴其質也。大圭不琢,美其質也。丹漆雕幾之美,素車之乘,尊其樸也。貴其質而已矣。所以交於(yu) 神明者,不可同於(yu) 所安褻(xie) 之甚也,如是而後宜……祭天,掃地而祭焉,於(yu) 其質而已矣。酰醢之美,而煎鹽之尚,貴天產(chan) 也。割刀之用,而鸞刀之貴,貴其義(yi) 也,聲和而後斷也。(1082—1083頁)

 

此處由祭禮出發,列舉(ju) 了各種禮的使用,強調的都是尚質之義(yi) 。鄭注:“尚質貴本,其至如是,乃得交於(yu) 神明之宜也。”不用褻(xie) 味而貴多品以交神明,《郊特牲》中出現了兩(liang) 次,文字略不同,鄭注:“言禮以異為(wei) 敬。”(1082頁)另一處的孔疏說:“神道與(yu) 人既異,故不敢用人之食味。神以多大為(wei) 功,故貴多品。”(1035頁)於(yu) 此處更言:“貴其多有品類,言物多而味不美也。”“所以交接神明之義(yi) ,取恭敬素質,非如人事飲食美味之道也。”(1083頁)品物須多,與(yu) “禮以少為(wei) 貴”顯然不同,但無論以少、以下、以小還是以素為(wei) 貴,重點都不在於(yu) 數量多寡,而在於(yu) 是否尚質。此處所說是鼎俎、籩豆中所實之物,“皆是水土所生類品,非人所常食也”(1035頁)。此一節所列舉(ju) 的所有禮器,“可食也,而不可嗜”“可陳也,而不可好”“壯而不可樂(le) ”“威而不可安”“可用也,而不可便其利”等,都是為(wei) 了交接神明,而不是為(wei) 了人日常生活的安樂(le) 。酒醴、黼黻文繡、莞簟、丹漆雕幾都是極盡精美之物,是行禮之時真正要使用的,但要把質樸的玄酒、明水、疏布、蒲越、稿鞂、素車擺放在更尊貴的位置,先是說“明之也”,繼而說“貴其質而已矣”。“明之”,鄭注:“神明之也。”(1082頁)因用於(yu) 神明,故有尚質貴本的原則。

 

“神明之”亦見於(yu) 《檀弓》孔子論明器的兩(liang) 條:“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wei) 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為(wei) 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有鍾磬而無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鄭注:“言神明死者。神明者,非人所知,故其器如此。”孔疏:“神明微妙無方,不可測度,故雲(yun) ‘非人所知’也。”(305—306頁)另有一條:“孔子謂:‘為(wei) 明器者知喪(sang) 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於(yu) 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塗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謂‘為(wei) 芻靈者善’,謂‘為(wei) 俑者不仁,不殆於(yu) 用人乎哉!’”鄭注:“神與(yu) 人異道,則不相傷(shang) 。”“神明死者,異於(yu) 生人。”(377頁)所謂“神明之”,就是將死者的鬼魂當作神明,以對待神的方式對待他。明器“備物而不可用”的原則與(yu) 祭禮尚質的原則相通,所以喪(sang) 禮中之所以用塗車芻靈為(wei) 明器,其本來的禮意應該與(yu) 此類似,即意在以尚質之禮事奉鬼神。《禮運》《禮器》《郊特牲》等篇引孔子之言論祭禮尚質之意,應該是對流傳(chuan) 久遠的祭禮原則的總結歸納,《檀弓》兩(liang) 條的鄭注強調神人異道,與(yu) 祭禮的原則是一致的。但孔子又以“仁”和“知”來解釋明器,並批評用俑與(yu) 人殉的做法,應該是他對這一傳(chuan) 統進一步的人文化詮釋。

 

《檀弓》中又有仲憲與(yu) 曾子關(guan) 於(yu) 明器的一段對話:

 

仲憲言於(yu) 曾子曰:夏後氏用明器,示民無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為(wei) 而死其親(qin) 乎?(314頁)

 

鄭注“示民無知”:“所謂致死之。”即“之死而致死之”。注“示民有知也”:“所謂致生之。”即“之死而致生之”。注“示民疑也”:“言使民疑於(yu) 無知與(yu) 有知。”(314頁)仲憲之語正是用孔子的明器之說,但曾子之所以批駁他,並不是因為(wei) 孔子說得不對,而是仲憲的理解有誤。孔子在致死之與(yu) 致生之之間尋找明器的禮意,並不是為(wei) 了讓人在無知與(yu) 有知之間疑惑不定。孔子雖然對明器作了新的解釋,卻仍然是基於(yu) 喪(sang) 祭古禮,給以新的意義(yi) ,這新的意義(yi) 就在於(yu) ,以明器和祭器的辯證關(guan) 係來確立尚文尚質的曆史觀。此處並言夏、殷、周三代的曆史特點,本是孔子經常討論的一個(ge) 話題,而其實質正是文質關(guan) 係【19】。

