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波 郭齊】朱熹作《朱子家訓》質疑

欄目:批評爭鳴
發布時間:2022-09-14 21:39:26
標簽:《朱子家訓》、朱熹

朱熹作《朱子家訓》質疑

作者:尹波 郭齊(均係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八月初八日己未

          耶穌2022年9月3日

 

【國學爭(zheng) 鳴】

 

膾炙人口的治家要言

 

在中國曆史上,有一篇流傳(chuan) 數百年,膾炙人口的作品,那就是相傳(chuan) 朱熹所作的《朱子家訓》。此文輾轉傳(chuan) 播,至清朝康熙年間,遂傳(chuan) 遍大江南北,出現了一大批注釋、講解、發揮、吟詠之作。不僅(jin) 士人百姓誦讀踐行,奉為(wei) 圭臬,官府發布公告甚至斷案,也引以為(wei) 據。相傳(chuan) 道光皇帝所用的碗上即鑄有《朱子家訓》的文句,名著《官場現形記》中也引了其中的話,連五六歲的兒(er) 童都能將其背誦。國學大師俞樾在《耳郵》中記載:

 

山東(dong) 人朱翁商於(yu) 姑蘇,性好施與(yu) ,有以緩急告,輒假貸之,不責其償(chang) 。及病且死,其子問父外人所假貸者亦有契券乎。翁曰:“此可勿問也。吾枕函中有一小匣,吾死,汝取視之,一生吃著不盡矣。”俄而翁死,子發匣視之,中無他物,惟《朱子家訓》一篇。

 

《朱子家訓》之家喻戶曉,為(wei) 人所重可見一斑。上世紀末本世紀初,《朱子家訓》的傳(chuan) 播再現新高,各種研究、普及成果如雨後春筍般紛紛湧現。其中,既包括朱錦富匯輯本、朱傑人編注本、顧誌珊、方彥壽繪圖注解本等頗具影響的專(zhuan) 書(shu) ,也包括華中師範大學《朱子家訓研究》等十餘(yu) 篇碩、博士論文,還有收錄此篇的各種家訓文獻輯刊、大全、選編、萃編、家訓史,繪畫、剪紙、雕刻、碑刻、書(shu) 法、歌曲、教案、讀本、幼兒(er) 蒙學教材,大量的音頻、視頻資料,難以枚舉(ju) 。

 

至遲在元祿五年(1692年),日本已有抄本。上世紀以來,《朱子家訓》進一步走出國門,先後被譯為(wei) 英、法、德、俄、日、韓、西班牙、葡萄牙、阿拉伯、馬來等十餘(yu) 種語言,美國著名朱子學家田浩即有英譯本。因其影響巨大,一些學者和讀者稱其為(wei) “家訓之最”。

 

然而,這個(ge) “家訓之最”的作者卻不是朱熹,而是另有其人。

 

同名異實的兩(liang) 篇《家訓》

 

傳(chuan) 世的《朱子家訓》有兩(liang) 種,彼此混淆已久,首先應加以區分。一種相傳(chuan) 為(wei) 朱熹所作,一為(wei) 明末清初學者朱用純所作。朱熹所作者原文如下:

 

父之所貴者,慈也;子之所貴者,孝也。君之所貴者,仁也;臣之所貴者,忠也。兄之所貴者,愛也。弟之所貴者,敬也。夫之所貴者,和也;婦之所貴者,柔也。事師長,貴乎禮也;交朋友,貴乎信也。見老者,敬之;見幼者,愛之。有德者,年雖下於(yu) 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雖高於(yu) 我,我必遠之。慎勿談人之短,切勿矜己之長。仇者以義(yi) 解之,怨者以直報之。人有小過,含容而忍之;人有大過,以理而責之。勿以善小而不為(wei) ,勿以惡小而為(wei) 之。人有惡,則掩之;人有善,則揚之。處公無私仇,治家無私法。勿損人而利己,勿妒賢而嫉能。勿逞忿而報橫逆,勿非理而害物命。見不義(yi) 之財勿取,遇合義(yi) 之事則從(cong) 。詩書(shu) 不可不學,禮義(yi) 不可不知。子孫不可不教,婢仆不可不恤。守我之分者,理也;聽我之命者,天也。人能如是,天必相之。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於(yu) 身體(ti) ,飲食之於(yu) 口腹,不可一日無也。可不謹哉!(明朱培《朱文公大全集補遺》卷八,明抄本)

 

朱用純所作者又名《朱子治家格言》或《朱柏廬治家格言》,全文自“黎明即起,灑掃庭除”至“為(wei) 人若此,庶乎近焉”,凡五百餘(yu) 字。

 

最早將二者相混大約在朱用純去世後的康熙末年,或許是因世人見用純叔父朱大滿讚揚《治家格言》的對聯“鹿洞談經傳(chuan) 千秋師表,柏廬繼誌垂一脈家規”中“鹿洞”指朱熹而致誤。雍正八年,朱熹十六代孫朱玉刊成《朱子文集大全類編》。該書(shu) 既收錄上舉(ju) 《家訓》,又收入朱用純《家居要言》,正式宣告二者皆為(wei) 朱熹作品。其後,呂撫《精訂綱鑒廿一史通俗衍義(yi) 》、陳敬璋《朱子文集補遺》、陳宏謀《養(yang) 正遺規》等皆延續了朱玉的錯誤。

 

乾、嘉時期,一些著名學者已發現這一問題,進行了糾正,如翁方綱、嚴(yan) 可均、孫誌祖、陳其元、孫璧文等。其他不少學者也從(cong) 各個(ge) 方麵進行了辨析。經過這些澄清,兩(liang) 篇《朱子家訓》的著作權算是比較清楚了。但令人疑惑的是,直至今日,卻仍然有將二者混淆者。如學苑音像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朱子家訓》,內(nei) 容為(wei) 朱柏廬《治家格言》,卻標明作者朱熹。甚至在朱熹父母之邦的徽州岩寺“徽州文化園”裏,《朱子家訓》的首句為(wei) “黎明即起,灑掃庭除”,仍然是朱用純所作。

 

朱熹《朱子家訓》的真偽(wei)

 

早在1994年,筆者就懷疑過相傳(chuan) 朱熹所作《朱子家訓》的真偽(wei) ,將其列入朱熹疑偽(wei) 作品。近年作《朱熹文集編年評注》,根據新的材料,又重新作了仔細研究,仍然認為(wei) 該篇不似朱熹作品,理由如次:

 

首先,從(cong) 文獻流傳(chuan) 來看,目前所見最早的出處為(wei) 明嘉靖四十一年朱熹裔孫朱培所輯《文公大全集補遺》卷八,雲(yun) 出自《朱氏家譜》。現存明代至民國朱氏家譜、族譜、宗譜多達三百餘(yu) 種,其中不少收有該篇《家訓》。但奇怪的是,朱培之後,整個(ge) 明末均未見文獻載錄者。直至清初,方見於(yu) 朱玉《朱子文集大全類編》,朱啟昆《朱子大全集補遺》,以及前引元祿五年日本抄本等,它們(men) 皆承襲朱培而來。由此看來,該篇《家訓》的源頭為(wei) 明代朱氏家譜,開始僅(jin) 在家族內(nei) 部流傳(chuan) 。經朱氏後裔錄出,清初方稍表見於(yu) 世。

 

我們(men) 知道,家譜、族譜類文獻可靠性一般較差,其間充斥著大量疑作、偽(wei) 作。當然不是說這類文獻完全不能利用,而是使用時須仔細甄別,萬(wan) 分謹慎。從(cong) 朱培《文公大全集補遺》收文情況來看,不能不說《家訓》一文十分可疑。首先,該書(shu) 總體(ti) 質量很差,八卷之中,絕大部分為(wei) 誤收他人之作,其餘(yu) 也多在疑似之間。真正證據充分,確為(wei) 朱熹所作者,一二篇耳。可見編者對相關(guan) 文獻未加認真考訂,全書(shu) 疑偽(wei) 充斥,不可據信。尤其是同出於(yu) 《朱氏家譜》的八篇詩文,《家政》已知為(wei) 王十朋所作;《不自棄文》清錢泳認為(wei) 唐權德輿所作;《建陽縣學藏書(shu) 廚銘》乃抄襲蘇頌《蘇魏公集》卷七十二《書(shu) 帙銘》《誡》兩(liang) 篇而小變之;《蒙齋銘》《敬義(yi) 齋銘》為(wei) 真德秀所作;《艮泉銘》為(wei) 韓元吉所作;《題雙桂書(shu) 院》也十分可疑。以此為(wei) 旁證,七篇既偽(wei) ,《家訓》一篇自難獨真。

 

其次,從(cong) 思想內(nei) 容來看,有顯與(yu) 朱熹思想相左之處。如“勿非理而害物命”,“物命”雲(yun) 者,從(cong) 古儒家經典無聞,乃釋氏常語,見於(yu) 《摩訶僧祇律》卷十四、《弘明集》卷二等多種佛教典籍及《千金翼方》卷十四、《太上黃籙齋儀(yi) 》卷二十二等。盡管儒家也提倡斧斤以時入山林,數罟不入洿池,君子遠庖廚,周敦頤不除窗前草,《西銘》講民胞物與(yu) ,程頤諫宋哲宗折枝,但與(yu) “出家人以慈悲為(wei) 懷”是有本質區別的。儒家雖講天人合一,以仁義(yi) 為(wei) 本,但也講理一分殊,愛有差等;釋氏以世間一切均為(wei) 緣起性空之非真實存在,因此眼裏眾(zhong) 生乃執著於(yu) 虛幻的可憐罪人,故責在普渡,予一切眾(zhong) 生安樂(le) 為(wei) 慈,拔一切眾(zhong) 生痛苦為(wei) 悲,顯然與(yu) 朱熹思想南轅北轍。又如“守我之分者,理也;聽我之命者,天也”,此非儒家理一分殊、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之意,乃重在安分守己,聽天由命,有類道家清靜無為(wei) 、抱弱守雌的消極人生態度。老子說“釋道而任智者危,棄數而用才者困。故守分循理,失之不憂,得之不喜,成者非所為(wei) ,得者非所求,入者有受而無取,出者有授而無與(yu) ,因春而生,因秋而殺,所生不德,所殺不怨,則幾於(yu) 道矣”,庶幾近之。這顯然與(yu) 朱熹修身養(yang) 性、內(nei) 聖外王的思想有別。