 

明器是鬼器,即用於(yu) 鬼神之禮器;祭器是人器,即“親(qin) 用之謂理”的禮器。曾子認為(wei) 仲憲對三代禮器的解釋都是不對的。孔疏:

 

曾子鄙憲言,畢而自更說其義(yi) 也。言二代用此器送亡者,非是為(wei) 有知與(yu) 無知也,正是質文異耳。夏代文,言鬼與(yu) 人異,故純用鬼器送之,非言為(wei) 無知也。殷世質,言雖複鬼與(yu) 人有異,亦應恭敬是同,故用恭敬之器,仍貯食送之,非言為(wei) 有知也。說二代既了,則周兼用之,非為(wei) 疑可知,故不重說。尋周家極文,言亡者亦宜鬼事,亦宜敬事,故並用鬼敬二器,非為(wei) 示民言疑惑也。(315頁)

 

孔疏的意思是:夏尚文,強調人事與(yu) 鬼事的差異,所以特別注重明器的使用;殷尚質,從(cong) 人的角度表達對鬼神的恭敬,所以用祭器。周代極文,卻並非對夏代製度的簡單回歸,而是兼用鬼器與(yu) 人器,正是《禮運》《禮器》以及《荀子·禮論》等篇中所說的,於(yu) 喪(sang) 祭之禮上兼用玄酒與(yu) 酒醴的做法。雖然明器本身是粗樸尚質的,但多用明器的夏卻是尚文,因為(wei) 鬼器隻是其禮製中的文飾;雖然祭器本身是華美尚文的,但多用祭器的殷卻尚質,因為(wei) 他們(men) 是按照自己的情來理解人神關(guan) 係;而周人的“鬱鬱乎文哉”,則是文質並用,兼有二者,正是荀子“文理合而成文”之意。所以,這裏體(ti) 現出孔子理解曆史變化的大勢,相比從(cong) 較為(wei) 個(ge) 體(ti) 的角度講“之死而致死之”和“之死而致生之”,語境是很不一樣的。仲憲強行將這些說法講到曆史變遷當中,恰恰違背了孔子的本意,所以曾子不同意。

 

孔子及其後學闡釋的祭禮尚質原則,所繼承的正是巫史傳(chuan) 統的核心精神:崇尚自然。雖然儒家非常看重人類的理性智慧和文明製作,但自然始終是人類無法完全了解,也不可能超越和改造的。祭禮之所以尚質,就是因為(wei) 人不可以人類文明中的標準來理解鬼神,而必須始終對鬼神持敬畏之情。由於(yu) 人不可能真正了解鬼神,所以人類不知道究竟怎樣的祭品是鬼神所喜愛的,於(yu) 是就以最質素,即最接近自然的祭品獻給神,因為(wei) 鬼神正代表了自然中神秘不可測的力量。

 

注釋
【1】【2】[德]雅斯貝爾斯著,李雪濤譯:《曆史的起源與目標》,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8-9,310頁。
【3】[德]馬克斯·韋伯著,康樂、簡惠美譯:《中國的宗教宗教與世界》,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32頁。
【4】對以上問題的討論,詳見吳飛:《論中國思想中的超越》,《文史哲》即刊。
【5】吳飛:《文質之辨與曆史哲學--對曆史主義的一個回應》,《開放時代》2023年第6期。
【6】王國維:《釋禮》,《觀堂集林》,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291頁。
【7】【8】【9】【10】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351-352,351,352,352頁。
【11】【12】【13】【14】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52-355,352-353,353,354頁。
【15】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58頁。以下引用《禮記正義》經文及鄭注、孔疏皆據此本,隨文標明頁碼,不再一一出注。
【16】鄭玄注,孔穎達疏:《儀禮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96頁。
【17】對“遠於人情”的詳細討論,參見李曉帆:《〈禮記〉祭禮思想研究》,中國人民大學2023年博士學位論文。
【18】參見高瑞傑:《酒以藏禮:酒的天人屬性與宗周禮樂文明》,《中山大學學報》2025年第1期。
【19】詳見吳飛:《文質之辨與曆史哲學--對曆史主義的一個回應》,《開放時代》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