 

再次,從(cong) 立意謀篇來看。此文半數篇幅為(wei) 空泛而盡人皆知的老生常談,如三綱五常之類,又未一氣貫徹到底,夾雜了“談人之短”“人有小過”“逞忿而報橫逆”“見不義(yi) 之財”等具體(ti) 細目。作為(wei) 家訓,大道理不如具體(ti) 的行為(wei) 規範易於(yu) 踐行,所謂“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宜效法《論語》;而該篇細目又掛一漏萬(wan) ,如勤儉(jian) 、嫁娶、門風、慎終追遠等治家必不可少的重要條目皆缺。相比之下,朱熹其他有關(guan) 治家的篇目,如《童蒙須知》《戒子帖》等,顯然更具實用性。而與(yu) 朱柏廬所作相比,後者似更接地氣,警句迭出,有如醍醐灌頂,易記易行,故其總體(ti) 影響大於(yu) 前者。豈一代儒學宗師,孔子之後第一人之朱熹,所作尚不如明末清初一老儒乎,故作者當另有其人。此外,“君之所貴者仁也”既不在“修身”的範圍,也不在“齊家”的範圍,似不宜出現在家訓中。因此,該文的立意謀篇實難言佳。

 

最後,從(cong) 寫(xie) 作表達來看,該篇有文意重複矛盾之處,試舉(ju) 一例。文中反複談到對他人未善者的處置態度,竟然有八處之多:“不肖者”“談人之短”“仇者”“怨者”“人有小過”“人有大過”“人有惡”“報橫逆”。短短三百餘(yu) 字,相同相近的意思顯然過於(yu) 重複了。且重複之中又有自相矛盾處,上文說“見老者,敬之”,下文又說“不肖者,年雖高於(yu) 我,我必遠之”;既言“慎勿談人之短”“人有惡,則掩之”,又言“人有大過,以理而責之”。作為(wei) “雄視南宋”“於(yu) 文無所不能”“行雲(yun) 流水之自然”“氣醇而理鬯,辭約而旨遠,凡為(wei) 文者殆無以或尙”“當在《文苑傳(chuan) 》中占一席地”的文章大家朱熹,寫(xie) 作水平恐斷不止此。

 

綜上所述,我們(men) 認為(wei) 本篇應非朱熹所作。

 

餘(yu) 論

 

當今中國恰逢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麵臨(lin) 良好的發展機遇與(yu) 空前挑戰,日益走向人類命運共同體(ti) 話語中心。挖掘中華五千年文明中的精華,弘揚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對於(yu) 增進文明互鑒,打破敵對勢力設置的政治、經濟、文化困局,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yi) 和深遠的戰略意義(yi) 。那麽(me) ,傳(chuan) 播普及傳(chuan) 統文化,要不要顧及曆史的真實性和學術的嚴(yan) 謹性呢?這是一個(ge) 帶普遍性的問題。

 

以《朱子家訓》為(wei) 例,有的學者認為(wei) 對其真偽(wei) 與(yu) 作者可以不予深究。清儒尹會(hui) 一《朱子家訓演證序》雲(yun) :

 

《朱子家訓》不見於(yu) 文集,世儒類多疑之。然其理徹乎上下,守之可以寡過,推之可以善俗,顧力行何如耳,多辨亦奚以為(wei) ?

 

不可否認,宣傳(chuan) 普及《朱子家訓》的動機是好的,其效果也主要是正麵的。但我們(men) 認為(wei) ,弘揚傳(chuan) 統文化首先也應尊重曆史,講求學術。隻有這樣,弘揚傳(chuan) 承才更有牢固根基,也才能更令世界信服。正確引導基層普及傳(chuan) 承,提供堅實支撐,是哲學社會(hui) 科學研究者的曆史責任。四川省委宣傳(chuan) 部近年實施的“曆史名人文化工程”提出“立足學術,著眼傳(chuan) 承”的方針,值得認真借鑒。故對於(yu) 托名朱熹的《朱子家訓》,妥善的做法是隻稱《朱氏家訓》,而不冠以朱熹之名。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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